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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ffeine911 (傷逝者只是自憐而已)》之銘言: : 服冒協議這個(經濟)議題,不管是支持方還是反對方, : 多數是以經濟面來分析利弊, : 但誰都知道,自古經濟和政治是分不開的 : 強國利用經濟依賴瓦解對方的手段歷史上屢見不鮮 : 民間在經濟問題上打轉那就算了 : 就連政府也是這麼搞,難道我們就只有一個部門叫做經濟部嗎 : 對我來說,"兩岸"服冒協議,是個不折不扣的政治議題 : 我們的政府,有推演過政治面的影響、兩岸關係的走向...等對我們未來 : 影響更深遠的這一層次的分析嗎? : 講的都是錢錢錢,除了錢之外, : 我們現有的民主制度、言論自由、生活方式...這些這些,難道不是更重要嗎 : 我不反黑箱服冒,我是直接反對和中國簽這份服貿協議 : 試問,全世界有哪個國家是和自己的敵對國,和想併吞我們的敵國,這樣搞的? : 政府一直在講"經濟"利大於弊實在讓我很厭煩 : 其它層面呢? 經濟以外的其他層面呢? 那麼,既然問題不在經濟,為什麼有那麼多人 老是要說服貿傷害經濟、對弱勢不利,造成勞工失業? 正確的理由應該是你講的 「就算對經濟有利,我也不要服貿」才對 不過,我們現有的民主制度、言論自由、生活方式...這些這些 不早就受中國影響嗎? 如果服務業不該賺中國人的錢,是不是科技業、製造業也不應該? 就拿反服貿的理由 台灣科技業赴中投資,會不會以廣告預算影響台灣的言論自由? 台灣工程師赴中工作,會不會受老共影響,改變了生活方式? 薛凌家族的陽信銀行赴中投資,會不會出賣台灣的個資? 經濟跟台灣主體性孰輕孰重,這是一種價值的判斷, 但是如果台灣主體性重於經濟的話 那首先該廢除陸客陸生,然後禁止台人赴中投資工作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77.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194381.A.506.html
makegoodlove:白天他們才熱血遊行 你晚上就來打臉 03/30 23:47
dderfken:因為說經濟有利卻對底層有弊阿 民主是另一個原因 03/30 23:47
引進投資對底層有弊,根本不符合市場理論。 再說,以你的邏輯,那科技業赴中投資我也可以說對底層有弊 那麼多資本移到中國,只爽到學有專精的工程師跟財團 那底層的台灣人民怎麼辦?
dderfken:難道利大於弊不是在經濟上有利嗎? 03/30 23:48
a1122334424:很明顯1對經濟有影響 2對國安有影響 有人不想談國安 03/30 23:48
a1122334424:那就來談經濟 03/30 23:48
Sweet83921:利大於弊 財團立 百姓弊,配套都沒說 你急喔 03/30 23:48
財團利,百姓弊根本禁不起檢驗 中資來挖角勞工,怎麼會百姓弊
a1122334424:有可能受影響 所以你想把門開的更大? 03/30 23:48
所以你的標準是「門越大越不好」嗎? 那是不是該把門關小?
aru66:推 03/30 23:49
a0931884572:話說 最重要的衝擊評估呢? 一直Z>B 03/30 23:49
a1122334424:就像戴套可能懷孕(因為種種不良使用法) 那乾脆不要戴? 03/30 23:49
a0931884572:有空在那Z>B 衝擊評估快點拿出來比較實在 03/30 23:49
原來你沒看過,就可以反服貿了。 http://www.ecfa.org.tw/Download.aspx?No=39&strT=ECFADoc
dderfken:沒錯阿 為什麼要赴中投資 吸引外資在本國做不好喔? 03/30 23:50
a1122334424:至少就國安層面 門越大越不好 算我沒說清楚 03/30 23:51
那我可以請教你 為什麼科技業可以賺中國的錢,服務業不行?
dderfken:你以為沒有工程師跟老闆主管在前面做後面的要幹嘛? 03/30 23:51
所以科技業也該禁止赴中投資嗎?
