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rgn_spous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隨著資訊化與全球化的腳步,增加人們訊息傳遞與交通上的便利,藉由文化、經貿、社會的交流,各國地理上的疆界雖然存在,但無可諱言地,實質上的疆界藩離早已模糊,地球村的趨勢已儼然成形。這種因留學、通商、婚姻所形成的跨國交流,雖然帶來一些便利與優勢,但也為當地社會帶來了許多的衝擊與問題,成為社會發展的隱憂。   近年來,台灣社會也面臨同樣的衝擊,國內的外籍配偶人數激增,據內政部統計去年新婚的佳偶中,約每 9.8對就有一對是異國婚姻,其增加的速度驚人。尤其,當越來越多操著不同口音的外籍配偶,出現在我們的生活周遭之時,更凸顯現其婚配的普遍性。   這些外籍配偶所衍生的問題,不僅是在其人數上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其婚姻基礎的薄弱,再加上語言、文化背景的歧異,使其結婚移入我國之後,除須面臨重大的生活轉變之外,尚須面臨角色轉換、文化衝擊等生活及社會適應的問題,實值得國人加以重視與關注。   因此,如何協助這些女性外籍配偶,儘快地適應新的婚姻生活並融入台灣社會,開展其社會支持與人際關係網絡,建立生育與優生保健觀念,給予子女教養與就業經濟方面之協助,從而提升台灣下一代人口素質,實為當前政府重要之課題。 外籍配偶的家庭成因   我國跨國婚姻形成的外籍配偶家庭,早期大多肇因於留學、移民或工作等因素自然形成,至 1970年代中期,跨國婚姻開始出現質變,不肖商人販賣人口假工作之名引介泰國、印尼新娘來台,產生很多非自願性婚配的泰國、印尼新娘出現在台灣農村,至1980年代商業性質的婚姻仲介,自願性的跨國婚姻日漸增加,1990年代政府「南向政策」,隨著台灣資金的流動,台灣男子迎娶東南亞女性的趨勢,在婚姻仲介媒合的推波助瀾下日趨普遍。   進一步探究這些跨國婚姻、外籍配偶家庭形成的原因,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因素: (一)女性婚配的觀念改變:   台灣教育普及社會開放,女性自主意識提高,經濟獨立,對於婚姻依賴程度降低,婚姻價值觀亦異於往昔,許多適婚女性在無適當對象之下,被迫或主動選擇不婚。 (二)台灣的弱勢男性覓偶不易:   許多工、農漁業為主的鄉村及經濟弱勢或身心障礙男性,在傳統「門當戶對」、「上嫁婚配」的觀念下,出現難以尋覓婚姻對象的情形,又迫於傳宗接代的壓力,國際婚嫁管道成為他們的選擇。 (三)經濟自由化、產業外移的影響:   1994年開始的南向政策及1987年大陸政策開放以來,我國產業大幅外移至大陸及東南亞地區,連帶地使國人與東南亞籍及大陸籍女性接觸的機會大?,也促使了國內外籍通婚的情形增加。 (四)外籍新娘的原鄉生活貧困:   東南亞地區因政治動盪,經濟發展受限,人民生活困苦,許多東南亞新娘希望藉由跨國婚姻外嫁,改善家中經濟與生活環境。又加以文化及地理上具接近性,生活習慣相對較西方國家與我國相近,東南亞經濟落後地區成為跨國婚姻市場的供應地。 (五)婚姻仲介的推波助瀾:   除了資金流動,東南亞、大陸地區的台商促使跨國婚姻激?之外,婚姻仲介管道迅速形成,藉由廣告活動,台灣地區男性透過婚姻仲介,迎娶外籍新娘形成風潮。 問題分析   目前國內外籍配偶人數已達十萬餘人,其人數足可成立一個市鎮,或支持出十多個立委;再加上她們所生的「新台灣之子」,未來將改寫台灣族群輪廓。而如前所述, 女性外籍配偶年齡偏低、教育程度不足,加以文化差異、價值觀念不同、語言隔閡等因素,導致生活適應困難。這些新移民對台灣社會、文化等方面造成的衝擊,已達不容忽視的地步。