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180: 遺產實在是一個很糟糕的觀念 真的想給 在世的時候就要給出 04/21 22:52
→ m180: 去。死了才給那是沒有選擇 不叫愛 04/21 22:52
→ m180: 有在煩惱遺產稅的人的資產規模都不會太低了,也就是自己早 04/21 22:53
→ m180: 就夠用,用不到的捨不得給別人罷了 04/21 22:53
推 SweetLee: 樓上邏輯不對吧 棺材是裝死人的 不是裝老人的 如果你有 04/22 00:17
→ SweetLee: 三個小孩 你先把錢都轉給他們了 萬一隨便一個比你早死 04/22 00:17
→ SweetLee: 變成你繼承他的遺產 不就又多繳了一次遺產稅 外加可能 04/22 00:17
→ SweetLee: 要贈與稅?幹嘛這樣搞自己? 04/22 00:17
→ SweetLee: 誠實納稅不是比較簡單嗎? 04/22 00:17
→ peterkan: 新加坡沒有遺產稅也沒有贈與稅 04/22 00:21
推 daze: 那個論點主要是錢早點給對小孩的效用比較高,至於早死應該不 04/22 00:21
→ daze: 是主要的考量吧。不然你也可以拋棄繼承,讓另外兩個小孩繼承 04/22 00:22
推 SweetLee: 我倒是不覺得早點轉給小孩效用比較高 我自己指數投資的 04/22 00:44
→ SweetLee: 報酬率跟小孩指數投資的報酬率應該也差不多 我退休了提 04/22 00:44
→ SweetLee: 領階段一樣開槓桿 不會跟小孩差多少 會給小孩多少就以 04/22 00:44
→ SweetLee: 假設每人死亡率相近下 遺產稅最小值的狀態來分配 04/22 00:44
推 SweetLee: 舉個例 12000萬分給三個小孩各4000萬自己留0元,跟小孩 04/22 00:48
→ SweetLee: 各分3000萬自己留3000萬,我認為效用沒差多少。不過不 04/22 00:48
→ SweetLee: 管怎麼分,都還是要考量遺產問題,並不是一樓說的生前 04/22 00:48
→ SweetLee: 全部分給小孩就不用考慮遺產問題了 04/22 00:48
→ SweetLee: 他那種說法只在假設自己一定比小孩早死的情況下才會成 04/22 00:49
→ SweetLee: 立。 04/22 00:49
推 Answerme: 簡單啊,這麼大愛就全部配置在配偶小孩名下,光掛嘴上就 04/22 01:21
→ Answerme: 是愛家一百分 04/22 01:21
→ Answerme: 用多少花多少就好,自己早死也無牽無掛 04/22 01:21
推 m180: 效益不是損益 是指人年輕的時候比較需要錢 也比較能體驗錢 04/22 02:32
→ m180: 的優點 例如有體力玩樂但沒錢 很多人滿腦子就是賺錢 沒想過 04/22 02:32
→ m180: 多數人死前剩一堆錢沒享受等於白忙浪費 04/22 02:32
→ m180: 即便不給別人也要自己趕快花掉 04/22 02:34
推 SweetLee: 但即使全部給別人 也是一樣有遺產稅問題 所以考慮遺產 04/22 07:27
→ SweetLee: 問題的人就算全部財產生前給別人了 一樣要考慮遺產問題 04/22 07:27
→ SweetLee: 你不能看到有人在考量遺產問題 就推得他生前不先把大部 04/22 07:29
→ SweetLee: 分財產給年輕人 04/22 07:29
推 SweetLee: 其實大部分有在考量遺產稅的人 都會在生前轉一部分給小 04/22 07:34
→ SweetLee: 孩 大多是沒在考慮遺產稅的人才沒在轉 04/22 07:34
推 daze: 這裡是說「效用」比較高,不是報酬率比較高。比如說,小孩 04/22 11:45
→ daze: 在30歲時手上多出300萬可以運用,對他的效用可能是高於你留 04/22 11:45
→ daze: 在手上再投資30年,最後他60歲拿到1200萬可以運用的。你給 04/22 11:45
→ daze: 他錢,就是預期會被用掉的。 04/22 11:45
→ daze: 也不一定要3000萬全部給,如果你覺得給300萬的效用很高,再 04/22 11:45
→ daze: 多效用就不高,那你就給300萬嘛。 04/22 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