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mi99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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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最高院發回更審…彰銀經營權之爭 重回原
時間Fri May 24 13:04:51 2019
1.新聞標題:
最高院發回更審…彰銀經營權之爭 重回原點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6/3830938
2.新聞內文:
台新金控關於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二審原判台新金控勝訴,財政部應支持台新指派過半
董事;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有疑義,昨廢棄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針對彰銀經營權官司重回原點,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平常心看待,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
重及感謝。發回原審後,等於官司要重新再來,未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財政部的立場就
是會持續維護公股及全體納稅人權益。
蘇建榮表示,初步看來,最高法院認為,財政部與彰銀間存在表決權拘束契約,不過契約
已存在十三年,似乎超出合理範圍及時間,有違公序良俗或妨礙公司治理的疑慮,因此發
回原審。
台新金控則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文,研議後再對外回應。
最高法院認為,台新金控拿到過半數董事席次,取得經營權長達九年,和財政部間締約超
過十三年,仍未達到「財政部出售持股或台新公司非為彰化銀行最大股東」的條件,財政
部支持台新金控取得經營權的時間是否逾越合理範圍,造成股分和表決權長期分離,對公
司治理不利,有無違反公序良俗,仍有探究餘地。
最高法院指出,台新金和財政部間的契約是否能約束表決權,仍有釐清必要;原審未查明
,即認定雙方間契約並非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又直接認定縱使是股東表決權拘束契約,
也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契約仍有效,此部分仍有釐清必要。
3.心得:
法院使用了覆蓋的魔法卡:重新開始這個判決
這顆子彈勢必要繼續飛一會兒
下禮拜一要放彰銀的榜單了
祝福版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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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ckon15: 報到會改到中山北路二段嗎 05/24 14:06
推 zxcv820421: 不要仁愛路都好 05/24 14:45
推 l5783567: 判決回到原點未來是對彰銀好還是壞呀? 05/24 15:30
推 kutkin: 就歹戲拖棚 05/24 16:35
→ kutkin: 現在變成說 拖了13年,不算數了 05/24 16:36
推 deathoflove: 併一併最好 05/24 17:48
推 hltion: 最高院:迴轉 高等院:乾! 05/24 18:54
→ polos: 99 05/24 19:34
噓 ImCPM: 992887 05/24 22:24
推 s03145892: 所以不算數是表示還可以撐很久嗎 05/25 02:09
推 joy2105feh: 政府真的有夠垃圾 不管哪一代.... 05/25 09:42
推 junkuo: 這個案子早就該結束了,就整個歷程來看彰銀本來就應該併入 05/25 14:07
→ junkuo: 台新,結果拖到擺在那邊放爛,對誰都是不好 05/25 14:07
推 anthony79121: 套一句柯p的話 05/25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