a1122334424:有阿 幹 你看那他媽的米果商人 幹 能不能趕回中國啊? 03/30 23:51
strangegamma:吸引外資阿,譬如戴爾?外資並非一叫就來。 03/30 23:52
dderfken:給我那種答案就表示你沒幹過藍領做那種高勞動的工作過 03/30 23:52
a1122334424:廣告 印刷 二類電信 03/30 23:53
科技業赴中也會影響廣告 HTC在中國製造,萬一老共在手機裡植入木馬怎麼辦? 印刷業的進入障礙很小,無濫用獨占地位可能。
a1122334424:實質GDP變化0.034% 好像有點強 03/30 23:53
0.034%表示中資來的很少 你所謂「造成壟斷、控制台灣」更不會成立了。
Sweet83921:政府片面喊話 利弊在於誰都講不清楚 還先簽再配套 03/30 23:53
Sweet83921:第一次聽到 先簽約在來弄配套?? 03/30 23:54
WTO也是啊,不然去問蔡英文。
a1122334424:對阿 都給你講 怎麼不去聽聽公聽會? 03/30 23:55
我就是聽了 第二類電信那種電話秘書的,跟資安有什麼關係?
a1122334424:尤其是二類電信 你連他現在能幹什麼都不知道 03/30 23:55
a1122334424:既然很少 簽這有屁用? 03/30 23:55
FTA的原則是「開放沒傷害的,就應該要開放」 跟有賺錢沒賺錢無關。
Sweet83921:就你標題是討論服貿 你扯到WTO? 轉移話題? 03/30 23:56
WTO也是秘密談判再國內法化 為什麼WTO可以服貿不行?
a1122334424:鳥蛋 那都20年前的分類了 現在根本各自表述 03/30 23:56
至少這是公聽會上NCC的答案,各自表述那當然要聽主管機關的 因為分類是他們在定義的。 ※ 編輯: littlehero (123.193.177.24), 03/30/2014 23:57:46
a0931884572:感謝你打臉 我還真沒仔細看過那份 03/30 23:59
a1122334424:簡單來說 就是"相信主管機關"的意思 03/30 23:59
a1122334424:就跟對 專家 的解釋一樣 03/30 23:59
分類是主管機關的權力 不然呢?
Sweet83921:我就你標題討論服貿 你反問我WTO ?? 03/30 23:59
因為你有雙重標準啊 你說「秘密談判不對」,卻對蔡英文秘密談WTO沒意見 你是愛台灣還是愛民進黨?
a1122334424:是阿 但現在這樣 不明文寫出能幹什麼 我很難相信 03/31 00:01
a1122334424:晚安 03/31 00:01
開放第二類電信的那些項目規定在服貿文本 你不用相信,google就可以了 晚安 :)
Sweet83921:老實說我不是對WTO沒意見 03/31 00:03
所以你認為,台灣應該要退出WTO嗎,因為WTO是秘密談判?
yoson:真了不起 03/31 00:04
Sweet83921:是那個時候我還是國高中p孩 也沒人撞立法院讓我知道 03/31 00:04
Sweet83921:這次算第一次了解國家大事 ㄎㄎ 03/31 00:04
那現在你知道了,你覺得我們是不是該退出WTO?
makegoodlove:你打臉好用力 03/31 00:05
Sweet83921:你怎麼一直主觀腦補啊 03/31 00:05
我是一直拿你的標準去套用在其他事項 看你有沒有因為黨派不同而有雙重標準。
Sweet83921:所以我才說 我擔就你標題討論服貿 這樣理解不難吧?? 03/31 00:06
當然不行啊 如果你的標準只適用在服貿,卻不適用在WTO 表示你根本就是有黨派考量,反服貿只是反KMT而已。
Sweet83921:奇怪了 我現在對你說的WTO會談 還沒去了解 03/31 00:08
dderfken:你都知道他主觀腦補還跟他屁阿 03/31 00:08
Sweet83921:你要這樣想 我也沒辦法 03/31 00:08
Sweet83921:... 03/31 00:08
Sweet83921:幹 我上鉤了 03/31 00:08
http://oursogo.com/thread-1672438-1-1.html 1988年4月26日,時任政大法律系副教授的蔡英文在聯合報第3版為文。 題為「貿易談判的本質及其相對利益---以正確的態度面對中美貿易諮商」。 其中一段談到貿易談判過程中,各方的非經濟利益交換:「非經濟利益, 則有政治利益的交換,如在國際社會中支持他方,鞏固他方的政治地位。 談判人員所面臨的國內政治壓力,是一主要因素。因為互惠原則的本質, 即是在協調各國在進行貿易時,所承受的政治壓力。歷次中美貿易談判中, 美方均要求我方對於談判內容保密,主要亦是避免我方談判人員,受到國內 壓力的影響,而在談判桌上喪失彈性。」 現在你知道WTO會談也是保密的了 我們是否該退出WTO?
