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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存款165次 熟女被捕慘吃牢飯 https://www.chinatimes.com/hottopic/20191127003078-260804?chdtv 來源:中時新聞網 邱柏玟 許多人有存錢的習慣,但存錢卻也可能變成犯法!美國紐約有一名熟女賈奈特(Chanetel garnett)把131萬美元 (約新台幣3964萬元)分成165次存入銀行,被當地政府發現「規避 法規」,因此被依法判處12個月有期徒刑;在當地拆分金額屬於非法,通常會被罰款,嚴 重則會面臨牢獄之災。 綜合外媒報導,紐約水牛城有一名33歲女子賈奈特從2016年8月到2017年9月前往美國商業 銀行存款,她帳戶內的存款有高達1313270美元(約新台幣3964萬元),但弔詭的是,她卻 將這筆錢分成165次存款;賈奈特的行為引起當地政府注意,因為她曾經在一天內跑不同 分行存款,次數高達8次。 根據當地銀行的規定,民眾到銀行存款金額超過1萬美元(約新台幣30萬元)時,必須填寫 「現金交易報告」的表格,因此會有些人會選擇將存款拆分,或是存入不同家銀行;但「 拆分」行為被認為是企圖逃稅,進而隱瞞擁有高額現金的方式,所以屬於非法的,若是被 發現會視情況罰款甚至判刑。 因此日前賈奈特拆分交易的行為被確認後,聯邦檢察官依法判刑12個月。而檢察官也呼籲 ,民眾可能認為把小錢拆分不會被發現,但行員都有受過訓練,隨時會注意有無「可疑行 動」,一開始不會直接提出控告,會先交由警方展開調查,若屬實就會抓人。 文章來源:The Buffalo News 心得:感覺美國的防洗錢的法規還滿嚴格的,拆分金額多次存款也要被判一年。 在台灣好像把大金額的款項分拆存款好像沒有犯罪問題的樣子? -- 旋元佑文法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34945 ☺2019銀行招考題庫完全攻略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11375 ☺銀行英語會話●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36911 ☺銀行英文常用單字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35433 企業管理題庫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127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3.33.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nance/M.1574924519.A.8D1.html
kutkin: 明文規定 11/28 15:19
JackLee5566: 當存款每日報表吃素的?當然有 只是主管 呵呵... 11/28 15:38
candy60735: 明文規定 11/28 16:58
jayway1983: 碧仲就輕 11/28 17:43
neofish: 台灣明明也會,美國沒有比較香 11/28 17:55
Matsuzakago: 系統會跳疑似洗錢 11/28 18:02
Tchachavsky: 明文規定 11/28 18:23
laka5726: 你不讓我存款?叫你們經理出來我要客訴到金管會 11/28 18:31
ducklingwu: Garnett! 11/28 18:40
icarusk: 民進黨某立委表示 11/28 18:57
h00009t: 反觀台灣,理盲濫情 11/28 19:00
turtle123569: 應該印下來貼在櫃檯 11/28 19:03
anthony79121: 90899 90002 11/28 19:19
Green1216: 我存我的錢你們還要問那麼多? 11/28 20:37
liontall2004: 投訴金管會之後就變客人是對的法規仍一邊了 11/28 20:54
mirce: 台灣應該照抄過來 金管會瀆職! 11/28 21:10
Dumbledore: 金管會嚴重缺失 11/28 21:38
Kydland: 什麼時候產生歐美洗錢防制不嚴的錯覺XD 11/28 22:24
Kydland: 台灣的問題是 某些銀行特別愛走灰色地帶破壞遊戲規則 11/28 22:28
Kydland: 然後就造成大家為了搶客戶一起亂搞 11/28 22:28
Kydland: 講白一點啦 某些銀行的高層根本就一副 反正被抓到也罰不 11/28 22:29
Kydland: 了多少錢 幾秒鐘就賺回來了 11/28 22:30
Kydland: 該責怪的是 我國法律罰則太輕了 11/28 22:31
Kydland: 就像不給加班費 我國法律最高可罰100萬 但很多公司搞不好 11/28 22:37
Kydland: 一年不給加班費就可以省下好幾個100萬 只罰100萬根本不痛 11/28 22:37
Kydland: 不癢 如果換我是老闆 我當然也不給員工報加班費啊XD 11/28 22:39
Kydland: 反正被抓到最多只罰100萬 會痛嗎? 11/28 22:39
Kydland: 文中這種要落實喔 很簡單啦 違反洗錢防制的銀行 11/28 22:40
Kydland: 董事長、業管主管、營業單位主管直接拘役30天 不得易科罰 11/28 22:40
Kydland: 金 10年內不得在金融機構任職 11/28 22:41
Kydland: 但沒有立委敢這樣修法 因為我國立委盡是一群廢渣 11/28 22:43
Kydland: 全立法院只有黃國昌一個人有在上班 11/28 22:43
ruve: 跟著逃就對了,政府的態度難道還看不懂嗎? 11/28 23:48
ruve: 很多事只能做不能說,政府官員表明我拒絕知道的態度如此明確 11/28 23:49
ruve: 幹譙是沒用的,同流合汙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也皆大歡喜 11/28 23:51
kevinapo: 明文規定 11/28 23:54
rinoya: 反正抓到、被罰被追討都是看誰蓋章誰倒楣囉 11/29 13:17
beagle2001: 北七才信咆哮帝 11/30 02:44
calase: 那種全國只有一個立委在上班的鬼話還真的有人信啊... 11/30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