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t0403: 推一個 04/23 20:50
噓 Lang90: 噓綠色XD。廢人這票就給你了! 04/23 20:52
→ ethefalse: !!!莫非我該改藍色(逃 04/23 20:53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3/2017 20:54:29
噓 Lang90: 真男人看到綠就該噓! 04/23 20:54
→ ethefalse: 攤手,看來我需要去參考他板板規顏色了(?) 04/23 20:57
推 Lang90: 創造文行不行發,算哪一類?幫你推回來。 04/23 20:58
如果真的要定義這些發文種類,就變成要仿大板,每種文章分類都需要做定義
原則不變,尊重言論自由,但如果有需要,確實也可以將板規做更詳細的規定
→ ethefalse: 可以稍微定義一下創造文嗎?這樣我好思考XD~ 04/23 20:58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3/2017 21:01:22
推 skyant: 閒聊區的概念很棒 推 04/23 21:00
推 cat0403: 三天四篇有包含回文的文章嗎?廢文貓覺得有點緊張@@ 04/23 21:00
我覺得要算耶XD
不然有人每篇文都回一下,那這條板規設置的意義又消失了
推 Lang90: 發文內容跟民間習俗需相關,不可夾帶商業訊息置入行銷,也 04/23 21:01
→ Lang90: 不得有個人隱私資料,每人每月固定額度,超過刪文水桶。 04/23 21:01
嘎?什麼額度XD?
→ skyant: 不過我不清楚板主發文至多一篇的緣由,有主題若能分享出 04/23 21:01
→ skyant: 來討論很好啊 04/23 21:01
我只是為我自己的言論做負責~~如果我選上,我並未限制其他板主群只能發一篇文@_@
→ Lang90: 貓的算系列文吧XD 04/23 21:02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3/2017 21:05:11
→ Lang90: 板主發文過多容易被質疑帶風向跟有立場喔。 04/23 21:03
這點是真的,若發文過多確實有這種可能性
推 cat0403: 我廢文太多了QQ 04/23 21:03
不會啊!貓大的文有我廢嗎XD
→ Lang90: 週五發文,週六刪文,週日重整,就來去了無痕囉。 04/23 21:04
推 skyant: 若要帶風向 光推文不用發文也能辦到 XD 04/23 21:04
→ Lang90: 瓜田李下,防微杜漸不是壞事。 04/23 21:05
→ cat0403: 我覺得尊重晨星版主很棒,創始元老有紀念意義 04/23 21:05
真的感謝創始板主~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3/2017 21:07:25
推 iMoai: 支持:1.定期改選板主,2.創板板主留任免改選,3.信仰神尊 04/23 21:06
→ iMoai: 敬畏神明的人,無論候選人是否是麻瓜或爭議人物。因為,不 04/23 21:06
→ iMoai: 合神意人心者,時間一到,換掉! 04/23 21:06
謝謝!若有其他不妥的地方,也期待大大能指點!
推 Lang90: 可連選得連任幾次? 04/23 21:09
我原本是想說不限次數,不過如果要限制次數也是可以的
→ Lang90: 額度是來自電器道長的靈感啦,他的創作文可以連發。若以一 04/23 21:12
→ Lang90: 篇5000字來論,每篇發500字,可以洗十篇,足以影響版面。 04/23 21:12
如果限制一個月總次數,不知道是否限制太多?
不過目前板上似乎除了某幾位特定人士有辦法完全達成我所開的限制條件,
其他板友似乎沒這種興趣,本意是想要減少短時間內大量特定板友之文章
讓文章百花齊放,只是如果這個限制太低,也可以再行討論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3/2017 21:17:42
推 cat0403: 我蠻期待他參選的說,看有多少鄉民熱情支持他@@ 04/23 21:13
推 Lang90: 左手跟右手,最少就兩票了啊XD 04/23 21:18
推 Lang90: 不限制次數,任期制的意義何在?只要有人氣就是萬年版皇啦 04/23 21:21
→ Lang90: 。繼續推XD 04/23 21:21
那不然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過如果能一直選上,應該也表示受到肯定吧?
