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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服貿的管制關卡全都是行政命令和行政機關這點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014790.A.FEE.html 我在這篇都有清楚論述也講出問題在哪 接下來我講得事你們應該會更害怕 沒有一個支持方敢反駁以下事實 以服貿涉及層面之廣以及服貿架構的鬆散 光靠現在的條例可以有效控管約束嗎 台灣立法以來有個既定事實 發現問題了才去立法所以才去改食安法 我看到的最深問題是在於服貿都是用現行辦法去約束 沒有錯最終的具體細節是得靠施行細則 但他需要有個統合性更好的框架 我們今天也只是要先擱在行政院給他一個好的監督法制 在進到立院逐條審當中就可以順便立法做一個完整的配套 立法監督會延宕服貿通過 那就叫立委把他們胡鬧打架的時間省下來 我指的是國民兩黨都一樣 產業界既然希望趕快通過就請這些立委不要胡鬧了 不要去跑紅白帖固樁腳 把所有精力拿來做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42.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063153.A.CDD.html
bluebell1:學生自審服貿就好了,立委省下來的時間可以去固樁 03/29 11:20
tim1234:妳這樣說怎麼不叫那些人快點離開立法院? 03/29 11:24
dieorrun:光是個黨意和兼黨主席的總統… 03/29 11:24
Reddin:推 最後靠施行細則也是苦了些公務員 04/14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