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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ankliang (法克梁)》之銘言: : 在思考複委託或ib開戶 : 看上的是ib的低利率 : 如果海外匯回獲利超過670萬會被課稅 : 那如果是用借款匯回 要怎麼證明是股票質押借貸而不是收入呢? : 畢竟我國國稅局都是他們說了算 : 有人有實務經驗嗎 謝謝 這個我早就想問了 政府怎麼知道我是獲利超過670萬 要是我匯回約新台幣2000萬 但獲利只有500萬 國稅局要怎麼扣稅??? 還是我要自備資料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5.21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43008051.A.116.html
xu3wu0fu6: 不自己證明就直接用2000萬當作獲利 01/24 15:14
boombastick: https://i.imgur.com/omahwYE.png 01/24 15:29
koa777: 國稅局會問你那1500萬的本金怎麼來的啊@@ 01/24 16:09
morrislek: 就像中小企業書審一樣 利用同業利潤率來訂獲利 01/24 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