但你的考慮也是真的@@!這也可以再討論~
畢竟我也還沒選上XD~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3/2017 21:25:37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3/2017 21:33:10
推 Lang90: 願大地之母忽悠著你。不對,是護佑…。 04/23 21:37
=口="
推 skyant: 任期有意義啊 定期檢視 如果不適任當然無法通過連任 若是 04/23 21:37
→ skyant: 板友覺得適任一直連任下去也沒問題吧 04/23 21:37
→ Lang90: 給其他人一點機會吧。 04/23 21:39
這也是沒錯,畢竟同一個人管板,通常思維模式會類似
增加新人、換人管,或許會有一番新氣象!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3/2017 21:42:12
推 soyolin: 噢~不多說!競選照拿來 04/24 00:36
我沒人要看阿..麥安捏 嘿嘿
推 cat0403: 樓上Good job 04/24 00:39
話不是這樣說的吧XD~
→ ga037588: 限制系列文跟一天只能po幾篇文,無助於版上的自由尊重與 04/24 02:37
→ ga037588: 包容。文章就算寫得多,言之有物與討論充分無吵架,大多 04/24 02:38
→ ga037588: 分享彼此心得,怎麼可以因噎廢食。 04/24 02:38
1.系列文的做法是參考Marvel板,Marvel板是十篇
我是認為我們這邊是不太可能到那個數字,因此設定六篇,原文*1+回文*5
而限制的目的在於普遍來說,系列文到後來如我上面所說
會有失焦的問題,變成回文的內容已經遠離主題
因此為了聚焦新的問題或原文,我才認為該設下此限
當然我不能保證是否本板沒辦法持續聚焦,如若普遍覺得不該設下此限
也可調整,但方向仍不變
譬如,系列文如已偏離主題,則會限時修文
2.關於限制文章數,在於本板目前除了特定幾位人士
並未有人在"一般情況"下超出此限制
本板是屬於開放自由的地方,為了避免特定人士或者未來有出現特定人士
熱愛以大量文章進行洗板,故作下此限,給出一個明確的限制
藉以遏止有心洗板人士
而所謂的無助自由,當然是的,但此條設置也並未有礙自由
即使言之有物,仍不應該為特定某些飽學之士,大開發表個人學識的方便之門
因為即使是飽學之士,仍有其知識不足的地方
因此,設下此限,讓眾板友能夠都有發表自己經歷、意見的機會
而且再一次強調,目前並沒有存在一般情形下,有會超過限制的板友
如果真的有需要,並非不能改變,更何況
不設下此限,若是飽學之士大量發文而未受限,
那要如何管理目前的特定人士?
→ ga037588: 另一個問題,各板主參選人對板歸制定見解各異,如果當選 04/24 02:42
→ ga037588: 人的版規訂定想法差異大,以你之見,這要如何協調? 04/24 02:42
我想我已經在板規修訂方面寫的滿清楚的了,板主也是板友
板主群彼此有分歧,自然也可以PO上板面,交給眾位板友決定
當然前提是不可以限制特定人士的發言權,維持板上自由之風
→ ga037588: 以我之見,少數板友的活躍可以帶來版上熱絡的風氣,文章 04/24 02:45
→ ga037588: 發多根本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文章的內容。應以內容處當 04/24 02:46
→ ga037588: 用篇數限制,只會限制了大家的熱情。 04/24 02:46
文章的內容怎樣算有問題?
你認為有問題的就是有問題?還是我認為有問題的就是有問題?或者誰?
除非很明確的就是違反了板規,譬如罵髒話、公開個資等
不然如果有人發了一篇很難理解的文
就能說他的文是假的、或者來亂的嗎?
只要他是談論民俗信仰,我認為都應該保留他的發言權力
[應板友要求刪除其推文]
推 soyolin: 咱家好兇~QQ 04/24 03:23
[應板友要求刪除其推文]
→ soyolin: 我覺的丹楓大說得有點對... 04/24 03:23
我認為民間信仰板不是一個一言堂
只要談論的是民俗信仰,即使難以理解,應該都保障他的權力
恕我無法苟同@@
→ ga037588: ????L君你在跟我說話嗎?既然版上沒規定不能清談,在參 04/24 03:24
→ soyolin: >< 04/24 03:24
[應板友要求刪除其推文]
→ ga037588: 選人的政見文下面提問,這是很正常的吧?我的政見文也接 04/24 03:25
→ ga037588: 受他位參選人的提問,也盡力解釋,這才是有助於充分討論 04/24 03:26
我會盡力回答你想問的
[應板友要求刪除其推文]
→ ga037588: ,也讓大家了解參選人的用意與想法,了解之後可能本來有 04/24 03:27
→ ga037588: 疑問,因為解釋而理解,進一步支持,這也不無可能阿。 04/24 03:28
[應板友要求刪除其推文]
→ ga037588: 另外對e君抱歉,我也不知道我的提問會引發此事。那就乾 04/24 03:30
我並不在乎,無須在意
→ ga037588: 脆請教一下,以你提出的版規來說,如果我這當事人不出面 04/24 03:32
→ ga037588: 提出認為L君在引戰。這樣L君會受你提的版規1處置嗎? 04/24 03:33
不需要處置,你們雙方既然都沒有互相認為對方在戰
又沒有罵髒話、違反其餘板規,那就是沒有處置
[應板友要求刪除其推文]
推 soyolin: 咱家別森七七,我沒什麼意思 04/24 03:34
→ ga037588: 另外再請教一下,有關你擬定的版規1.5,未經對方同意的 04/24 03:37
→ ga037588: 改推文,這邊對方的定義是指推文者,還是相關的當事人? 04/24 03:38
→ ga037588: 比如我們就可以從這篇的具體事例看到,當兩位版友在第三 04/24 03:39
→ ga037588: 位版友發的文下面有爭議的言論,其中一位要求發文者刪除 04/24 03:40
→ ga037588: 推文,發文者也確實刪除了推文。但是爭議曾經發生,這樣 04/24 03:40
→ ga037588: 以你所擬定的版規與你個人的見解,該當如何論處? 04/24 03:40
抱歉,我不懂你說的曾經得爭議是什麼?
