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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因為前人不熟悉fb 創粉專的時候先用小店名字辦了個人名帳號 再用那個人名創了粉絲團 現在一登入就收到fb提示我們的帳號是商家 算是強制要我們把帳號跟粉專合併 但一直有個問題想要釐清的是 合併後我們創立的粉專失去管理員後 還會存在嗎?我們要怎麼管理? 創立的社團呢?失去一個人名那誰會是管理員? 這問題問了fb客服好幾次也過了好幾天 都沒有收到回覆 現在很怕失去管理權遲遲不敢動作 不過我們也因此一直無法使用帳號… 有沒有前輩有過類似經驗的請分享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226.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acebook/M.1447428296.A.F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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