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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我自己在 2016 的文章補充說明一下: 1. 確定免美國遺產稅的,是註冊在美國以外的共同基金。這是美國稅法明確規定,可參 考 Charles Schwab 的網站;(如台灣的投信公司在台灣發行的基金及上市的ETF) 2. 成立台灣公司投資美股,開立複委託法人戶投資美股:沒有美國遺產稅,但會有台灣 所得稅及遺產稅 3. 成立境外公司,開立 OSU 複委託法人戶投資美股,沒有美國遺產稅,但可能會有台灣 所得稅及遺產稅 (依尚未開始實施的所得稅對境外公司實際管理處所的規定,視為台灣公 司;國稅局也有可能直接實質認定為台灣公司) 4. 信託 (例如透過銀行設立信託買美國股票)持有美國股票,沒有美國遺產稅,但還是 有台灣的所得稅/遺產稅問題。(但信託管理費每年 1%,買賣手續費也約 1%) 5. 複委託:法律上是「行紀」,不是信託。意思是,法律型式上股票是券商或保管銀行 資產,但法律實質上是投資人資產。(目前沒聽說IRS 追查 (see through)的情況) 6. 直接透過美國券商:依據嘉信的網站說明,要有 IRS 出具的 Transfer Certificate ,才會移轉資產給繼承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19.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11112065.A.63D.html
yu830913: 推這篇,所以看來券商直接持有,或是用基金名義 01/20 11:13
yu830913: 稅務效果不一樣 01/20 11:13
goliathplus: 本篇正解 只是還是很難處理… QQ 01/20 11:30
SweetLee: 所以你的關鍵點是複委託是"行紀"而不是"信託"囉? 這有沒 01/20 11:30
SweetLee: 有什麼根據說他算是"行紀"? 01/20 11:30
SweetLee: 嗯 感謝jrmy大大 我google到法規了 確實是"行紀"沒錯 01/20 11:36
SweetLee: 這樣一來的話 確實就是美國不抓而已 而不是法規不抓 01/20 11:37
SweetLee: 這篇算是最正式且有根據的答案了 01/20 11:40
oscar81208: 推 01/20 11:49
abyssa1: 推 不過如果像是TSM ADR應該也不算美國資產吧? 01/20 11:56
rainsilver: 所以回到原題目 複委託目前就是免美國遺產稅 01/20 12:22
yu830913: 台灣人身分在美國買TSM不划算啊,股利要被課30%稅 01/20 12:36
buzzard: 台灣是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無論法律形式為何,應對經濟 01/20 13:26
buzzard: 財的實質歸屬者課稅(稅捐稽徵法12-1實質課稅原則),美 01/20 13:26
buzzard: 國應該也是這樣吧。在這樣概念下,即使是信託,如委託人 01/20 13:26
buzzard: 兼受益人的自益信託,在死亡時原信託權益也要課徵遺產稅 01/20 13:26
buzzard: 吧(台灣遺贈稅法3-2第2項) 01/20 13:26
kinoko: 30%股利稅還是比複委託便宜吧 而且網路上不是很多在教 01/20 13:29
kinoko: 人怎麼退這30% 01/20 13:29
yu830913: 我意思是直接買2330就好,不用買TSM 01/20 13:37
yu830913: 還有,股利稅不管複委託還是海外券商都要付,退稅有爭議 01/20 13:37
avigale: TSM是ADR, 預扣稅是幫台灣扣的L1 21%吧, 美國不扣L2. 01/20 14:02
FerrariSpA: 這篇專業給推 3.的情況,近期變動應該會很大.... 01/20 14:20
weimr: 推這篇 01/20 14:56
sam12213: 所以結論是,複委托買美國註冊的商品是有遺產稅的,只是 01/20 16:42
sam12213: 美國不會主動追~?! 01/20 16:42
rainsilver: 為什麼30%的股利稅比複委託便宜? 01/20 18:09
rainsilver: 推直接買2330 還省去匯差風險 01/20 18:10
cutien: 2330,TSM都買,小朋友才做選擇 01/20 20:13
Linmon: 信託1%管理費 36年以上會損失超過30% 01/20 22:03
opie: 複委託未來有可能課遺產稅,但只是可能。現在美國對這塊放掉 01/20 22:06
opie: 換句話說,複委託未來也可能繼續沒課遺產稅,但美券商一定課 01/20 22:10
yu830913: 所以解決之道就是買非美國註冊基金 01/20 22:10
Okajima: 這篇該M起來 01/20 22:33
rahim: 如果是我的話,比較想開台灣的投資公司解決,股票都移到投 01/21 07:35
rahim: 資公司,法人不會死 01/21 07:35
iverboy: 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開投資公司,開公司可能要花更多心力 01/21 07:46
billone: 到香港開投資公司, 再開美股帳戶投資美股。 01/21 08:31
luhulord: 01/21 12:09
qmorit: 開公司也會有公司股票的遺產和贈與稅問題 01/23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