也許我剛好沒跟到該件事情,還請你說明一下?
對方自然是指推文者,不太懂你的問題是?
如果此時你認為他在戰,但是發文者已經刪除了,會導致無法解決爭議的話是不用擔心
因為板主是可以看到刪除的內容的。
→ ga037588: 另外回L君,民意如流水,我的見解未必大家都接受,也未 04/24 03:42
→ ga037588: 必能當選。但是公眾事務應予充分討論是我的理念,我也想 04/24 03:43
→ ga037588: 以此機會,了解不同候選者的見解。 04/24 03:43
[應板友要求刪推文]
→ ga037588: 不是吧,到底要怎麼想才會想到這種地方去阿orz 04/24 03:52
→ ga037588: 空擬政見不難,重點在執行與量處,選上的人代表民意認同 04/24 03:53
→ ga037588: 其政見,或是認同其對政見的解釋,民主法治國家都是這樣 04/24 03:53
→ ga037588: 選舉的阿orz 對候選人提問是真的想知道對方看法與純粹 04/24 03:54
→ ga037588: 是故意在叼難的差異,這個大家都會看吧... 04/24 03:54
→ ga037588: 政見訂得粗疏,就會有解釋空間,有彈性。但是適用的範圍 04/24 03:56
→ ga037588: 這有時不問對方,不一定大家想的一樣。政見訂得太細,就 04/24 03:56
→ ga037588: 會綁手綁腳,有一些意料之外的bug會無法處理。像現在來 04/24 03:57
→ ga037588: 了一個case,直接請教不是就剛好嗎orz 04/24 03:57
[應板友要求刪除其推文]
→ ethefalse: 關於幾位板友的意見,請容我晚上直接修文回應,避免手 04/24 07:25
→ ethefalse: 機修文出現問題@@ 04/24 07:26
推 wkwtb: 系列文可禁,是否列入系列文禁止由版主依照討論狀況及實際 04/24 09:28
→ wkwtb: 需求而定。 04/24 09:28
我以為系列文的大原則就是同樣標題的回文
如果有人刻意重發文,並以相同標題作為文章標題
在他板應該是就不列入系列文
當然你說的也是可以被討論,因為這樣的原則是有一點小漏洞沒錯
推 wkwtb: 系列文六篇的限制應該沒必要,真的大家都言之有物,十幾篇 04/24 09:32
→ wkwtb: 都好。 如果大家腦袋都卡住,四五篇就嫌多了 04/24 09:33
推 wkwtb: 系列文太多就跟洗版是一樣的感覺。 04/24 09:36
看起來是有不只一位板友有這種看法
系列文的篇數是可以好好研討
不過他板的系列文篇數的立意,主要就如同我所說
擔憂文章已經偏離主題,不過這也不是不能解決
譬如板主認定已經偏離主題後,可以將該篇文章禁止回文。
→ wkwtb: 第十點沒有意義 04/24 09:37
→ wkwtb: 任期不贊成,不想作就自己下台,不然有別人會轟下台 04/24 09:38
任期有其存在意義,就如同現實世界一般
讓大家都有這個機會爭取擔任板主服務板友的機會
因此才要訂一個任期,讓時間到可以換個人試試看
如果板主表現良好,自然爭取連任的機會也是很大的
→ wkwtb: 保留坐也不贊成,做不好就被轟下台,還真保留了? 04/24 09:39
關於保留坐這點我有一點想法
如果板主自身已經不想要擔任板主,也可以自行提出下任要求
但我偏向原板主應至少留任一小段期間
協助新板主更快上手
畢竟有些事務對於沒擔任過板主的人,是十分陌生的
→ wkwtb: 我的建議是第10、12點刪除 04/24 09:39
→ ethefalse: 目前也只是我個人想法,到時候也是會再討論的,不過晚 04/24 12:38
→ ethefalse: 點我會修文敘述一下我的想法,感謝>< 04/24 12:38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4/2017 18:50:00
推 iMoai: 民間信仰具有高度實踐性,尤其當板友得到神明啟發或信仰體 04/24 19:30
→ iMoai: 驗時,強烈感受作用期,時間短則數日長則數週,這時往往會 04/24 19:30
→ iMoai: 迫不急待想與瞭解他的人分享交流,板規4.1限制3天4篇文,實 04/24 19:30
→ iMoai: 在太嚴了!建議放寬 04/24 19:30
3天4篇的難度,至少目前我在板上是沒有看到有人窒礙難行的
但如果真的有不少板友認為這個太嚴,確實是可以放寬再行討論的
但我以為完全取消是不妥的
因為沒有限制,只會導致特定板友鬧板事件一再發生
但若其談論的是民間信仰,卻僅是難以理解就認定鬧板
那也失去了自由的風氣,變成一言堂也不是樂見的
如果有選上,以上的建言都會納入討論的,並不會真的就強制執行,謝謝!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4/2017 20:33:35
