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ptina18 (哇哈哈哈哈)
看板Finance
標題[請益] 票據之相反記載與有害記載事項
時間Sat May 23 14:18:04 2015
做了很多票據題目,到後來被這兩個東西搞混了...
支票為例,因爲見票即付,故若為相反之記載(ex:附條件)應判定為
為相反之記載,故視為無記載 票據仍有效 or
為有害之記載,故票據無效呢?
先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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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sjmy: 應該是相反紀載視為無紀載,例如支票紀載到期日 05/23 14:42
→ nsjmy: 有害紀載視為票據無效,例如支付附條件 05/23 14:42
→ goptina18: 好的,謝謝N大回答! 05/25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