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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我在21年12月左右買入一筆美金 然後在22年12月的時候將這筆美金全數換成日元,然後被套牢到現在。按理說如果換回台幣 的話我應該在23年5月申報,但我想說是外轉外,就先沒報了,目前到現在是沒收到補稅的 通知。 然而我最近準備將這筆日元止損換回台幣的話,應該就我22年12月時點的獲利來報稅?還是 就現在獲利已經被日元虧損掉大部分之後的獲利來報稅? 因為就我所知銀行提供的外轉外服務實際上還是先把外幣換成台幣,再用台幣去買第二種外 幣,實際上是被銀行薅了兩次羊毛,故有此問,希望有經驗的前輩或稅法相關工作者幫助解 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84.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EX/M.1733243080.A.255.html
nxrandy: 要以21年12月的成本-22年12月的獲利-24年的虧損 12/04 08:05
demeno: 總之以最終獲利來報即可? 12/05 23:25
pippen2002: 完蛋...我都沒啥獲利!!腫麼辦? 12/11 15:54
pippen2002: 21年12月的成本-22年12月的獲利-?誰˙會算? 12/21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