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10三等書記官第4題:「甲涉嫌偽造信用卡遭偵查,但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而予以不 起訴處分。後發現甲持該偽造信用卡提款,偵查後檢察官對甲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判甲行 使偽造信用卡罪刑,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偽造信用卡並行使之,遂撤銷一審 判決均判有罪。問,此判決是否合法?」 想請問一下,高點解答讓我有點無法理解,本人非本科系,可能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希望 大家能提供一下建議,感激不盡~ 下為高點解答 https://i.imgur.com/OOvuMEB.jpg
1.(2)似乎在討論有無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可是案件是因為漏未判決而上訴救濟, 且第二審為複審制本可重新認定,如今第二審已認均有罪,具單一案件的不可分性,本來 就可以全部審判了,且第二審認定的犯罪情節本來就比第一審多,應該無370適用才對。 還是因為只有被告上訴,就算是應該可以認為第一審適用法條不當而不受370限制吧? 2.題目中一審未於主文及理由欄諭知無罪、免訴、不受理,應該沒有348II但書適用,而 解答則類推適用348II但,可是我翻遍手上資料和網路好像沒看到類似見解,請問有學者 採這說嗎? 3.還是根本不是在考單一案件漏未判決上訴的問題,而只是單純被告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 才有370限制的問題? 4.附上覺得最接近的判決 https://www.facebook.com/TiLa.talk/posts/17281150506796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242.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63236243.A.9DD.html
woocream: 1.檢察官對偽造部分不起訴,對行使部分起訴。2.二審法 09/15 19:06
woocream: 院認為是吸收關係應僅論偽造,基於上訴不可分,自得審 09/15 19:06
woocream: 判,原本的不起訴變成無效不起訴,一審判決則因漏未判 09/15 19:06
woocream: 決而當然違背法令。3.一審判決違反法令構成不利益變更 09/15 19:06
woocream: 禁止原則的例外。 09/15 19:06
woocream: 淺見,未必正確 09/15 19:07
bettybuy: 1.偽造.行使兩行為為同一案件 2.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是 09/15 19:19
bettybuy: 否有實質確定力260條之適用 3.再去討論法院針對同一案 09/15 19:19
bettybuy: 件之判決是否有違背法令。以上個人覺得 09/15 19:19
bettybuy: 紀綱好像有解過,但我忘記他怎麼解了,可以去思法人You 09/15 19:20
bettybuy: Tube看看 09/15 19:20
yyoo123yyoo1: 無效不起訴還有實質確定力嗎? 09/15 20:18
yyoo123yyoo1: 還是其實檢察官跟一審都不重要 09/15 20:19
yyoo123yyoo1: 重點是二審只要覺得具不可分就好? 09/15 20:19
yyoo123yyoo1: 我網路找不到思法人那年的解題。 09/15 20:22
qw5980162: 從審級利益角度出發 被告會少一次審級利益 09/15 20:36
woocream: 案件是否單一本來就不受下集審拘束啊 09/15 20:39
qw5980162: 跟參照348第二項修法理由 09/15 20:44
qw5980162: 不過我自己個人認為沒有348第二項但書適用 所以第二審 09/15 21:02
qw5980162: 判決當然合法 09/15 21:02
qw5980162: 或許高點寫的見解是少數見解?還是老師個人意見? 09/15 21:04
qw5980162: 本案中二審竟然認為有審判不可分關係 那當然直接適用34 09/15 21:06
qw5980162: 8第二項本文沒但書適用 09/15 21:06
yyoo123yyoo1: 了解,這樣應該也沒有370適用吧? 09/16 13:04
damonwhk: 我覺得本題應不用討論348條2項 09/16 16:04
damonwhk: 但書 09/16 16:05
qw5980162: 嘿啊 沒有370 09/17 09:18
yyoo123yyoo1: 所以是我想的太複雜了...... 09/17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