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Frgn_spous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P1 我在台灣知名風景區工作,認識同區來台的印尼女孩,我們都有共同背景:離婚過,同時 也單身。我們相愛,準備結婚。但過程並不順利!首先她工作的老闆娘下令禁止我們見面 ,縱使在她休息的時間,更扯的事情:有宵禁,同時不可離開工作地,一個月休息一天, 想要外出必須告知去何處?和誰去?如果是我!就被否決,通常結果是:不要休假,繼續 一個月工作30天,我想這是妨礙自由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7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rgn_spouse/M.1527603797.A.F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