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y2105feh: 版主辛苦了 03/11 09:57
→ rockon15: 只有新增這選項樣子 不投就算沒有? 03/11 11:18
投票選項1同意2不同意 不投的我覺得"不投"也是他的意見表達
推 prompter: 有這人力可以管嗎... 過一個月、兩個月再去刪的人系統 03/11 13:40
→ prompter: 也不會自動顯示阿 版主也沒人力去找是否有刪改 03/11 13:40
本次版規不是要去找違規的人,是要幫願意恢復文章原樣的人
推 googlezm: 覺得沒必要 03/11 15:42
推 a760608: 照舊吧~ 03/11 16:13
推 jaaaagyyyy: 借文問一下 請問板標是什麼意思啊 03/11 18:21
有個新手PO了文章問事情,但內文暴露了自己過多的個資
被人私信嚇了一下之後緊急把文章加推文全部刪了
我覺得沒有必要,溝通了一下,要他刪除他講太多自己的個資的部分就好
我去系統裡面撈了原本文章的模樣寄給他,讓他把文章修復成原樣(但去除個資)
使用者很配合的修了很多次把文章跟推文都恢復
文章修復後,底下也有玉山的人繼續推文討論、提供意見了,正當一切正好的時候
但有另外一個使用者硬是在盧說要照板規判他水桶無限期
還去跟組務投訴
最後組長判決要將使用者水桶,並且將該文章刪除
推 paz1117: 不懂版標+1 03/11 19:23
推 jaaaagyyyy: 那感覺蠻沒必要的 畢竟板上大部分違規的都是問完就刪 03/11 20:12
→ jaaaagyyyy: 的伸手牌 加這條板規只是讓他們有更多漏洞可以鑽 03/11 20:12
可以好奇一下條件都定為"恢復文章原貌"了,他們要怎樣鑽漏洞嗎?
→ kutkin: 他們自己要問的,別人回覆也是有個資風險不是嗎 03/11 20:59
→ kutkin: 每次都這樣把別人當白癡,自己問到就刪掉 03/11 20:59
→ kutkin: 那你的隱私是隱私,別人回覆的就不是隱私? 03/11 21:00
我有出手救過、提醒過的都是那種
第一二行直接來個開門見山"我是剛錄取XX銀行OO職務"
或者"我大學畢業於中字輩財金系 碩士XXX剛畢業"的新手
推 jaaaagyyyy: 像板主你提到的,這次的事件是因為他寫出太多個人資訊 03/11 22:33
→ jaaaagyyyy: 然後您讓他刪除個資的部分,我是在這個部分產生疑慮 03/11 22:33
→ jaaaagyyyy: 用您舉的例子來說,第一行寫錄取xx銀行yy職位問風氣, 03/11 22:36
→ jaaaagyyyy: 然後問完之後就刪掉,板主之後同意讓他恢復原文,但照 03/11 22:36
→ jaaaagyyyy: 您的定義,xxyy可能是個資可以隱去,那他就可以刪掉這 03/11 22:36
→ jaaaagyyyy: 些個資的部分,似乎跟直接刪除文章沒有太大差別? 03/11 22:36
→ jaaaagyyyy: 如果能夠讓使用者選擇刪除文章中的個資,似乎就跟回覆 03/11 22:37
→ jaaaagyyyy: 完整原文的初衷相違背了,因此覺得有些矛盾 03/11 22:37
隱藏的方法百百種,不是只有完全刪除一條路
以你舉的例子,我會建議他把"錄取"二字刪除。
已經錄取的裝作要面試的;如果是要面試的,文章內不要有會被認出來是哪位的資訊
技巧很多啦,每個CASE狀況都不太一樣。總之,我希望這條板規的大方向是
"文章能恢復、討論能繼續、使用者能不被認出來"
實際上本來也運行好好的
只是這次遇到兩個天才..........