推 yule1224: 為什麼不要系列文阿 系列文很有趣阿 讀起來很方便 04/24 22:10
不是不要系列文,而是有一定的限制回文數
因為在太多板上都有大量系列文出現,結果最後流於無意義之討論
故做此限制,當然要限制到多少也是可以討論,
如果完全不限制,那可能就要想配套措施,如何面對無意義之回文討論@@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4/2017 22:15:12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4/2017 23:38:18
→ ga037588: 這樣我明白了,你的意思就是就算版友間吵再兇,兩方都認 04/25 02:09
→ ga037588: 為沒有我們沒在吵,然後無限制的吵只要不要不罵髒話,這 04/25 02:10
→ ga037588: 樣就不予處置。 04/25 02:10
我想板規說了"原則上"
你們二位在上方吵的東西我不認為有到鬧板的地步
如果這樣就算鬧板將二位水桶起來,那我想也未免太嚴苛
→ ga037588: 然後不是以內容而是以篇數限制版友的發文,所以特定版友 04/25 02:11
→ ga037588: 固定幾天都發一些亂七八糟不知所云的文章,即使有很多版 04/25 02:11
→ ga037588: 友看得不舒服,這樣也不予取締。 04/25 02:12
在一個公開的板面,譬如報紙,出現一篇難以理解的文
只要有人覺得不舒服,就該取締?就該下架?
亂七八糟是誰定義的?我是沒辦法定義這種如此主觀的形容詞
→ ga037588: 然後想要分享經驗的版友,滿6篇不能再回系列文,要自己 04/25 02:13
→ ga037588: 開一個新系列。 04/25 02:13
→ ga037588: Marvel板規只定超過10篇視為系列文來管理,也沒有要禁止 04/25 02:15
→ ga037588: 系列文繼續發。 04/25 02:15
這點如果真的當選,會再仔細研究
目前看起來這方面確實有存在一些問題
→ ga037588: 這些理念我個人是「超級無法認同的」,真是遺憾。 04/25 02:17
→ ga037588: 用自由度包裝縱容一些亂事,不主動介入引導與處理,卻要 04/25 02:20
→ ga037588: 限制良民發文受時間與篇數限制,而非以內容判斷。 04/25 02:21
1.沒關係,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認同、自己不認同的理念
感謝你的建議、也感謝你的遺憾
不主動介入引導、處理是還給任何一位板友在這裡有發言的權利
板友可以不認同,可以噓文
但在合理使用、不侵犯他人的情況下,都應予以保障
而非類似"我看他醜,所以請把他關起來"的強勢作風
2.限制良民發文,是還給板上所有人對等的發文權力
而不是被特定板友以大量發文作為發文目的
或者炫耀其不知正確與否的學識作為發文目的
我並非神佛、亦非聖人
我沒能力去判斷一篇文章是否不知所云、難以理解
因為看不看得懂,是我個人的程度,不等於別人的程度
如果擔任板主,我只能盡力保障所有人在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之下
有對等的權力
至於其他板友是否認同任何一篇文
我並不會去干涉
但如果文章數真的過低,自然是可以討論的
如若當選,一定也會有所討論
→ ga037588: 第二句是「只要不罵髒話」,多打一個不字了。 04/25 02:28
推 louis5566: 系列文的部分 小弟覺得別那麼嚴苛 只要涉及本文及與本 04/25 03:23
→ louis5566: 文有關的內容都可以合理存在 假如發現有偏題就先標記 04/25 03:23
→ louis5566: 此篇系列文並推箭頭在文章下告知 如尚未改善就刪文 再 04/25 03:23
→ louis5566: 依照版規處置 04/25 03:23
這個想法我在上面有提到類似的
感謝你,我未修改上方,並不代表我真的當選,不會進行改變
會再想有沒有更好的配套
→ soyolin: 競選照我會認真看~來吧 04/25 03:24
QQQQQ
推 louis5566: 很多議題是可以有很多面向及內容討論的 例如關渡宮的信 04/25 03:25
→ louis5566: 仰圈 這也是我下一篇文想寫的內容 就此點希望就別太壓 04/25 03:25
→ louis5566: 抑版友了XD 04/25 03:25
恩,好,會再仔細思考,謝謝!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5/2017 06:51:08
→ ga037588: 其實你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問說,如果兩方有 04/25 07:39
