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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評交警石明謹:光去年就捐91萬 臉書1308字澄清文「大家各自解讀吧」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1名交通警察石明謹,因熱愛足球所以常常兼職在各大電視台轉播足球賽事,包括上2屆 的世足賽也可以看到石的蹤跡,但石卻遭檢舉多次延宕公文,另將涉及在外兼職的部分,被 送往公懲會(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石則強調,「會請律師處理」。 據了解,該名44歲的警員石明謹在萬華分局交通分隊擔服勤務,但2019年有民眾向議員陳情 ,石警延宕公文造成自己權益受損,警方調查發現,石有14次延宕公文的紀錄,也依規定祭 出2支申誡的處分,但石又被檢舉「當兼職球評」違法。 但石被民眾檢舉涉嫌違法兼職,更在2014年、2019年多次出席世界盃足球賽的轉播,且每次 通告費、車馬費為2千元至3千元左右,另外還從2011年開始,多次協辦足球相關活動,讓民 眾不滿向北市警方表達不滿。 石明謹也在21日出面回應,近幾年來確實在警察工作上有多一些業外收入,但是這些收入到 底有沒有違法,以及被送公懲會將委由律師進行後續的處理,另外兼差收入部分,警察局把 所有包括,當教練、裁判的費用,甚至連到體育署開會的補助等與警察無關的收入都算進去 。 石明謹澄清,首先是有媒體寫「兼職賺兩百萬」,其實球評的部分在內文有寫明,從2010到 2019年的八年間,是一百多萬,其他的是把我過去這幾年寫稿的稿費、當教練裁判的車馬費 、去足協跟體育署開會的車馬費,通通算進去,硬要湊出兩百萬的數字,不過數字不是重點 ,違法的錢一毛也不能拿,合法的我不會客氣。 石也接著說道,一百多萬聽起來是不少,不過不要算過去的那些年,我捐了多少,光是去年 ,我就捐了91萬5千元,當然捐多少不是重點,有沒有違法交給公懲會審理,但是不要講得 我好像多愛錢,連去參加足球公聽會領個幾百塊也移送。 石明謹也說到,2019年延宕公文14件,造成實質傷害只有1件,主要是有名民眾車禍造成受 傷要開刀,無法製作談話紀錄,但當下也告知家屬等傷者痊癒後,要道交通分隊製作談話記 錄,但對方遲遲沒有出現,接著打電話也沒人接,「一直沒有結案是事實,但是照理說其他 人也有疏失」,最後也是自己一肩扛起。 該事情結束後幾個月,這位民眾突然跑到徐立信議員辦公室,說警方都沒有處理他的案件( 事實是當場已經處理完只差他個人的談話紀錄),當時我人在國外旅遊,結果返國後交通大 隊已經把這個案子,跟過去總共14件的延宕公文(不是2019年而已,是過去幾年所有延宕的 紀錄),合併記我1支小過。 石明謹在臉書貼文最後表示,交大大隊長對於我的勤務內容也不太了解的樣子,以前我在大 安分隊服務的時候,確實有「車禍專責處理人員」,但是2014年調到萬華之後,因為萬華分 隊人比較少,並沒有這個編制,所有員警都要處理車禍。 【石明謹臉書全文】 相信很多人已經看到我被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移送懲戒的新聞,因為公務員懲戒是司法程序, 依規定是「在判決前,不宜公開」,所以審理內容我會交給律師團處理,不會像台北市警察 局交通大隊一樣,通知記者來報導,還派出大隊長親自接受訪問侃侃而談。 但是蘋果日報的報導中,有一些與事實有所出入的部份,我還是要澄清一下,首先是標題寫 的兼職賺兩百萬,其實球評的部分在內文有寫明,從2010到2019年的八年間,是一百多萬, 其他的是把我過去這幾年寫稿的稿費、當教練裁判的車馬費、去足協跟體育署開會的車馬費 ,通通算進去,硬要湊出兩百萬的數字,不過數字不是重點,違法的錢一毛也不能拿,合法 的我不會客氣。 說到一百多萬,聽起來是不少,不過不要算過去的那些年,我捐了多少,光是去年,我就捐 了915,000元,當然捐多少不是重點,有沒有違法交給公懲會審理,但是不要講得我好像多 愛錢,連去參加足球公聽會領個幾百塊也移送,不累嗎? 