dderfken:就知道今天的會挑好回的回而已還認真回他幹嘛... 03/31 00:08
Sweet83921:感謝d大 我幹嘛跟黨工認真 03/31 00:10
然後公民開始抹黑對方是黨工了 這跟說陳為廷是黨工的有什麼兩樣? ※ 編輯: littlehero (123.193.177.24), 03/31/2014 00:12:07
ZGMFX09A:服貿沒有產業影響評估,事前評估哪些有利,哪些不利 03/31 00:13
ZGMFX09A:不利的產業有何衝擊,如何輔導產業轉型,將弊減到最小 03/31 00:14
http://www.trade.gov.tw/cwto/Pages/List.aspx?nodeID=355 加入WTO的影響評值也是事後做的。
ZGMFX09A:雙方有爭議時如何處理,由誰處理,依法處理 03/31 00:14
這部分是規定在ECFA不是服貿。
ZGMFX09A:每個產業都要有評估機制,同時明訂遊戲規則 03/31 00:15
ZGMFX09A:美國簽FAT都有評估,資料還發給國會議員 03/31 00:16
ZGMFX09A:事先沒評估,怎麼知道怎麼簽好 03/31 00:16
ZGMFX09A:WTO沒有限再影響更大所以更要有了 03/31 00:17
WTO是對全世界開放, 說沒有影響更大真的有點那個吧
ZGMFX09A:新光台幹1天被撤換,總經理被控貪汙,最後認賠130億 03/31 00:18
ZGMFX09A:現在有很多開放比WTO更多 03/31 00:18
ZGMFX09A:上千台商被扣押,上百萬美元被政府侵占,法院不受理 03/31 00:19
ZGMFX09A:求助無門 03/31 00:20
ZGMFX09A:蘇州工業區,大陸和新加坡簽訂"協議",最後認賠殺出,損失 03/31 00:20
其實你的例子就回答了你自己啊 在你舉這麼多例子的情況下,你有主張高科技業禁止赴中嗎?
ZGMFX09A:38.9億,這些都是前例,確沒有明確法條 03/31 00:21
而且我去查的只有成都太百,他是因為用「真合資,假投資」的方式才會被搞 換句話說,因為沒有協議,所以徐旭東打擦邊球,反而更沒有保障。
ZGMFX09A:我沒有,我只是說服貿不構完善 03/31 00:22
ZGMFX09A:你要開放可以,至少協議要完整,不能只有開放 03/31 00:23
服貿的協議不完整 那根本沒有協議的科技業赴中,你反而視若無睹 這是雙重標準,對吧? ※ 編輯: littlehero (123.193.177.24), 03/31/2014 00:24:04
ZGMFX09A:沒有輔導轉型,爭議處理的法規 03/31 00:23
ZGMFX09A:不,有很多都是合資人要吃找的理由 03/31 00:24
ZGMFX09A:譬如新光,全部台幹被控貪汙,1天被接管,可是財政是合資人 03/31 00:25
ZGMFX09A:控制的 03/31 00:25
ZGMFX09A:沒有協議的科技業赴中,怪我囉,自己評估不好的 03/31 00:26
ZGMFX09A:可是現在要簽合約,政府既然開放,就有責任保護 03/31 00:27
ZGMFX09A:不然只管開放,一樣的問題會出現,需要雙方政府的強制力 03/31 00:27
ZGMFX09A:沒有協議,不是代表不開放,不開放過去投資,被吃誰負責 03/31 00:28
ZGMFX09A:就是自己負責啊 03/31 00:28
ZGMFX09A:有服貿就有保障?你還是沒法條規定啊 03/31 00:29
ZGMFX09A:這份合約漏洞一堆,大陸要是鑽漏洞,不事只能自己吞 03/31 00:30
ZGMFX09A:簽約可以這樣亂簽的? 03/31 00:30
所以啦,假設沒協議是0分 服貿協議是40分 你對0分的說「怪我囉?」,對40分卻有意見 這不是雙重標準嗎?