→ ga037588: 爭執或是酸言酸語,興事的狀況,或是吵鬧不休。但彼此並 04/25 07:40
→ ga037588: 未對對方提出檢舉,這樣的行為如引起非當事的其他閱板人 04/25 07:40
→ ga037588: 不耐,是否版主會介入規範。我的理解是你不認為該介入規 04/25 07:41
→ ga037588: 範。 04/25 07:41
→ ga037588: 你的意思是你主觀認為,L君的發言並未有任何失當之處嗎? 04/25 07:47
→ ga037588: 又或者,你認為L君有失當之處,但我這當事人未提出檢舉 04/25 07:48
→ ga037588: 因此不須要用引戰來處理嗎? 04/25 07:49
→ ga037588: 不好意思提問有點多,我想具體了解你對板歸的斷處如何 04/25 07:50
→ ga037588: 至少我已經知道在你的看法裡,3C在此版過去的言行,都是 04/25 07:50
→ ga037588: 被包容的了。 04/25 07:50
推 wkwtb: 樓上可能以為自己選的是思想審查官吧 04/25 07:51
→ wkwtb: 要不要眾籌買幾張石蕊試紙作為思想審查時的參考? 04/25 07:52
→ ga037588: 犯罪行為就是行為囉,跟思想無關。 04/25 07:53
→ wkwtb: ga選上以後應該會宣布動員戡版時期開始吧.... 04/25 07:57
→ wkwtb: 順便再版上實施宵禁~~ 因為~ 你~們~太~酸~了~ 04/25 07:57
→ ga037588: 不喜歡興事,喜歡聊天的自然就不用擔心囉。在我的版規版 04/25 07:59
→ ga037588: 本裡,是版主群多數決認定,我本身標準已經算很寬了。 04/25 08:00
我想,你可能沒看清楚我的修文及板規提案,"原則上",
如若兩個朋友刻意用較激烈語氣對話,我是否也該認定?
何況網路言語,容易見仁見智,
我是認為他的話是疑似有酸
但是如果你都沒感覺,我去水桶他
那是否對他也不公平,何況他是否酸,還要看他本人說法
如果有人檢舉,自然也是會處理的,並非不處理
<<想請ga候選人看仔細了,我在這邊就已經有回應了>>
<<這些只是我早上的推文修改成回文而已>>
推 wkwtb: 是喔~ 我是沒有很喜歡L,但是你整天督促別人管酸言~~ 04/25 08:02
→ wkwtb: ga大自己應該已經做好準備選上後整治酸言酸雨了 04/25 08:03
→ wkwtb: 否則不是拿自己不做的東西叫別人做嗎? 04/25 08:03
3c的文我承認我並未每篇都詳閱
因為這個板並沒有強制我一定要閱讀誰的文章
但如果擔任板主,我自然會每篇詳閱是否有破壞和平的狀況
因此我認為你現在幫我加的註解並不是恰當的,謝謝
如果你是擔心我獨裁,倒也是不必,
如果當選,遇到事情我也會尊重其他板主的看法
→ wkwtb: 突然拿個吃屎的例子~~ 那前面三張有屎嗎? 04/25 08:04
→ wkwtb: 拿前三張質疑別人,然後拿藏起來的第四章辯解 04/25 08:05
→ wkwtb: 所以是挖洞給別的參選人跳,陷害別人就是了 04/25 08:06
→ ga037588: 前面三張,我認為L君很明顯在挑釁滋事啦。在我的立場上 04/25 08:07
→ wkwtb: 挑釁跟叫人吃屎~~ 04/25 08:07
→ wkwtb: 真好比較 04/25 08:07
→ ga037588: 類似的情況我會桶。但其他版主群的意見也會加入,因為是 04/25 08:07
→ GO19870325: 丹楓是百面開的版主了 04/25 08:08
→ GO19870325: 他勸貓出來選就有這個念頭了 04/25 08:08
→ GO19870325: 他當然要找一個差不多的搭檔啊 04/25 08:08
→ GO19870325: 這樣意志才能貫徹啊 04/25 08:08
→ GO19870325: 現在在試搭檔囉 04/25 08:08
→ GO19870325: 難怪道主會說這板會大洗牌 04/25 08:08
→ ga037588: 多數決。至於3C那個推文,應該一般人都會桶我想。 04/25 08:08
→ wkwtb: 那有什麼好質疑別人的? 04/25 08:08
→ wkwtb: 「一般人」都會桶,所以你覺得ETH水準比一般低了 04/25 08:09
→ wkwtb: 我鄭重質疑你那句話是隱性的挑釁~ 04/25 08:09
→ wkwtb: 建議GA還沒開始選就先桶自己一個月 04/25 08:10
→ ga037588: GO兄有意願一起努力嗎?對小弟來說GO兄有份量的大前輩。 04/25 08:10
推 wkwtb: 轉移焦點不能改變挑釁的事實 04/25 08:12
→ ga037588: 叫別人去吃屎當然直接桶阿,我擬的第三條版規就寫了,人 04/25 08:12
我並未說我不會桶或者會桶,
我必須看前後文,才能下較妥當的評斷
何況吃屎已經有違反罵髒話板規之嫌了
不知道ga為什麼一直幫我預設立場呢?