其次是2019年延宕公文十四件,其實造成實質損害的只有其中一件,起因是有一名民眾因為 車禍受傷開刀,無法當場製作談話紀錄,我在開完聯單給家屬之後,有告知等傷者痊癒之後 ,要來找我補做談話紀錄,結果後來這名傷者出院,沒有跟我聯繫,我打電話也沒人接,一 直找不到人,公文就放著忘了,一直沒有結案是事實,但是內勤人員、公文承辦人、甚至包 括要蓋章的主管,照理說都有疏失,但是我一肩扛沒關係,因為處分別人並不會讓我的責任 減輕。 大約四個月後,這位民眾突然跑到徐立信議員辦公室,說警方都沒有處理他的案件(事實是 當場已經處理完只差他個人的談話紀錄),當時我人在國外旅遊,結果返國後交通大隊已經 把這個案子,跟過去總共十四件的延宕公文(不是2019年而已,是過去幾年所有延宕的紀錄 ),合併記我一支小過,其他十三件,有的是因為案子送出電腦忘了按辦結,有的是因為少 裝訂了幾張照片,或是光碟片沒燒好被退回,也有當事人已經取消報案忘了把案號取消的, 總之是一些過去辦公文的疏失,如果要強辯,我覺得不全然是我的錯,但既然有疏失,我也 承認,被懲處我也沒有意見,現在突然把這案子也送懲戒,我也只能尊重。 另一件案子是去年11月8日跟11月11日,「於備勤時間用手機在臉書發文致生爭議」,11月8 日是因為PO了一張在和平醫院被網友認出來拍照的照片,有人在下方留言:厚上班偷玩手機 被抓到,11月11日大家還記得是什麼日子嗎?那天是香港有一名警察當街對著一名學生開槍 的日子,那時我轉貼了新聞,下面還引發了一大串討論,然後就說我「致生爭議」,好吧! 你們覺得我致生爭議就致生爭議吧!不知道又是那根筋想起來,把這案子也移送懲戒了,大 概是為了積點數。 交大大隊長對於我的勤務內容也不太了解的樣子,以前我在大安分隊服務的時候,確實有「 車禍專責處理人員」,但是103年調到萬華之後,因為萬華分隊人比較少,並沒有這個編制 ,所有員警都要處理車禍,所以說我去年「被調離車禍專責處理小組」什麼的,應該是發生 在平行宇宙。 2010年跟2015大安分局、萬華分局都各自調查過一次,也都宣稱在勤餘時間,沒有受領固定 薪水,擔任球評並不違法,我不揣測這時間移送的理由,可能觀察了十幾年,今天終於醒悟 ,大家各自解讀吧!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21/1719520.htm 公務員兼足球球評到底有無違反要說清楚唷.在足球界捐多少真的很少人會去關心,大多數關 心的是有無違反法,如果最後判決是沒有違反繼續期待之後的足球講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4.18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otball/M.1590109477.A.787.html
s9321312: 公務員不能兼職應該是確定的吧? 現在這條規定還存在嗎? 05/22 09:14
ppkyo8: 可惜了一個好球評 05/22 10:13
outsi: 立委可以兼差當名嘴嗎 05/22 10:22
SuperModel: 多學習逃學威龍吧,當交通警察要低調沉潛 05/22 10:53
ak904: 左盃QQ 05/22 11:49
bowenhp1234: 把他往死裡打根本沒什麼意義 05/22 11:51
willy61615: 我只知道警察跟球評都不該談政治 以示公正公平 05/22 12:24
purpleboy01: 樓上不意外 05/22 13:10
Vyseus: 純噓某樓 警察球評下班之後也是公民,為什麼不能談政治? 05/22 15:03
MilchFlasche: 不管兼職是否違法,都不影響球評的好口碑 05/22 15:19
a45: 不適用了嗎? 05/22 19:23
ak904: 我只知道某樓中國人不應該談政治 05/23 14:37
hcrcool: 有發言讓人覺得呵呵 05/23 18:13
mvpdirk712: 看某人在八卦版的發言,嗯真的不意外 05/24 08:40
yukiyg: 天啊,某樓好噁心 05/24 20:25
aimar21: 噓爆某樓 05/29 20:03
kit279: 快被某樓笑死了 你找一條下班不能談政治的法條啊 06/03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