ZGMFX09A:哪裡有40分? 有開放就40分? 一樣有機會被吃 03/31 00:33
ZGMFX09A:明明可以規定,協商的是,不做到100分,這樣對嗎? 03/31 00:33
總之是比沒協議高分 你又知道老共願意跟台灣簽一個100分的了?
ZGMFX09A:先求有,再求好,簡單一次做到好不行? 03/31 00:34
ZGMFX09A:出爭議希望老共怎麼協助很難?合約中明訂啊 03/31 00:34
sfgzero:小英雄又來囉~ 03/31 00:35
ZGMFX09A:你都沒訂,出問題只能怪自己合約不好 03/31 00:35
你應該去看投資保障協議當初怎麼喬的 基本上你是要老共限制他們的司法權 簡而言之,你今天反對的理由就是「某些件你認為做得到,而政府沒做」 但你的認為並不正確。
sfgzero:依然似是而非的言論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03/31 00:36
ZGMFX09A:那先避免不是更好? 而且並沒有和產業協商 03/31 00:36
ZGMFX09A:公聽會企業都說,訂好了才通知他們,這問題一堆 03/31 00:37
事前能夠協商當然最好 那事後協商、審查,如果弊大於利一樣可以否決。 如果你真的在意服貿的內容,那更該要求實質審查。
sfgzero:永遠二分法的論調,要就全包不然就全退,好棒棒啊~ 03/31 00:37
除非你有雙重標準 不然呢?
ZGMFX09A:並不是限制司法權,而是有法源依據去處理 03/31 00:37
Anail:你這麼舉例也過度解讀了反服貿所注重的問題啊 03/31 00:38
反服貿的立場很多 但基本上,說服貿傷害台灣的經濟,勞工,並不符合經濟學理論 這不是我講的,是彭淮南跟十二位經濟系主任。
ZGMFX09A:協商的意思你懂嗎?兩邊各有退讓 03/31 00:38
ZGMFX09A:一個字的意思都不能改,這不能算協商 03/31 00:39
不能改,可以否決啊,你怎麼一直跳在這裡。
ZGMFX09A:實質審查也不能改啊,可以改就ok 03/31 00:39
ZGMFX09A:我沒有說傷害台灣經濟,只是明明可以更好,確簽成這樣 03/31 00:40
ZGMFX09A:否決,立委是國民黨黨主席控制住了 03/31 00:40
那監督條例立法也是如此啊 那照你這樣講,要等到國民黨不是國會多數,才能審服貿囉?
ZGMFX09A:馬總統說要過就過,說這些不例條件他還是要過 03/31 00:41
ZGMFX09A:如果今天立委不被黨紀束縛就ok 03/31 00:42
按照國民黨團的說法,所謂的「黨紀」是來自黨團的決議,而非黨主席的裁示。
ZGMFX09A:沒有產業影響評估,然後一堆漏洞,總統說可以過就可以過 03/31 00:42
ZGMFX09A:還是被黨紀束縛謝謝 03/31 00:43
那既然要加入國民黨,為什麼不應該接受國民黨團的決議? 否則可以退黨啊
ZGMFX09A:你知到國會應該要和行政對立嗎? 03/31 00:43
你知道內閣制的內閣同時領導行政跟司法嗎? 雙首長制當總統與國會多數同政黨時,總統的權力大過總統治的總統嗎?