我想我在上面推文已經講的很明了,自然到時候會仔細看的
→ ga037588: 身攻擊或汙言穢語,沒有多數決就可以直接桶。 04/25 08:13
→ ga037588: 還是w君認為叫人去吃屎這不是汙言穢語呢? 04/25 08:13
→ GO19870325: 丹楓大板主 我還是當酸民比較適合 04/25 08:14
→ GO19870325: 前輩都是假的好嗎 04/25 08:14
如果你認為他有挑釁大可檢舉
而不是先說不檢舉,再說你認為有
這樣我也是很亂的
→ ga037588: 當酸民無妨,不要罵人太過火也不會怎麼樣。 04/25 08:15
推 wkwtb: 給我戴帽子了 04/25 08:15
→ wkwtb: 我說你拿酸沿酸雨質疑人不管,然後說你會桶叫人吃屎的 04/25 08:16
→ wkwtb: ga真猛~ 04/25 08:16
→ wkwtb: 現在上綱到我認為不該管叫人吃屎的 04/25 08:16
→ wkwtb: 法律都管不到酸言酸語了~ GA叫別人管,真的是腦袋很厲害 04/25 08:17
→ wkwtb: 腦袋很厲害,挖洞給別人跳 04/25 08:17
→ wkwtb: 叫人吃屎接近侮辱了,你拿來跟酸言酸語比 04/25 08:17
→ ga037588: 版規就已經限定惡意討戰者要受處理了,只是對惡意討戰每 04/25 08:18
→ ga037588: 一個人標準不一樣。 好好沒事兒開酸如果情節嚴重,當然 04/25 08:19
→ ga037588: 也是惡意討戰的範圍了。我也沒別的意思,只是在討論過程 04/25 08:19
= =抱歉,好像不小心刪到一句話...
如有需要,我會請板主幫忙找回那句話....
推 wkwtb: 你自己都回答你的問題了,還有什麼好質疑的? 04/25 08:19
→ wkwtb: "版規就已經限定惡意討戰者要受處理"~"惡意討戰的範圍" 04/25 08:20
→ wkwtb: 你都知道答案了,結果還拐彎抹角質疑別人 04/25 08:20
→ ga037588: 討論的過程不經過提問,怎麼了解對方的想法呢?我可能國 04/25 08:21
→ wkwtb: 是覺得選版主要先學會寫申論題? 04/25 08:21
→ ga037588: 文差看不懂,多問幾次,我想w君你誤會了。 04/25 08:21
→ wkwtb: 接下來要不要要求別人一個髒話一個髒話列出水桶時間表 04/25 08:21
→ wkwtb: 基本的東西就不用在那邊質疑別人了... 04/25 08:22
→ wkwtb: 根本是沒事找事 04/25 08:23
→ ga037588: 你講的不對,每個人對惡意討戰的定義與介入程度的認知不 04/25 08:23
→ ga037588: 一樣。至少在討論中我現在搞懂e君的立場。 04/25 08:24
→ ga037588: 比如以L君的例子,當事人提出這是在引戰,跟不提出引戰 04/25 08:25
→ ga037588: 的差別,e君會如何認定,他已經講了很清楚,立場跟看法 04/25 08:25
→ ga037588: 沒有對錯之分,但是不透過討論,有時很難明白對方的意思 04/25 08:26
我是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再麻煩ga回去看上面我用紅字寫的回文了,感謝
推 wkwtb: 所以ga你覺得L的行為該桶? 04/25 08:29
→ wkwtb: 如果你覺得L該桶,我會認為你上任後根本是白色恐怖 04/25 08:30
→ ga037588: 遊走邊緣吧,如果常常見到我覺得可以桶。偶爾幾次的話我 04/25 08:31
→ wkwtb: 如果你覺得L不該桶,那你拿這件事質疑別人是非常糟糕的行為 04/25 08:31
→ ga037588: 還要看後續的狀況。 04/25 08:31
→ wkwtb: 所以你的處理方式也是走邊緣... 04/25 08:31
→ wkwtb: 事實上,每個人選上大概都差不多這樣的處理方式... 04/25 08:32
→ wkwtb: 沒什麼好討論,也不該拿這個來質疑別人 04/25 08:32
→ wkwtb: 你拿去問每個候選人,大概都是差不多的答案 04/25 08:32
→ ga037588: 他的行為是遊怎邊緣,因為確實有滋事的嫌疑。 04/25 08:32
→ ga037588: 我並沒有有意拿來質疑別人,擇日不如撞日,L君就在這篇 04/25 08:33
→ ga037588: 人家的競選文下發作,那就直接拿來當例子討論剛好。 04/25 08:34
→ wkwtb: 最標準,也是最八股....... 的答案.. 04/25 08:34
→ wkwtb: 沒什麼好討論的問題 04/25 08:34
→ ga037588: 但是E君的看法是說,他要人家檢舉,他才會處理,沒檢舉 04/25 08:34
在強調一次喔!我早上的推文已經修改成回文了
而且早上我就已經有回應了,其他人檢舉我自然也會處理的
只是我真的不覺得如果當事人都不以為意,又有何必要處理呢?
