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inan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台企銀105年的考題, 75. 依票據法規定,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 其金額至少須在多少元(新臺幣)以上? 1. 三百元 2. 五百元 3. 一千元 4. 二千元 答案本來是2:五百元, 但已更改成「全部送分」。 不是很懂這題全部送分的原因為何? 是題目有瑕疵嗎? 還是票據法第120條有修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11.58.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nance/M.1456829701.A.B12.html ※ 編輯: kekeheart (175.111.58.199), 03/01/2016 19:13:55
Tacokel: 娘子,快來見上帝 03/01 19:31
ttc768160: 票據法120條沒修哦~ 03/01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