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uefan: 只能用記的啊,因為利益跟權利的界線本來就很模糊,兩者是 08/08 19:06
→ yuefan: 處於流動的概念,有時候利益會因為某些理由被司法實務認為 08/08 19:06
→ yuefan: 是權利,因此沒有絕對的區別方式,只能記立法及司法實務上 08/08 19:06
→ yuefan: 所承認的權利,其他都不是權利。 08/08 19:06
→ yuefan: 事實上,兩者區辨之困難,正是陳忠五老師在侵權行為下採平 08/08 19:06
→ yuefan: 等保護說的理由之一! 08/08 19:06
感謝回覆...
推 zison: 很想回文,但過敏好嚴重 08/08 20:57
祝您康復 期待您回文
推 lwpt: 社會典型公開性,不用謝 08/08 21:02
還是要謝。 但是這詞更難記耶...
※ 編輯: MrTaxes (112.78.75.25 臺灣), 08/09/2022 08:49:23
推 zison: lwpt的推文已經是提煉再提煉了 08/09 09:42
推 jjiimm: 法有明文及關係人格尊嚴及人格發展相關通常為權利 08/09 12:26
推 kkahon: 個人覺得,權利一般是客觀法律秩序所規範的,需透過立法 08/10 06:45
→ kkahon: 者納入。利益則是包含特殊主觀情形,而卻在客觀一般人立 08/10 06:45
→ kkahon: 場認為亦應保護者,可以由司法實務補充。 08/10 06:45
推 kkahon: 民法上,權利因為法律秩序規範的公示信賴,即得主張,利益 08/10 06:51
→ kkahon: 則在行為人主觀或通念的公序良俗信賴可以預見範圍,也可以 08/10 06:51
→ kkahon: 主張,不至於影響一般社會生活之經營。 08/10 06:51
感謝大家回覆。
※ 編輯: MrTaxes (180.217.7.187 臺灣), 08/10/2022 14:4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