→ wkwtb: 除非你期望能聽到一律桶或完全不管這種答案 04/25 08:35
→ ga037588: 的話當事人沒差就算了。 這是討論過後他的想法。 04/25 08:35
→ wkwtb: 遊走邊緣的酸當然是以檢舉"為主"~ 04/25 08:35
→ wkwtb: 太過份的話版主看情形稍微介入提示自制 04/25 08:36
→ ga037588: w君,就算是白紙黑字的法律,處理起來還是很靈活的。 04/25 08:36
→ wkwtb: 但是被酸的都沒意見,版主管個鬼? 04/25 08:36
→ ga037588: 比如L君這個例子,他如果在短短一周內於三處有這樣的行 04/25 08:37
→ ga037588: 為,我的立場就是主動去找別的版主討論要不要桶。 04/25 08:37
→ wkwtb: 你要不要查一下公然侮辱是公訴還是自訴 04/25 08:37
→ GO19870325: 自訴喔 04/25 08:38
→ wkwtb: 頂多就是版面美觀,太過份就考慮制止或桶 04/25 08:38
→ ga037588: 這跟公然侮辱沒關係喔,這是我個人對引戰的理解,他的行 04/25 08:38
→ ga037588: 為邊緣如果採過頭,那就是在引戰滋事了。 04/25 08:39
→ wkwtb: 被罵的人心理狀態,要不要檢舉是他的權力 04/25 08:39
→ ga037588: 但是基於友善立場,我一定會先告知他說這樣不ok。 04/25 08:39
→ wkwtb: 引戰?誰不引戰? 04/25 08:39
→ GO19870325: 要去警察報案好不方 警察主動辦案才是王道 04/25 08:39
→ wkwtb: ga你現在也在引戰,我也在引戰 04/25 08:39
→ wkwtb: 所以很簡單,兩造雙方之間的事,本來就是有檢舉才處理 04/25 08:40
→ ga037588: 秉持宗教自由及互相尊重為原則,請勿刻意討戰 04/25 08:40
→ ga037588: 我們的老版規就這樣講了,還有,戰要戰得有理有據,我版 04/25 08:41
→ wkwtb: 還是只能以建議的方式.... 那你有講跟沒講差不多 04/25 08:41
→ ga037588: 規第三條有保障基本的討論權,我們現在這樣討論,如果你 04/25 08:41
→ wkwtb: 今天你能畫一條線出來,越線受罰再來質疑別人 04/25 08:42
→ ga037588: 認為是在戰,那也沒什麼問題,因為是在討論。 04/25 08:42
→ wkwtb: 如果自己都畫不出來,玩八股,忽左忽右看況狀 04/25 08:43
→ wkwtb: 那你有質疑別人的本錢嗎? 04/25 08:43
→ wkwtb: 別跟我說你一個版主候選人,跑到另一個版主候選人的文下 04/25 08:43
→ wkwtb: 是單純討論,無關選舉~~~ 我聽不下去 04/25 08:43
→ wkwtb: 戰跟酸,酸跟討論的界線一直都很模糊 04/25 08:44
→ wkwtb: 沒有辦法認清到這一點的人不配選版主... 上班去~ 04/25 08:44
→ ga037588: 你可以回我的文下提問阿,我在這邊回答你的問題,結果你 04/25 08:44
推 GO19870325: w大 04/25 08:45
→ ga037588: 這樣說。我也是頗無奈。 04/25 08:45
→ GO19870325: 等等回我的文 04/25 08:45
→ GO19870325: 丹大祝你試搭檔愉快喔 04/25 08:47
→ ga037588: 謝謝GO大,其實討論也蠻有意義的。至少我現在會想想說乾 04/25 09:06
→ ga037588: 脆以公投來決議版主抓戰文態度背動還是主動,因為民意是 04/25 09:07
→ ga037588: 最重要的。 另外e君真的非常非常抱歉,佔用到你的版面太 04/25 09:07
→ ga037588: 多,真的很不好意思。 04/25 09:08
沒什麼好需要抱歉,但對於你不喜歡把我文看清楚
我感到無奈,再請您好好看清楚
我不會因為當事人不檢舉就不處理
推 cat0403: 我覺得置底閒聊區+置底檢舉區,版主也不用每篇文都追蹤, 04/25 11:07
→ cat0403: 國罵髒話人人可檢舉,雙方交鋒則當事人有一方檢舉版主再 04/25 11:07
