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ied (Life Happens from You)
看板Foreign_Inv
標題[請益] 移轉證券 不提供買進價 所得稅?
時間Tue Feb 7 12:17:52 2017
不提供買進價 所得稅?
請問最近要把香港股票移回來複委託
看到規定是 如果無法提供
應該按 實際成交價的20%
一來是我這港股放超過五年
已經漲超過一倍
這樣是直接不去找以前對帳單比較划算對吧?
--
不確定與不透明 未知與不可知
https://www.facebook.com/CYLee-flied-15862616450031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220.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486441076.A.5AC.html
→ techlife: 沒賣沒有資本利得問題 跟你股票在香港或在台灣沒關係 02/07 23:16
→ techlife: 而且只要能舉證成本 是扣免稅額後20% 不可能比較划算? 02/08 10:18
→ sherwin: 如果不舉證的話,是不是以賣價的20%當作獲利課稅? 12/22 19:44
→ sherwin: (賣價的20% - 670萬)x20% = 應繳稅額,是這樣嗎? 12/22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