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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請問如在12月底賣出海外股票 那該筆獲利認定是賣出當下? 或者是T+3日(交割款進來那天會是明年一月初)呢? 是否有前輩有類似經驗? 畢竟會牽扯到申報金額的問題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5.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09173228.A.BB3.html ※ 編輯: fred20090906 (1.200.35.247 臺灣), 12/29/2020 00:34:53
daze: 個人所得稅以現金收付制為原則,於現金收入之後,才納入申報12/29 01:11
daze: 課稅的範圍。推測應待現金入帳後獲利才計入所得。12/29 01:11
daze: 公司組織的營利事業,應該採用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基礎,則應以12/29 01:14
daze: 賣出日計入所得。12/29 01:15
daze: 以上僅屬推測,要獲得確定答案請直接洽詢國稅局。12/29 01:16
daze: 舉例來說,某公司於今年12月決議於明年2月發放1個月年終獎金12/29 01:29
daze: ,對公司而言,應將該筆支出列為今年度薪資費用,減少今年度12/29 01:31
daze: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額。對於員工而言,該筆收入則應列入明年12/29 01:32
daze: 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進行申報。12/29 01:33
daze: BTW, 我沒有找到關於課稅年度的時區是否以GMT+8為準的證據12/29 01:45
aq2272353712: 海外以匯回銀行收到那天申報12/29 09:00
daze: 所得以實現為原則,非以匯回為原則。12/29 09:17
謝謝兩位前輩的經驗 目前也是傾向以實際收到款項日為主 比較平常的薪資獎金似乎也是這樣算XD ※ 編輯: fred20090906 (1.200.35.247 臺灣), 12/29/2020 09:20:19
boombastick: 獲利跟匯回與否沒有關係啊12/29 09:34
我知道跟匯回沒關係 上面所說的收到款項日指的是帳面上 也就是交割款實際到帳日 ※ 編輯: fred20090906 (1.200.35.247 臺灣), 12/29/2020 09:46:56
tomap41017: 「所得以實現為原則,非以匯回為原則。」推 12/29 09:54
boombastick: 我倒是想請教,如果要申報,怎麼附上單據或證明,還 12/29 10:17
boombastick: 是直接跟國稅局説金額就好,我今年美股未實現收益大 12/29 10:17
boombastick: 約200萬,還是我未來控制匯回金額不要超過670萬,不 12/29 10:17
boombastick: 申報也無所謂? 12/29 10:17
boombastick: 而且券商是海外券商,只有對帳單而已.... 12/29 10:18
fred20090906: 給樓上,未實現不用申報喔 12/29 10:23
fred20090906: 你賣出實現獲利後才有申報的問題 12/29 10:23
mickl8101: 如果賣出後是虧損的 但匯回國內呢@@ 12/29 10:25
lasting: 28號賣算2020年 29號賣算2021年 用T+3看 複委託券商是這 12/29 10:26
lasting: 樣處理的 12/29 10:26
fred20090906: 而且如果要節稅需要自己逐步認列獲利12/29 10:26
fred20090906: 不過如果是這幾天才逐步認列獲利就產生我內文提到12/29 10:26
fred20090906: 的問題12/29 10:26
請問lasting大 不管過不過午夜都是這樣嗎? 因為時區問題也是很尷尬..... ※ 編輯: fred20090906 (1.200.35.247 臺灣), 12/29/2020 10:29:20
jimpon: 如果海外未實現獲利上千萬是不是逐步賣出控制在670W以下12/29 14:22
jimpon: 然後每年申報合法避稅這樣比較好12/29 14:24
jimpon: 申報時成本獲利舉列需要提出甚麼證明嗎 12/29 14:25
fred20090906: 理論上是逐步認列重置成本 12/29 14:45
fred20090906: 我也只是要確定申報金額而已 12/29 14:45
fred20090906: 離免稅額還很遙遠 12/29 14:45
fred20090906: 證明的話我是使用複委託 12/29 14:45
fred20090906: 應該用國內券商的就可以了吧 12/29 14:45
lasting: 交割是T+3 所有時間都用美國時間看就對了 富邦我問是這樣 12/29 15:09
lasting: 其他家就不知道了 12/29 15:09
好的了解 感謝lasting大的分享 ※ 編輯: fred20090906 (1.200.35.186 臺灣), 12/29/2020 15:40:35
boombastick: 複委託應該什麼都不用操作吧?獲利政府會知道不是嗎 12/29 16:12
boombastick: 是不是只有國外券商的部位需要自行處理? 12/29 16:12
fred20090906: 你所謂的自行處理指的是?重置成本還是申報獲利? 12/29 16:19
fred20090906: 不過應該都要自己弄吧(不確定 12/29 16:21
fred20090906: 只是複委託政府可以有權限調資料而已吧? 12/29 16:21
hopeandhmm: 我也有類似疑惑?海外券商投資海外ETF,最近想匯回台 12/30 14:38
hopeandhmm: 灣,不知如何申報 12/30 14:38
abyssa1: 複委託還是要自己申報 報稅軟體不會自己帶出來 12/31 23:24
abyssa1: 不過券商會給一張年度所得清單就是 12/31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