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achao ()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請益] 行政處分持續效力的疑問
時間Fri Sep 30 10:07:29 2022
請教各位,我有個疑問一直想不通
下命處分:指命對相對人為特定之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的處分。
例如:納稅、徵兵及警察機關為維護秩序所為之各種處分。
另外一個觀念是有無具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
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形成處分、確認處分):係指用以設定、變更持續相當期間法
律關係之行政處分
無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下命處分):係指行政處分因一次而完成或終結。
我一直不懂所謂的一次完成到底是什麼意思
例如:A欠稅遭"限制出境",這表示只要A沒將欠稅繳清,將持續遭限制出境
徵兵處分,指役男需服兵役一段時間
上面舉例的都是下命處分,我的想法是他應該是具有持續效力,
"持續"不得出境、"持續"服兵役,但為何反而是不具持續效力?
一直想不通這個問題
懇請解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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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undam0079: 欠稅繳清 服完兵役 VA的目的滿足(法律效果在物理世界 09/30 10:58
→ gundam0079: 已完成),所以實質存續力消滅只剩下形式存續力(事件在 09/30 10:58
→ gundam0079: 行政機關有記錄檔案封存),我自己是這樣理解的不對請 09/30 10:58
→ gundam0079: 指正 09/30 10:58
推 gundam0079: 名詞套錯當我沒講 09/30 11:02
推 Kirihime: 所謂持續效力,應該是反覆發生效力的意思吧?這要討論, 09/30 12:08
→ Kirihime: 會涉及到行政處分和法規命令的差異,會開花,你當持續性 09/30 12:08
→ Kirihime: 行政處分是例外就好? 09/30 12:08
推 ea9715234: 像集會遊行的命令解散就是一次性處分 09/30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