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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公司法募集設立之認股人可否以非現金出資? 個人理解為: (認股人)§138Ⅰ、§138Ⅱ、§139、§141、(發起人)§147, 上述條文僅說明發起人於募集設立得以非現金出資。 但§145Ⅰ四並未排除認股人之適用。 再煩請各位先進給予指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4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03394716.A.AF2.html ninmit:轉錄至看板 NTPU-ECONM92 12/24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