ZGMFX09A:有法條規定,立委不應該受任何黨紀束縛 03/31 00:44
那一條? ※ 編輯: littlehero (123.193.177.24), 03/31/2014 00:45:09
ZGMFX09A:今天服貿沒問題,大家一定沒爭議過 03/31 00:45
ZGMFX09A:有你還有甚麼問題? 03/31 00:45
ZGMFX09A:我找法條 03/31 00:46
ZGMFX09A:這是針對立委議長的 03/31 00:56
ZGMFX09A:立法委員從事政治活動,應符合國民期待,公正議事,善盡 03/31 00:58
ZGMFX09A:職責,不損及公共利益,不追求私利 03/31 00:58
這裡面沒有一個說不能以黨紀約束。 我也可以說政黨既然提名立委,得到選民信任 當然要負起監督委員之責 若委員政治立場與政黨不符,也應主動脫黨 否則魚目混珠,豈非政治詐欺?
ZGMFX09A:我們不是雙首長制,更不是內閣制 03/31 01:00
我們是不是雙首長制,你可以自己google 但重點在於,中華民國憲法那一條說,「國會應該要和行政對立」?
ZGMFX09A:三權分立分假的 03/31 01:03
ZGMFX09A:監督制衡,今天有監督,有制衡嗎? 03/31 01:03
那難道內閣制的三權分立是假的嗎? 你不懂就不要下斷言
ZGMFX09A:再回你一個,今天服貿,立法院沒有法條審 03/31 01:04
根據法律,服貿不用審,只需備查。
ZGMFX09A:所以才要先立法才能審查 03/31 01:04
如果你那麼尊重法律,那服貿備查就可以了。
ZGMFX09A:偏向總統制的雙首長治 03/31 01:07
ZGMFX09A:修憲後就是這樣了,不是雙首長制了 03/31 01:08
那憲法那一條說「國會應該跟行政權對立」? 何況決定黨紀的是黨團 也非行政權。
ZGMFX09A:根據哪一條,可以直接被查 03/31 01:09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兩岸協議無需修法者,送立法院備查。 ※ 編輯: littlehero (123.193.177.24), 03/31/2014 01:10:07
ZGMFX09A:請說,連立委和陸委會主委都不知到了 03/31 01:09
ZGMFX09A:不能用這條,給你影片去看吧,看專業怎麼說 03/31 01:11
ZGMFX09A:依法律保護原則,我找找影片 03/31 01:11
是法律保留,不是法律保護 我在這一篇有說明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029564.A.5C8.html 另外請問你大幾? 你願意理性思考,但是政治與法律的知識量顯然不足(抱歉我的觀點)
影片太長,我沒看到黃國昌教授說「違反法律保留」 請問是在幾分幾秒?
ZGMFX09A:行政命令和兩岸協議有和關係 03/31 01:15
我沒有說「兩岸協議是行政命令」 我是說,兩岸協議不砥觸法律,只需備查。這是法條講的
ZGMFX09A:非法律系,可是有爭議 03/31 01:16
民主國家,有爭議的事太多了,爭議就不能做,那就空轉了。 退一萬步來說,如果服貿備查違背法律保留,那應該要做的也是釋憲,不是嗎?
ZGMFX09A:所以他的重要性還不到法律? 03/31 01:17
ZGMFX09A:影響這麼重大的東西,可以用行政命令來規範? 03/31 01:18
你到底有沒有看我的連結 重不重要,是看它所影響的屬於憲法中的那一項基本權利 服貿影響的,是人民「不受競爭」的權利 並不屬於法律保留項目。
ZGMFX09A:工作權,整體會增加,可是有部分產業會沒落 03/31 01:25
ZGMFX09A:更何況沒有輔導轉型的情形下 03/31 01:25
ZGMFX09A:這樣影響那些產業人民的工作權 03/31 01:26
所謂的「沒落」是被中資廠商取代 但中資廠商一定要聘雇勞工,才能提供服務 在不開放大陸勞工的情況下,他們必須聘顧台灣勞工 因此台灣勞工的工作權並無受損。
ZGMFX09A:無法舉證都是被中資取代 03/31 01:29
你開放的是中資,不然是被什麼資取代?
ZGMFX09A:聘僱的勞工,未必要多於原本產業 03/31 01:30
那至少也是大於等於。
ZGMFX09A:如果他原本公司100人,取代後只聘1人,試問工作權有沒有影 03/31 01:30
請問中資如何用1人提供原先100人的服務?
