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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等3位校級軍官職稱、本名、化名、個性及行為等資訊。 ^^^^^^^^^^^^^^^ ^^^^ ^^^^ 最高法院應該也感覺到了 那幾個軍官在那裏起秋, 把自己的化名在眾多學員面前公布 這個早就不是秘密了 戴笠如果復生, 第一個槍斃的是那三個軍官 : 當情報員當到起秋,可以把自己的化名全講, 戴笠一定去撞牆撞到死 沒有洩密, 這是事實之一; 事實之二, 從96台海危機之後, 軍情局根本不敢派員去對岸臥底 那三人後續也是在教育訓練機構退伍, 那三個人有發展甚麼下線因此被破獲, 然後被一網打盡嗎? 沒有嘛 以那三個人的程度(把自己的化名講出來), 是要發展甚麼屁組織? 所以當事人即使二手傳播那三個人的化名, 也沒造成甚麼傷害阿 原審對這兩個客觀事實皆未調查 活該被最高法院兩次打臉 ps: 一, 二審法官, 其實蠻混的,... 接到這種 case, 你當年讀書沒 讀過情報學, 不知道情報單線領導,.... 要去翻一下相關的書 , 不然在那裏亂判, 真的很糟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4.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71253925.A.C74.html ※ 編輯: bota (101.10.94.99 臺灣), 02/16/2026 23:07:01
aass5566: 臥底個屁啊? 薪水才幾塊錢? 白痴才當臥底 02/16 23:39
luismars: 狗官尚愛肉麻當好笑...跋扈散漫 02/17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