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NanGuo56 (回家的路 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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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扯!帳戶多出6萬元銀行竟找嘸人 金管會出
時間Tue Nov 13 21:47:14 2018
無摺存款須留存資料 新規定明年元旦上路
來源:
https://www.cardu.com.tw/news/detail.php?36881
銀行為方便民眾提供的「無摺存款」服務,金管會將要求更嚴格規範,已發布函令,規定
未來無摺存款金額達3萬元以上,強制要留存匯款人身分資料,而新規定將於明(108)年1
月1日就立即適用實施。
所謂「無摺存款」就是沒有存摺的存款方式,只要填單子到櫃台就可存錢,後來常被
民眾衍生為「匯款」方式使用,也就是知道對方帳號後,直接把錢存給對方,相較於匯款
免除了手續費支出。
日前有網友的銀行帳戶突然多了6.2萬元,基於怕被告侵占,在網路上請網友協尋錢
的主人,此事不僅引起網友關注,更讓金管會發現,現在許多網購族愛用的無摺存款一直
沒有規範,於是火速檢討。
金管會表示,原本訂有「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作業確認客戶身分原則」,依這項規
定,現金匯款金額在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或是3萬元以上的轉帳匯款,都必須留存匯
款人姓名、身分證號碼、電話或地址等資料,但這項規定只規範「匯款」,並沒有規範到
「無摺存款」
經檢討後,金管會決定將現行規定修正為「金融機構辦理國內匯款及無摺存款作業確
認客戶身分原則」,把無摺存款納入規範。至於若是3萬元以下的「無摺存款」,規範中
也明訂「非存款戶本人」辦理未達3萬元無摺存款者,應加註姓名及電話,但若是存款本
人就不須留資料。
金管會強調,此規範並無太大改變,只是使用「無摺存款」的民眾,未來必須依規定
留下姓名、電話等資料,金融機構也須依規定辦理。像是現在使用最多的網購族,還是可
繼續運用「無摺存款」,取代匯款,省掉匯款的手續費。
現在各家除了大額之外
有哪些無摺存款是必須留交易人資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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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ittledrop: 把確認客戶身分原則印出來推給金管會就好啦... 11/13 22:51
推 dakook: 這種法規規範總比內規好講 11/13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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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ydland: 到底是老人太多脫離現實社會 還是沒見報就當作不知道 11/14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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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licum: 收你30塊是身分證核驗費嗎?刁民真是沒藥醫,你爽你就去AT 11/14 21:24
→ lolicum: M爽存囉! OK的! 最好是一包錢雙掛號寄到對方手上,讚讚讚 11/1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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