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monno1: 形式上要有人負責任,不要民事求償之類的沒差 08/26 21:07
推 a126sam01: 重點是,公司還要花時間知道對方現在在哪邊上班 08/26 21:16
→ a126sam01: 這種吃力又不討好的事情,哪裡划算= =a 08/26 21:17
→ a126sam01: 同意樓上s大的論點,只要沒弄到法律面的問題,基本上 08/26 21:17
→ a126sam01: 真的沒差~ 08/26 21:18
推 wahahaha: 有嗎?哪間? 08/26 21:33
推 a126sam01: 而且再補充一點,如果真的有事,當公司法務都是吃素的? 08/26 22:00
→ a126sam01: 搞不好是大老闆在決策面自己心虛,抓個替死鬼出來罷了 08/26 22:01
→ bankauditor: 鞭屍加立威,實際上沒意義 08/26 22:16
推 kutkin: 一種隔空水桶的fu 08/26 22:26
→ helpM: 人死留名 08/26 22:34
→ helpM: 大約就是犯罪的人就算死了也要公諸於世吧 08/26 22:36
推 Kydland: 我是很好奇在法律上的效力啦 已經離職的員工如何懲處? 08/26 23:50
→ Kydland: 既然已經離職或退休了 法律上就不是該公司的員工 08/26 23:50
→ Kydland: 那怎麼可以對他還進行懲處?法律哪一條有寫 公司可以對 08/26 23:51
→ Kydland: 離職/退休員工懲處?這不是拿犯錯時間點的說詞就可以 08/26 23:52
→ Kydland: 民法可以去追究責任 但公司內規是來對員工的 08/26 23:55
→ Kydland: 既然已經不是員工 那為什麼可以懲處?法律上有效嗎? 08/26 23:55
推 anz5566: 如果在職期間有損傷到公司 還是可以對你求償的 08/26 23:56
→ Kydland: 我是很好奇啦 08/26 23:56
→ Kydland: "求償"是用"法律"啊 這在行為的時間點是生效的 08/26 23:58
→ Kydland: 但公司"內規"的"懲處"對已經非在職的員工? 08/26 23:59
→ Kydland: 這是兩個邏輯 一個叫做法律 一個叫做公司內規 08/26 23:59
→ Kydland: 有點久了 不知道後來法律有沒有改 08/27 00:04
→ Kydland: 這就像中國信託幫離職員工墊付保釋金一樣啊 08/27 00:08
→ Kydland: 既然已經離職了 為什麼公司還可以幫他墊付保釋金? 08/27 00:08
→ Kydland: 當然那位離職員工的姓辜就是了 比較特別 08/27 00:08
推 rockon15: 三大過免職 08/27 10:34
推 shakeyabody: 大便在桌上啊 08/27 19:38
推 Kysol9: 記在牆上 08/27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