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milewendy: 應該是看購屋還是理財投資,兩個都是購屋設定一個,如 10/06 20:35
→ smilewendy: 果一個購屋一個理財投資才會分開設定 (印象中是這樣 10/06 20:35
→ smilewendy: ) 10/06 20:35
推 Delirium: 差異點應該是在購屋或非購屋(權利範圍),而非有擔無 10/06 20:35
→ Delirium: 擔吧 10/06 20:35
推 m6dj942k7: 為了避免以後麻煩,每一筆都會單獨設定,購置歸購置, 10/06 20:53
→ m6dj942k7: 理財周轉歸理財周轉 10/06 20:53
推 littlesung: 以上皆正解。若每筆分開設定,那何不設定普通抵押權? 10/06 21:11
推 Delirium: 普通抵押權要先有債務才設定,實務上有困難,未來增貸也 10/06 21:17
→ Delirium: 麻煩 10/06 21:17
推 jim85459: 通常都設定貸款額度的1.2(最高限額抵押權) 10/06 21:37
→ hank0624: 抵押權為從權利 10/06 23:37
→ bankauditor: 今年遠東有發函去問金管會、原本以前是沒硬性規定、 10/07 07:50
→ bankauditor: 金管會函覆給所有銀行就變成強制要分開設定了~ 10/07 07:50
→ bankauditor: 白目遠東 10/07 07:50
推 b2209187: bankauditor,能對你說得函覆解釋更多些嘛? 10/07 10:22
推 Delirium: 主因消保會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修正銀行購屋貸款訂型化契 10/07 12:13
→ Delirium: 約就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務範圍限縮,遠銀只是去函明定 10/07 12:13
→ Delirium: 實務作法確保銀行債權 10/07 12:13
→ WASnations: 不懂的是沒掛擔保的一成也是用於購屋,這樣是不是要 10/07 12:54
→ WASnations: 分開設定,因為這一成不是簽購屋契約,還是根本要包在 10/07 12:54
→ WASnations: 購務契約裡,可是又有簽這一成金額的本票,有夠困惑 10/07 12:54
→ bankauditor: 依函覆內容來講、以後就是不同科目要分開設定、對銀 10/07 13:05
→ bankauditor: 行或許沒差、客人多分一筆設定、行政規費不變、但是 10/07 13:05
→ bankauditor: 要多繳一筆代書費用~ 10/07 13:05
推 little8love: 購置類房貸還要簽本票的 應該就那幾家公股? 10/07 13:19
推 Wangmania: 你是直接跟建商買的嗎? 10/07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