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solue: 跟上司說一聲不就好了04/13 10:50
※ 編輯: qwer0212 (42.74.247.91), 04/13/2019 10:54:36
→ alexlsh: 其實問人資最快,銀行端離職不用再到登峰04/13 10:52
推 nica00900: 都要離職了 不用管那麼多04/13 11:03
→ nica00900: 玉山是個守法企業 你自己已經找到答案了 直接走即可04/13 11:03
→ happywa: 主管跟人資說的算,職場上根本不管法律的啊 04/13 12:12
→ happywa: 除非你不要離職證明與薪水,工作放著,連交接都不用就可04/13 12:14
→ happywa: 走人了 04/13 12:14
→ happywa: 雖然是守法單位,但主管不給走,那你是要告公司主管嗎?04/13 12:17
→ happywa: 職場很小,做好本份就好 04/13 12:19
→ flyinbread: 照勞基法走啊,不給走就檢舉04/13 15:29
※ 編輯: qwer0212 (42.74.247.91), 04/13/2019 16:47:34
→ qwer0212: 因為試用期是半年,可能當時自己沒有搞清楚,謝謝版友的 04/13 16:48
→ qwer0212: 回覆 04/13 16:48
推 qndad: 主管不給走... 黑人問號?? 這邊有一批人好奴阿 勞基法呢? 04/13 16:51
推 Athena3350: 銀行端離職是喵喵服繳回即可,不需付費用 04/13 17:04
→ happywa: 勞基法有用的話,金融業就不會有過勞現象 04/13 20:03
推 antiwash5566: 離職最大啦 圈子小是指你做重要位置,重要位置的人 04/13 21:07
→ antiwash5566: 應該不會問這種問題 04/13 21:07
推 trenteric: 點一點不就下山了? 04/14 00:03
推 gripbros: 錄取你需要時間,離開也需要時間。法規上的確你可以說 04/14 17:34
→ gripbros: 走就走,但人家已經有說提早10天講,也沒說不讓你走, 04/14 17:34
→ gripbros: 給彼此一點時間吧 04/14 17:34
→ MooonRiver: 喵喵服 有點可愛XD 04/14 18:38
推 powerdream: 申請離職證明書的理由記得寫:證明離職 04/15 08:09
→ loveyachi: 要走最大不用理這麼多,離開就不要想回來.. 04/15 13:14
→ smilemisha: 制服繳回就好 04/25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