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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朋友修過商事法上下各2學分,請問就律師應考資格而言,總共可採計3學 分還是2學分呢?爬過文了,還像沒講到這麼細的... 先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1.129.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38115649.A.182.html
CCWck: “曾修習民法、商事法、...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 11/29 01:06
CCWck: 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 11/29 01:06
davidhsu: 原則上學分是每學期結算的,但是折算應考資格,不一定 11/29 06:19
davidhsu: 是你修多少學分就通通算,考選部有折抵標準,如果標準 11/29 06:19
davidhsu: 裡面沒有,建議直接問考選部,以官方的答案為準 11/29 06:19
kaky: max 3 11/29 17:45
sssn1: 看之前的釋例有沒有一樣的 沒有就打去問考選部最快 11/29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