→ cat0403: 介入就好,至於判斷標準什麼的,那是你們人類世界的事惹@ 04/25 11:07
→ cat0403: @ 04/25 11:07
推 cat0403: 看成ca,嚇死我了 04/25 12:24
→ ga037588: 我看得很仔細,我對你講的話的解讀就是那樣,中間我提問 04/25 12:30
→ ga037588: 也是在跟你確認我有沒有誤解。原則上不管,就算是不管不 04/25 12:31
→ ga037588: 是嗎? 04/25 12:31
→ ga037588: 當然我可能會有誤解,這部份先跟你抱歉。 04/25 12:41
推 cat0403: 要不要開個政策辯論大會,所有參賽者約一個時間線上推文@ 04/25 12:43
→ cat0403: @ 04/25 12:43
1.我想,該說的都說的很清楚了,"原則上"以當事人為主
若有其他人想檢舉,另行審查
如果還是要持續堅持我也是不知道還能做什麼解釋了
2.cat我本意就是如此,但看來ga要馬沒看
要馬堅持我非得做此一條文明訂,但我想一般而言
不應該會被特別誤會才是,或許他的標準與我不同
3.另外關於置底檢舉區我是也有思考過
只是考慮到那邊推文描述並不是那麼方便,所以才想說直接設這種分類,
可以把檢舉人的想法,講的清楚
→ ga037588: 好像不是你說的這樣,你說有其他人檢舉另行審查這條,在 04/25 12:58
→ ga037588: 前面的本文跟推文中都沒提到。就是因為我看不懂你在講什 04/25 12:58
→ ga037588: 麼,所以我才一直問你。 04/25 12:59
→ ga037588: 因為你沒提到,所以我才問,問了但是我沒看懂,所以我再 04/25 12:59
→ ga037588: 問。就以這條你說他人檢舉另行審查好了,我前面的理解都 04/25 13:02
→ ga037588: 是說當事人相互檢舉,所以,事實上你講到的檢舉是非當事 04/25 13:03
→ ga037588: 人檢舉也是會成立的,我這樣理解正確嗎? 04/25 13:03
→ ga037588: 有時候因為名詞沒有清楚介定,可能你講的意思我有誤解, 04/25 13:05
→ ga037588: 比如今天A與B有爭執,A跟B互相不檢舉,C看了不順眼去檢 04/25 13:06
推 booin: 我有開一篇了,兩位過去嗎 04/25 13:07
可是瑞凡,文不見了QQ
→ ga037588: 舉了,C的檢舉成立另行審查,這點其實你先前並沒有講。 04/25 13:07
我只能說 我前面已經講了,只能再麻煩你回去看一次..
→ Lang90: 拍拍樓主,就叫你不要得罪名人了吧。以後乖乖吃河蟹喔。 04/25 13:38
好吃嗎QQ
※ 編輯: ethefalse (111.241.18.105), 04/25/2017 19:41:12
→ soyolin: 好吃好吃 04/25 22:51
→ ga037588: 就是因為我覺得你定義不明確才問的orz 04/26 00:52
→ ga037588: 你的「有人」,在你的敘述中未定義是當事人還是第三人 04/26 00:57
→ ga037588: 我用上下文來看,我的理解是「當事人」。 04/26 00:58
→ ga037588: 你先舉我的例子,說當事人沒感覺沒去檢舉的話,用版規處 04/26 01:02
→ ga037588: 罰並不公平。後面馬上有提到說,如果有人去檢舉,會去了 04/26 01:02
→ ga037588: 解。 04/26 01:03
→ ga037588: 你的有人到底是另一個檢舉案如果有當事人去檢舉,同一個 04/26 01:04
→ ga037588: 檢舉案有他人去檢舉,真的沒有明確定義前我是不了解的 04/26 01:05
→ Lang90: 皇城內的和氣傷不起啊。 04/26 01:05
→ ga037588: 也謝謝你願意發個文把這件事講清楚,我只是希望你理解, 04/26 01:06
→ ga037588: 我是仔細反覆看過,覺得不確定才提問的。 04/26 01:06
→ Lang90: 候選人已經有開專區提供政策提問了,版皇要不要移駕? 04/2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