ZGMFX09A:如何舉證大於 03/31 01:30
ZGMFX09A:被競爭掉,就不是中資取代了 03/31 01:31
被競爭掉,不就是市場占有率移轉嗎?
ZGMFX09A:也許過於誇大,原本2000人,取代後1000 03/31 01:32
那中資1000人如何提供台資2000人的服務?
ZGMFX09A:營業額下降,那1000工作權如何 03/31 01:32
A競爭過B,表示A提供的服務比B好,怎麼會導致市場整體營業額下降? 既然整體營業額不會下降,勞工的需求量就不會減少,就不會傷害工作權。
ZGMFX09A:不用跟原本相同,經營規模縮減就好 03/31 01:33
ZGMFX09A:沒有人規定經營規模要不變 03/31 01:33
中資的經濟規模縮減,就不能提供等量的服務 市場就會出現缺口,台資就不會被競爭掉。
ZGMFX09A:問題是轉移,他並不一樣要聘請一樣數量的勞工 03/31 01:34
中資從台資手中得到了x%的市占率,而台資因為減少了x%,所以裁減了員工 中資就必須聘顧等量的員工,才能提供同樣x%的服務。
ZGMFX09A:整體營業額不會下降?有數據資料可以證明? 03/31 01:35
這不用數據啊 ※ 編輯: littlehero (123.193.177.24), 03/31/2014 01:36:15
ZGMFX09A:你整體營業額可能下降一個月,市場機制要回來要時間 03/31 01:36
ZGMFX09A:這一個月的勞工工作權有損失 03/31 01:36
你要這樣講就更不對。 所謂的競爭,一定是先挖角勞工,市場勞動需求有短期增加 然後有人在競爭中倒閉,需求才會回到原點。
ZGMFX09A:問題是沒有強制要提供同樣的服務 03/31 01:37
你無法提供同樣或更好的服務,消費者幹嘛來跟你買?
ZGMFX09A:如果都相同,就不會有供不應求的情況 03/31 01:38
ZGMFX09A:簡單來說,陸資來台,可能會減少聘請員工,會導致工作權喪 03/31 01:39
ZGMFX09A:無法提供同樣的服務,消費者就不買? 03/31 01:41
那當然啦,你要爭取消費者 當然要提供大於等於的服務才行。
ZGMFX09A:譬如你今天原本1天1000份中餐,10人,後來變8000份 8人 03/31 01:42
那2000個吃不到東西的消費者怎麼辦?
ZGMFX09A:剩2000份可能選擇自己煮,吃其他,買更便宜的 03/31 01:43
「吃其他」不就是吃原本的台資? 換句話說,照你的理論,是8個轉去中資,2個留在台資。
ZGMFX09A:那兩人工作權便喪失 03/31 01:43
ZGMFX09A:市場是波動性的 03/31 01:44
波動性造成的勞工需求減少,跟服貿沒有關係。
ZGMFX09A:只要有任何的侵害工作權就可成立才是 03/31 01:45
目前為止你沒證明任何的侵害工作權啊。
ZGMFX09A:你無法確定中資不會這樣做 03/31 01:46
中資不這樣做,就競爭不過台資,也不會傷害工作權。
ZGMFX09A:所以可能性要考慮 03/31 01:46
你的可能性,從理論來說不存在。
ZGMFX09A:你的意思是中資來就不會裁測台灣勞工? 03/31 01:47
假設市場有10000個消費者需要吃飯 那就必然需要100個廚師煮飯 中資來不來,差別只在這100個廚師的老闆是誰而已。
ZGMFX09A:那原本的老闆失業了? 03/31 01:49
ZGMFX09A:這種規範不需要法律? 03/31 01:50
ZGMFX09A:感謝討論,所以? 03/31 01:54
老闆不叫工作權喔, 憲法沒有保障開公司不倒閉的權利。
ZGMFX09A:那如果是店長哩 03/31 02:14
ZGMFX09A:因為大陸人不只來一個,可能有專業人士 03/31 02:15
ZGMFX09A:像我之前打工的店,店就不是他的,但他是受聘的店長 03/31 02:15
ZGMFX09A:還是她不能算勞工?只是我如果繼續打下去也會變成店長 03/31 02:17
中資也可能請你當店長啊。
