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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一. 如果支票A的發票地是在金門, 付款地是在高雄市, 則付款之提示期限為何?? 題目二. 如果支票的發票地是在馬祖, 付款地是在嘉義縣, 則付款之提示期限為何? 我有看關於行政區域,金馬兩地是在「福建省」, 所以依票據法來 說,兩種都是在發票日後十五日內, 而沒有所謂同一省(市)區的問題, 是這樣嗎? 有請有經驗的大大解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34.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nance/M.1432126346.A.EAA.html
nsjmy: 一 15天;二 7天 05/20 21:15
deani: 一、二:發票日後二個月內 05/20 21:29
arestriumph: 中華民國管2個省,台灣與福建,照這樣來解釋的話兩張 05/20 21:31
arestriumph: 票應當都是15日 05/20 21:31
kill159753: 兩個省,金門馬祖應該不算是國外,推15天 05/21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