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830913: 推這篇,所以看來券商直接持有,或是用基金名義 01/20 11:13
→ yu830913: 稅務效果不一樣 01/20 11:13
推 goliathplus: 本篇正解 只是還是很難處理… QQ 01/20 11:30
推 SweetLee: 所以你的關鍵點是複委託是"行紀"而不是"信託"囉? 這有沒 01/20 11:30
→ SweetLee: 有什麼根據說他算是"行紀"? 01/20 11:30
推 SweetLee: 嗯 感謝jrmy大大 我google到法規了 確實是"行紀"沒錯 01/20 11:36
→ SweetLee: 這樣一來的話 確實就是美國不抓而已 而不是法規不抓 01/20 11:37
推 SweetLee: 這篇算是最正式且有根據的答案了 01/20 11:40
推 oscar81208: 推 01/20 11:49
→ abyssa1: 推 不過如果像是TSM ADR應該也不算美國資產吧? 01/20 11:56
推 rainsilver: 所以回到原題目 複委託目前就是免美國遺產稅 01/20 12:22
推 yu830913: 台灣人身分在美國買TSM不划算啊,股利要被課30%稅 01/20 12:36
→ buzzard: 台灣是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無論法律形式為何,應對經濟 01/20 13:26
→ buzzard: 財的實質歸屬者課稅(稅捐稽徵法12-1實質課稅原則),美 01/20 13:26
→ buzzard: 國應該也是這樣吧。在這樣概念下,即使是信託,如委託人 01/20 13:26
→ buzzard: 兼受益人的自益信託,在死亡時原信託權益也要課徵遺產稅 01/20 13:26
→ buzzard: 吧(台灣遺贈稅法3-2第2項) 01/20 13:26
→ kinoko: 30%股利稅還是比複委託便宜吧 而且網路上不是很多在教 01/20 13:29
→ kinoko: 人怎麼退這30% 01/20 13:29
推 yu830913: 我意思是直接買2330就好,不用買TSM 01/20 13:37
→ yu830913: 還有,股利稅不管複委託還是海外券商都要付,退稅有爭議 01/20 13:37
→ avigale: TSM是ADR, 預扣稅是幫台灣扣的L1 21%吧, 美國不扣L2. 01/20 14:02
推 FerrariSpA: 這篇專業給推 3.的情況,近期變動應該會很大.... 01/20 14:20
推 weimr: 推這篇 01/20 14:56
推 sam12213: 所以結論是,複委托買美國註冊的商品是有遺產稅的,只是 01/20 16:42
→ sam12213: 美國不會主動追~?! 01/20 16:42
推 rainsilver: 為什麼30%的股利稅比複委託便宜? 01/20 18:09
→ rainsilver: 推直接買2330 還省去匯差風險 01/20 18:10
推 cutien: 2330,TSM都買,小朋友才做選擇 01/20 20:13
推 Linmon: 信託1%管理費 36年以上會損失超過30% 01/20 22:03
推 opie: 複委託未來有可能課遺產稅,但只是可能。現在美國對這塊放掉 01/20 22:06
推 opie: 換句話說,複委託未來也可能繼續沒課遺產稅,但美券商一定課 01/20 22:10
→ yu830913: 所以解決之道就是買非美國註冊基金 01/20 22:10
推 Okajima: 這篇該M起來 01/20 22:33
推 rahim: 如果是我的話,比較想開台灣的投資公司解決,股票都移到投 01/21 07:35
→ rahim: 資公司,法人不會死 01/21 07:35
→ iverboy: 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開投資公司,開公司可能要花更多心力 01/21 07:46
推 billone: 到香港開投資公司, 再開美股帳戶投資美股。 01/21 08:31
推 luhulord: 01/21 12:09
推 qmorit: 開公司也會有公司股票的遺產和贈與稅問題 01/23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