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nno: 海外所得超過免稅額度就是要繳稅,一個是美國政府一個是台灣02/09 11:15
→ onno: 政府,不衝突02/09 11:15
推 tomap41017: 是的,就是重複課稅哦 02/09 11:27
這樣我很好奇,以陳偉殷為例,最高那年2200萬鎂,美國扣40%後,台灣還會針對剩下來
的1320萬扣20%的海外所得稅?(假設不考慮其他減稅措施下)
※ 編輯: DNSKHY (101.137.175.60 臺灣), 02/09/2021 11:34:00
※ 編輯: DNSKHY (101.137.175.60 臺灣), 02/09/2021 11:34:21
推 howow: 今年那麼早啊02/09 11:38
推 The4sakenOne: 台灣一樣是對2200萬鎂課稅吧02/09 11:39
→ The4sakenOne: 只是美國已經課的金額台灣可以抵稅02/09 11:39
→ love942cg: 30%稅要申報,但是可以抵扣用以消除重複課稅 02/09 11:53
依照法規第13條,比較符合上面二位大大的說法。所以以上述例子來看,應申報海外所得
是750萬,只是最後繳稅時,被米國扣掉的15萬可以抵減。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115
※ 編輯: DNSKHY (101.137.175.60 臺灣), 02/09/2021 12:06:47
推 taipoo: 好險我是奈米戶,不用考慮這麼複雜的跨國課稅問題QQ02/09 12:35
推 SmallChung: 記得未實現也要申報 不確定等高手解答 02/09 13:42
所得以實現為原則,未實現所得不用申報。
坊間一般的誤傳是以為(匯回)才叫實現,這是錯誤的,實現就是指你帳戶上realized的部
份,跟有無匯回無關。舉例來說, 若你帳戶上realized gain 是700萬,那不管你是匯回
50萬還是1000萬,你的已實現所得都是700萬。
※ 編輯: DNSKHY (101.137.80.115 臺灣), 02/09/2021 13:59:19
推 LGNexus5: 陳偉殷那種休賽季會回台灣的還是要報台灣的稅 但那種 02/09 15:16
→ LGNexus5: 長住美國的矽谷台灣工程師只要每年不回台灣超過一個月 02/09 15:16
→ LGNexus5: 就不用了 02/09 15:16
推 fred20090906: 幹嘛舉陳偉殷作例子,一般人跟他又不一樣,算不算經 02/09 15:21
→ fred20090906: 常居住於境內還有討論空間 02/09 15:21
推 goliathplus: 被美國扣的稅可以抵因美國收入而衍生的台灣稅賦 例如 02/09 22:07
→ goliathplus: 你本來要繳50w 加上海外收入要繳70w 海外已繳30w 那 02/09 22:07
→ goliathplus: 麼實際應繳為50w 02/09 22:07
推 YH1927: 推 02/13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