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Burro: 行政法或民事訴訟法為「尊重當事人是否提起爭訟的權利」 09/04 12:04
→ LinBurro: ,故得撤回訴願或訴訟,與民法為「保障交易安全」,而認 09/04 12:04
→ LinBurro: 為表意人應受意思表示拘束不同。 09/04 12:04
推 Kirihime: 那你問題不應該只有在訴願法欸 09/04 14:14
→ Kirihime: 民訴、刑訴、行訴的訴訟都是「撤回起訴」阿,你怎麼不質 09/04 14:14
→ Kirihime: 疑起訴意思到達法院已經生效,應稱為撤銷起訴? 09/04 14:14
推 fortesv: 這兩個用法根本不一樣 09/04 14:49
推 ntnusleep: 用普通法、特別法去解 09/04 18:02
→ ntnusleep: 民法是意思表示生效前得撤回,生效後則受拘束 09/04 18:02
→ ntnusleep: 但其它法規(特別是程序法)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09/04 18:03
→ ntnusleep: 訴願60決定書送達前,訴願人得撤回之為民法之特別規定 09/04 18:04
→ ntnusleep: 特別法優先普通法而適用訴願法「撤回」之規定 09/04 18:05
推 kilof: 有瑕疵才能撤銷 09/04 20:42
→ dreamsletter: 原告權利保護/訴之目的未達 所以用撤回 09/05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