※ 編輯: neverli (182.235.95.82 臺灣), 03/11/2020 23:12:47
推 jaaaagyyyy: 能夠理解板主的想法,可能是我們出發的立場不一樣吧, 03/11 23:37
→ jaaaagyyyy: 我倒覺得板主提到的這些可以透過置底/進板畫面之類的 03/11 23:37
→ jaaaagyyyy: 方式去提醒新手,或是在編輯文章出現的文字提醒他們要 03/11 23:37
→ jaaaagyyyy: 記得去瀏覽這些提示,如果他們連最基本的看過板規/提 03/11 23:37
→ jaaaagyyyy: 示再發文,那覺得也不需要特別去為他們設想這麼周全 03/11 23:37
→ jaaaagyyyy: *看完再發問都做不到 03/11 23:38
→ jaaaagyyyy: *發文 一直打錯囧 03/11 23:38
→ jaaaagyyyy: 畢竟規矩常常是訂來被打破的,與其為各種情境去設想子 03/11 23:40
→ jaaaagyyyy: 條款,不如用最簡單的方式去達成保障他們的目標 03/11 23:40
→ kutkin: 你講的那個XX銀行XX職務 又不是只有錄取他一個 03/12 01:30
→ kutkin: 那樣叫個資 那回他文的前輩不也是? 03/12 01:30
→ kutkin: 中字輩財金系也他X的上百個吧 03/12 01:31
→ kutkin: 你不用幫這種人找這麼多理由啦.... 03/12 01:31
→ kutkin: 這種人對本板也沒有任何貢獻 問完就刪 就消失 03/12 01:32
推 a126sam01: 你連那種用字遣詞稍微激烈點的,都直接水桶了 03/12 16:52
→ a126sam01: 這種直接踐踏大家好心分享資訊的使用者,還要幫他找 03/12 16:53
→ a126sam01: 解套方案? 我沒辦法認同 03/12 16:53
推 a126sam01: 我比較推薦jaaaa大的作法,就把基本版規弄在進場畫面 03/12 16:59
→ a126sam01: 或者是在發文時,編輯器內可以建立預設字串,提醒使用 03/12 17:00
→ a126sam01: 者一旦發文後,就代表願意接收finance版的執法規定 03/12 17:01
→ a126sam01: 不得異議 03/12 17:01
我並不需要一個被水桶過就記恨一輩子的人的認同
※ 編輯: neverli (182.235.95.82 臺灣), 03/12/2020 19:29:02
推 a126sam01: 也不想看看是誰水桶的...XD 03/12 20:49
→ a126sam01: 你如果要拉高執法標準,很好啊我沒意見 03/12 20:50
→ a126sam01: 但就不要自己後來還在那邊幫別人找台階下,這樣很不OK 03/12 20:50
→ a126sam01: 執法標準跟變形蟲沒兩樣...XD 03/12 20:51
→ a126sam01: 先說我是說你的執法標準,可不是針對個人歐www 03/12 20:51
→ a126sam01: 小弟絕對沒有倫森攻擊...www 03/12 20:52
自刪文的人有兩種,一種是不熟悉BBS生態的新手
另外一種就是自私、對版上討論生態有害的毒瘤
我對於後者這類有害版上討論風氣的人下手是不會手軟的,相信你一定非常清楚
→ a126sam01: 自刪就是自刪,還在那邊幫別人找台階下www 03/13 10:18
→ a126sam01: 如果一個版的執法者,一開始雷厲風行執法,後來開始 03/13 10:20
推 a126sam01: 找人背書又想修法的? 這種變形式標準為什麼不能討論? 03/13 10:22
→ a126sam01: 如果有雙重標準的話,就大方承認吧~ 03/13 10:25
→ a126sam01: 不要再那一邊"我很嚴格歐",遇到特定事物就轉彎~ 03/13 10:26
→ a126sam01: 而且你又沒有辦法證明對方到底是因為新手還是自私 03/13 10:26
→ a126sam01: 而把文章給刪掉的。還是你又要用那種"自我心證"來審判? 03/13 10:27
→ a126sam01: 自己訂下的規則,就好好的執行很困難? 03/13 10:29
民主投票被你稱作找人背書喔?
對待新手友善被你稱作對待定事物就轉彎喔?
對新手寬容,同時對待類似像你這樣有害版上討論風氣的人嚴格是最理想的狀態
可惜現在不行了,組長的判決讓我只能選一個,要馬都寬容,要馬都嚴格。交由投票決定
是可以推想為什麼你要求對待新手也要用極刑啦,不會怪你。
※ 編輯: neverli (182.235.95.82 臺灣), 03/13/2020 22: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