ZGMFX09A:不是,原本的店長被帶來的中國人取代,失業了 03/31 02:46
ZGMFX09A:這樣沒有侵害工作權?市場飽合喔 03/31 02:47
ZGMFX09A:當然老闆也換了,提供的服務相同 03/31 02:48
ZGMFX09A:他也算勞工,只是薪水比較高的勞工 03/31 02:51
你意思就是中資帶過來的最多七個幹部嘛 彭淮南已經回答你了,根據目前的資料 一個中幹來,創造36個就業機會。
ZGMFX09A:那是評估,我問的是工作權,店長在那個情形失業了,可是另一 03/31 03:30
ZGMFX09A:你就業機會可能是其他產業多的,其他中資多的 03/31 03:31
ZGMFX09A:店長並不能從是那樣的行業,請問工作權 03/31 03:31
ZGMFX09A:況且評估,和開放實際情形可能不同,再有可能影響工作權 03/31 03:32
一個中幹來所創造的工作機會,當然是那個產業的啊 就像google來台灣投資,當然有帶外籍幹部 但是主要的員工還是台灣人。
ZGMFX09A:情形下,應該要用法條規範 03/31 03:32
ZGMFX09A:外代幹部,可能會取代原本幹部 03/31 03:34
ZGMFX09A:被取代的幹部就不算台灣人? 03/31 03:34
ZGMFX09A:依您論點,市場飽和,多的大陸幹部取代台籍幹部 03/31 03:36
ZGMFX09A:而失業,算不算喪失工作權 03/31 03:36
OK,在你承認「根據理論,中資來台勞動需求至少不會減少」的時候 你認為中資帶來的二個七個幹部,會排擠台勞。 但數據已經證明,其實一個中幹是會讓36個台灣人有工作, 你的排擠當然不能成立。
ZGMFX09A:36個台灣人有工作,但不一定事台幹,有可能是原本失業的 03/31 03:40
ZGMFX09A:還是說總體工作機會比較多,就可以忽視那少數失去工作的 03/31 03:41
ZGMFX09A:台籍幹部 03/31 03:42
ZGMFX09A:且你說的那個是總平均,並沒有回答某些產業多,某些產業少 03/31 03:43
ZGMFX09A:的情形 03/31 03:43
ZGMFX09A:依您的理論,總體營業額不變,那勢必有一個台籍幹部失業 03/31 03:45
首先我要佩服你的邏輯 如果你非經濟系,那麼你對市場的理解實在非常迅速 我說的是「總營業額至少不變」,從數據來看其實是增加 就像7-11打跨雜貨店,總職缺增加 其次,你講的其實是 可能有一個原來的總經理或店長/主管,他因為中資來之後就變成單純的勞工這樣 問題是憲法對工作權的保障,以我們的主題來說 比較像是工作請求權 http://mail.tmue.edu.tw/~way2law/1PDF/10.pdf 「人民有工作意願時,得以請求政府提供適當之工作機會而言」 並不是說一定要保障你高薪或主管職的工作。
ZGMFX09A:憲法應該是保障每一個人,只要有一個人因中資來台而失業 03/31 03:46
ZGMFX09A:就應該以法律規範服貿協議 03/31 03:47
ZGMFX09A:而不能以行政命令視之 03/31 03:47
ZGMFX09A:材料系罷了,雖然服貿影響不到我 03/31 03:56
ZGMFX09A:這樣看來,法源依據可能可以,不過有新光,sogo的例子 03/31 03:59
ZGMFX09A:希望不要再發生類似的情形,不然一次130億,直接賠光光了 03/31 04:00
ZGMFX09A:台商在大陸投資遭蠻橫強占,兩- 岸投保協議卻沒有發揮作 03/31 04:02
ZGMFX09A:用, 7/17/2013 訂了法也沒用,可能以後還會發聲吧 03/31 04:05
ZGMFX09A:成都太平洋 03/31 04:05
你這麼理性的態度,的確很公民。 ※ 編輯: littlehero (123.193.177.24), 03/31/2014 04:20:30
ZGMFX09A:還有的學,不過感謝討論 03/31 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