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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在美股的獲利還不錯, 如果實現的話是有超過須申報的門檻 不過雖然需申報, 和綜所稅一起計算後應該是還不用額外繳稅 但我目前其實沒有想要大幅賣出我的部位 我如果在年終前同一天賣出再買入同一支股票在接近的價位 讓獲利在今年實現, 並且墊高帳面成本 這樣子會有法規上的疑慮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83.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766897656.A.02B.html
bnn: 賣SPY買VOO這種差不多的追蹤不同家就好 如果不是個股的話 12/28 12:58
boombastick: 你又不是美國人,wash sale跟你沒關係 12/28 13:06
pyrogen: 台灣報稅是以年度獲利計算的,並沒有相關限制,技術上甚 12/28 14:53
pyrogen: 至可以選擇優先賣出低成本部位,不要選FIFO(先進先出) 12/28 14:53
peter98: 確實,wash sale rule跟你完全沒關係。除非你是美國irs定 12/28 19:43
peter98: 義的Resident Alien才會跟你扯上邊 12/28 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