這些問題包括:國籍問題、身分取得問題、健康保險問題、工作問題及生活適應等問題 欉 。 因此,針對目前女性外籍配偶的問題加以探討並研擬出適當的解決對策,應該是當務之急。 婚姻適應的問題   女性外籍配偶通常在短時間內即決定與男方結婚,因此到台灣後立即投入婚姻生活,並可能產生以下的問題: (一)對婚姻期待及價值觀的不同,無法相互尊重   處於台灣社會結構轉型之下的男性,尤其從事農漁業一級產業或二級產業的藍領階級男性,由於他們經濟不穩定、教育程度低,而形成一群社會階級的弱勢族群,在台灣婚姻市場難以尋找合適的婚姻對象,在婚姻擇偶的過程中雪上加霜。在一些研究中顯示,部分台灣男子及家人將外籍配偶視為「買來的新娘」,認為他們是為「錢」嫁來台灣,加上未能有嫁妝帶至夫家,因而看不起他們。夫家家人如果認為自己是以購買方式娶到外籍配偶,對其要求自然與立基於感情需求而結婚的媳婦不同,對待方式也會有所不同。女性外籍配偶對於家人的對待,也會因沒有自信或自卑, 不敢表達自己的看法與需要。當其在生活上有不能適應的情形時,無法開放心胸與家人表白,在與家人溝通不良的情形下,造成精神壓力,或因資源及知識缺乏,當有家庭暴力或有受虐的情形時亦無法尋得協助。因此,無論是夫妻關係、婆媳(翁媳)問題、與家族親友的來往等都受到考驗。 (二)結婚年齡差距產生的問題   許多台灣的男性,在台灣因本身擇偶條件或其他因素,造成許多已過適婚年齡而無法找到合適的配偶者;在婚姻仲介的媒合下,尋求外籍女性配偶婚配者屢見不鮮,於是「老夫少妻」的情形便經常出現在異國婚配中。 由於年齡上的差距,除了日常生活上產生代溝,有溝通上的困難,也無法像一般正常的本國配偶,生活上得以相互支持;更因生理上的差距,也經常發現有無法相互調適而有外遇的案例。此外,男方高齡結婚者,常屬於健康及遺傳疾病高風險群,未來育出健康狀況較差或身心有特殊障礙兒童的機率於是大增,衍生日後子女照顧上等問題。 (三)語言文化造成的溝通問題   外籍女性配偶在婚前,多半未曾學習臺灣的語言文化,可能只能用比手劃腳的肢體語言來表達意思,而對他人的言語則以臆測的方式去解讀。尤其剛到台灣時,人生地不熟的環境,心理上較為空虛,亦無談心的對象,造成他們不敢與人交談。尤其有的家庭以台語、國語交疊使用,更增加其學習語言的難度。雖然有的女性外籍配偶在家人的教導下能慢慢習得語言溝通,但對於我國文字卻缺乏認識,因此,對於報章雜誌無法正確閱讀,造成與外界的隔闔,心理更為不安,其內心的苦悶和憂鬱可想而知。而因為溝通不良產生誤解,造成家庭暴力的情形,也相對有所增加。 社會適應的問題   (一)女性外籍配偶多為東南亞國籍,其文化、生活習慣、風俗民情與台灣不同,來台定居後,必須重新適應新的文化與生活習性,舉凡飲食、穿著、居住、交通、教育、遊樂都有不同。原本已習慣的生活型態驟變,原來所受之教育毫無用處,不但脫離原生家庭,其原有的社會支持系統已無法使用,必須重新學習另一種生活方式,適應台灣社會的期待、重新建立人際關係。   (二)另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社會大眾對於外籍配偶常存有負面的看法,使得這些外籍配偶遭受社會的歧視與不公平的對待。例如:我們對來自歐美先進國家之外籍配偶以「洋媳婦」稱之,但對於這些來自東南亞地區的外籍配偶,卻以「外籍新娘」稱之,不自覺地反映出對待上的差異。而主流報章媒體對於這些外籍配偶常是「髒亂、落後」、「婚姻買賣」 ..等負面報導,更加深這種負面印象,廣泛地影響社會大眾對待這些新移民的態度,有意無意地流露出歧視的言語及心態。 子女教養的問題   (一)目前 台 灣每 7.47名新生兒中就有一名是外籍配偶所生,這些新台灣之子,二十年後將成為台灣人口結構的主流,他們的成長及教育,實在是一個值得政府正視的問題。