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ppleye: 不然呢?一定推給列印人啊,表上都有員工代號浮水印吧 02/02 22:08
推 kutkin: 行內都有監視器,調出來看誰COPY誰帶走 02/02 22:16
→ emperor1: 監視器保存有期限,而且在櫃子裡面用手機拍呢? 02/02 22:38
推 kutkin: 你講的這有點鑽牛角尖.... 02/02 22:39
→ kutkin: 法律是無罪推定,你講的已經是有罪推定了.... 02/02 22:40
→ kutkin: 沒看到你外洩就算你的嗎? 有這道理? 02/02 22:40
推 laziness: 同樓上 02/02 22:42
推 kobebryant08: 出包當然互推看誰慘啊,誰比列印更慘? 02/02 23:38
→ kobebryant08: 除非你能舉證有其他人外留,不然你可能要舉證你自己 02/02 23:39
→ kobebryant08: 沒有 02/02 23:39
→ O12: 你印的(你的員編)就你負責,跟蓋章一樣,你每個章都有認真看 02/03 06:06
→ O12: 嗎?也沒吧 02/03 06:06
推 dantezero: 上面是誰蓋的章就算誰的 02/03 10:50
推 dantezero: 多列印出來的報表,除了該歸檔之外,沒有用的馬上拿去 02/03 10:55
→ dantezero: 碎紙機去軋,養成習慣 02/03 10:55
→ g6526g: 借來看完就得歸檔上鎖不是嗎@@ 放置在共用的區域.... 02/03 11:59
→ g6526g: 若業務同仁看完沒直接還你,而是放置在任一地方,那他有錯 02/03 12:00
→ g6526g: 但他還你,你沒收好當然算你的阿.... 02/03 12:01
→ emperor1: 提告人不用舉證是列印人外洩嗎?調閱的同事沒妥善保管, 02/03 12:04
→ emperor1: 那列印人不就衰爆了 02/03 12:04
→ emperor1: 補充一下,共用區域是下班後會上鎖的櫃子 02/03 12:09
→ cloudsam57: 可提出要求舉證,不可能直接說是列印人洩漏。 02/03 12:47
→ boardsee: 建議原po去備案 或者離職方能完全規避該風險 02/03 14:48
→ ChungLi5566: 印出來就表示有保管人 保管人要負責保護好 02/03 17:46
推 dddkids: 應該以承辦到哪一個流程,該流程承辦就要負保管責任,但 02/04 22:51
→ dddkids: 如果個資文件的暫時存放處本來就擺在單位任何人都可以取 02/04 22:51
→ dddkids: 走的位置而沒有為一定的管理,那就是單位在個資儲放上沒 02/04 22:51
→ dddkids: 有管控措施,不應該由個人背責任 02/04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