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oreign_Inv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前輩好,想來問個問題,上網查很久了還是沒個答案 小弟是台灣人,打算合法節稅跟繳稅 目前持有的是美國公司權證(warrant), 可能產生的稅務會有 1. 在到期日之前賣出,產生的稅(不知道這算不算資本利得) 2. 在到期日之前不賣出,執行轉換成普通股,產生得稅(不知道這算不算資本利得) 以合理情況,這應該都不是股利,所以在美國端都不用繳稅 但在台灣這裡我就搞不懂了,假如要申報台灣稅務的話,這兩個方式各自得稅應該怎麼 計算? 還有海外收入超過670萬了,所以誠實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56.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59081895.A.982.html ※ 編輯: W29920400 (111.251.156.110 臺灣), 07/29/2022 16:06:57
a1379: 反正你都要繳稅了 直接問國稅局比較快(? 07/29 17:39
like3100: 該不會是西方石油權證吧 07/31 22:49
W29920400: 這樣都能猜 08/01 10:50
jackcomtw: 海外非美國人民,不用付資本利得稅,但是有股利稅 08/01 17:16
jimmycatmeow: 他不都說超過670萬了..... 08/01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