由於在 台 灣會與外籍女子婚配者,通常會有較特殊的背景條件,其家庭組成因子較為特殊,許多資料顯示其子女是發展遲緩的高危群。因為 女性外籍配偶嫁入的台灣家庭,通常以弱勢族群或地處偏僻的家庭居多,夫家可能因為其社經地位較低、男性所得收入低於一般水平,或伴隨有身心方面的障礙,才會選擇與女性外籍配偶結婚。因此,這些新台灣之子,其先天的條件,就與本地婚生子女有一段相當的落差。   (二)這些台外混血的子女在學齡前,他們的教養撫育工作,幾乎全數落在這些女性外籍配偶身上。他們除了必須負擔家務工作,又得面對下一代子女教養問題,常是雙重壓力。但是由於言語的隔閡,無法正確地使用台灣的語言及文字來教導他們,且因其文化背景不同,教養方式及觀念亦與台灣人不同。加上平均結婚年齡較輕,缺乏育兒的正確觀念,又加上社會資源使用能力的欠缺,使得其子女很難完全的融入臺灣的生活,對其人格養成便產生重大的影響。當子女就學後,外籍配偶因不熟悉我國文字及語言,無法協助子女解決課業上的疑惑,甚至無法與老師有效溝通, 其子女在先天不足又後天失調的情形下,更無法與其他兒童競爭,導致學習成就不高。 因 應 對 策 女性外籍配偶從異地嫁到台灣,由於語言、文化、生活習慣的差異,導致在生活調適方面產生種種問題,並已對台灣社會產生影響。我國政府應正視這些問題並設法減輕,積極協助她們走出困境,早日融入台灣社會環境。雖然當前政府對外籍配偶已有多項輔導措施,但依據監察院對行政院所做之糾正報告顯示,政府對於外籍配偶問題未能提出完整的服務方案,且執行上未能徹底落實,本文謹就加強解決外籍配偶的生活適應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統一事權,成立中央專責單位 。 二、建立全面服務體系,加強生活適應輔導 。 三、 推動外籍配偶的基本及進修教育,以提升教育水準 。 四、實施產前及育兒教育,以推廣優生及教養的理念 。 五、結合學校辦理輔導,以協助教養子女 。 六、增加資訊提供管道,以宣導相關的資訊 。 七、推動相關的配套措施,以建立管理的機制 結論與建議   綜上所述,外籍配偶來臺面臨到因語言、文化差異等因素所帶來婚姻適應、社會調適及親子教養等生活適應上的問題。其問題成因也因文化、社會、婚姻基礎、個人價值觀念等因素而錯綜複雜,絕非單一原因所能解釋說明的。然而因為外籍女性配偶在台人數與日遽增,其又為社會中相對弱勢的一群,且其在 台 生活適應情形將影響未來人口素質、國家競爭力與社會安定,政府有必要予以重視並投注更多關懷與照顧,並採行積極性的作為。   因此,針對文中之分析,謹做以下之建議: 一、短期及立即可行的層面:   政府可加強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班、積極編訂適合外籍配偶需求的生活教材、提供外籍配偶產前教育與諮詢並主動提供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之協助。 二、在中、長程方面:   政府應研議建立專責之移民單位,統籌新移民輔導措施並訂定具體之外籍配偶輔導政策、建構國外婚前輔導機制、建立完整的外籍配偶服務網絡、有效管理跨國婚姻仲介工作以及加強社會教育,促進社會融合,建立?尊包容、多元文化台灣新社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225.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rgn_spouse/M.1521949704.A.B44.html
lin190ya: 推 08/28 15:25
nyk3: 讚! 02/23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