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vigale: 3. 借道愛爾蘭, 除非有什麼原因一定要透過美國. 01/19 14:20
→ ur260: 直接用基金會法人名義購買好了 省得繼承被抽稅 01/19 14:38
→ iverboy: 不要再說什麼理論了,一切都要從實務說起,且理論說的對不 01/19 14:44
→ iverboy: 對,都不知道,實務上複委託是怎樣就是怎樣了,我是相信卷 01/19 14:44
→ iverboy: 商的說法,他們都處理過多少這些事了,投資不是在讀書,當然 01/19 14:44
→ iverboy: 要以實務為準 01/19 14:45
→ abyssa1: 持股放公司 辦繼承只要繼承公司股權好像不錯... 01/19 15:52
推 percy10442: 實務上小孩玩平板也違法啊,警察有在抓嗎? 01/19 16:02
推 FerrariSpA: 1的方式基本上太貴 2稅務上也會多一些成本出來吧 01/19 16:23
推 ck326: 有錢人都是設投資公司避稅的,顆顆,你有認識就知道 01/19 16:44
→ ck326: 我應該說節稅不是避稅 01/19 16:45
推 FerrariSpA: 這邊投資標的指海外標的 不適用所得稅法42條 01/19 16:51
→ FerrariSpA: 也就是說 公司盈餘如果沒分配 實際稅率24% 比個人還高 01/19 16:54
→ xxaazz: 券商有處理過嗎? 有也是IRS不抓的情況吧 01/19 19:45
→ xxaazz: 而且隨著科技進步會越來越好查 01/19 19:47
推 narowang: 實務上台灣跟美國沒有租稅協定,大多數客戶資料是不會 01/20 09:33
→ narowang: 提供到IRS,所以美國要扣"台灣人"的遺產稅不太可能 01/20 09:34
→ xxaazz: 可是有填w8表格,而資料都在美國券商那裡啊? 01/21 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