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eshanchia: 謝謝分享 09/05 23:59
推 n7280238: 謝謝分享 09/06 00:40
推 ps384937: 對了 請問 票據法 對所有前手喪失追索權, 看法條是 09/06 07:21
→ ps384937: 對前手喪失追索權,對發票人還有付款請求權,?? 09/06 07:21
→ a760608: 對發票人有付款請求權~~ 但是對於背書上的人就沒辦法追索 09/06 08:44
→ iamminnie: 應該是發票人以外的前手才對吧! 09/06 09:10
推 sz2006: 發票人以外之前手沒問題,我是選背書人,可是付款人不知道 09/06 09:28
→ sz2006: 是什麼狀況 09/06 09:28
→ iamminnie: 選背書人+1 09/06 10:14
→ milk7054: 沒看到你們題目,不過所有前手應該在講104條吧 09/06 10:45
推 goodevening: 0500函復台高院,前手不包含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 09/06 10:51
→ goodevening: 實務見解認為那兩個是主債務人,負絕對付款哲認 09/06 10:52
→ goodevening: 責任 09/06 10:52
推 bm1265: 見22條跟104條,所以是所有前手 09/06 11:04
推 BrightKiller: 題目:執票人不於票據法所定期限內為行使或保全匯 09/06 12:45
→ BrightKiller: 票上權利之行為,對於何人喪失追索權?1.所有前手2. 09/06 12:45
→ BrightKiller: 僅發票人3.僅付款人4.僅背書人 09/06 12:45
→ milk7054: 那就是104條,條文題毫無爭議 09/06 13:04
→ milk7054: 支票才是發票人以外喪失追索權 09/06 13:08
→ milk7054: 130條是支票的提示期間 09/06 13:09
推 iamminnie: 原來如此~~~~這樣好像真的是所有前手 09/06 13:16
→ milk7054: 這前手不包括承兌人,因為承兌人須付匯票絕對義務 09/06 13:19
→ milk7054: 而支票本票付絕對義務是發票人 09/06 13:22
→ BrightKiller: 個人覺得有爭議… 09/06 14:17
推 mirce: 票據法所訂期間 包括付款請求權跟追索權相關規定 所有前手 09/06 14:30
→ mirce: 沒爭議吧 09/06 14:30
推 BrightKiller: 重點是實務認為前手不包含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 09/07 00:31
→ BrightKiller: 這樣變成說所謂所有前手,可能會包含到上述,且題 09/07 00:31
→ BrightKiller: 目沒有下票種,不過或許是我太鑽牛角尖吧 09/07 00:31
→ milk7054: 你推文給的題目不是有提到保全"匯票"? 09/07 03:15
→ milk7054: 承兌人本身就是付款人,發票人還要問付款人的意願,所以 09/07 03:23
→ milk7054: 匯票不一定有承兌人存在 09/07 03:23
→ milk7054: 匯票未在法定期間提示,又未經承兌,執票人是沒有任何權 09/07 03:29
→ milk7054: 利 09/07 03:29
→ milk7054: 要排除所有前手的前提,除非題目說匯票已經有承兌 09/07 03:30
→ milk7054: 就算有承兌人,也要假設承兌人透過交付或背書轉讓給其他 09/07 03:35
→ milk7054: 後手 09/07 03:35
推 BrightKiller: 哈哈 耍蠢了啦 因為我沒這題… 09/07 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