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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若要見原文,請見下面連結: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595578.A.81B.html 主要是要讓大家看推文,正反方對於二類電信的討論,十分精采有料 格式有整理過,開始是正方反駁原文的"不懶人包",如下 .................................................................. incubus329: 先讓作者在看一次NCC的文件... http://ppt.cc/vr-L 這次NCC新開放的是租用國際電路的三項業務, 而這三項業務在一般業務早已開放(98年6月) 不懶人包第11頁,政府禁用大陸廠牌核心設備,所以華為OUT 同一頁,誰家的機房會讓非供應商遠端操作? 本文第六條第四款並沒說審查過嚴被抗議就得放行 另外 你破除NCC謊言也是錯的,你找的包含了一般業務 實際上三項特殊業務(租用國際電路)就只有21家 不懶人包第25頁,此三項業務主要用在B2B,民眾需求成長? 同一頁,基於"存轉網路服務"的概念模式,但B2B的封閉網路 對一般民眾會有何影響,願聞其詳. 最後 所謂封閉網路並不是指線路獨立,而是像B2B這樣的應用, 跨國企業都是以此方式運作,不可能有真正獨立線路 georgemouse: 可以請樓上把那21家的名單列出來嗎? 還有B2B相關運作是否有文件做架構說明 如行動網路的HLR、VLR等等 感謝終於有人可以說明這些疑慮 我們研究了許久其實還 需要更清楚內部架構的人出來說明 incubus329: B2B在三項特殊業務上的運作跟行動網路沒有關係 我請你看的文件page9-11就有簡單的架構了 georgemouse: 然後事實上一類電信業者如遠傳早就開始用華為設備了 這份投影片我之前看過 但是圖表過簡資訊不足無法判斷 我舉行動網路是說這種通用架構應該會有標準文件做規範 像是行動網路就會有架構圖和每種節點的解說以及信令 incubus329: 用華為設備跟用華為核心設備是差很多的, 我沒聽說哪家電信敢用華為的核心設備 行動網路的架構複雜太多了,這三項看圖就能了解 georgemouse: 那設備方面不多作討論 不用怕架構複雜可能聽不懂 光以我而言我是專研行動網路標準協定的 incubus329: Routing方式 企業<=>一類<=>二類<=>一類<=>國外企業 georgemouse: 光看圖那三張根本什麼都沒有講清楚 這routing方式怪怪的吧...應該是先二類再一類呀 incubus329: 電路是二類跟一類租的 企業端是透過一類再到二類的 georgemouse: 推文討論效率不彰,可以請你就架構方面回文作解釋嗎? incubus329: 固網實在沒像行動網路的複雜架構,Routing才是重點. 我實在不知道你要怎樣的架構方面解釋... georgemouse: 即使是Routing也有節點呀 不是說隨便個機房都可以當關口 而關口的機房要怎麼開Tunnel應該是有所本 incubus329: 你這應該去問一類電信怎麼做而不是問我吧... 而且一類電信也不會隨便揭露這些資訊的. 你現在問的已經牽扯到一類電信的運作,跟開放項目有關嗎 georgemouse: 事實上架構是會揭露並有標準的 不會揭露的是實作部分 http://en.wikipedia.org/wiki/X.25 例如數據交換通信的X25分封 連wiki都有寫基本架構 而問題就出在我們開放的部分 並非安全無虞 退百步說就算對民眾沒影響 光是企業部分這邊被掌握就有危機 而NCC的官員解釋並沒有說服這些參與連署的專家 就連我和同學這種還沒有實作經驗的看了都覺得有問題 incubus329: 本來這些技術就都有標準 我還是不懂你從這些討論的意義 如果你是要問企業使用陸資二類機房會不會被監測 我可以跟你說保證做的到 因為實際上資料都經過二類電信處理 但是你問會不會影響到一般民眾 那是不可能的 你問機房怎麼開tunnel不就是實作上的流程嗎 二類電信跟一類電信申請專屬電路 一類電信會在機房設定二類電信需要的服務 這些設定都是實作的部份 這條專線上跑的就是二類電信所能經營的服務 一類電信能隨時監控專線上的封包 該擔心的是陸資二類電信 而不是一般民眾 我本身也是電信背景 電信韌體研發+伺服器韌體研發超過10年 目前在外商任職 了解跨國企業對資安的重視 若有資安疑慮 不可能使用陸資二類電信服務 更何況政府禁止網際網路服務開放給陸資二類電信 實在不認為會有大影響 順便一提 只要政府不開放網際網路接取服務 陸資二類是不可能成為ISP業者的 有時間可以看看NCC對教授們的回應 http://ppt.cc/qlxg 教授的疑問NCC回答得很清楚,我就不再多做解釋了 georgemouse: 感謝你的文件!我也把這份提供給教授參考。 我必須澄清我和同學不是完全反服貿 只要有夠說服的證據可以說服學者專家 就沒有必要反對 我跳出來的目的也在此 希望可以為兩方找到溝通管道 前幾天NCC有派員與林宗男教授在台大電機系辯論 其中NCC方的投影片就是i大你提供的那一份 :D incubus329: 感謝你的理性看待 我也只是以我所知對這個項目表示意見 大家一起交流想法吧! a40136: incubus329大大您好,我想請教一下如果今天我是開機房的 然後我跟2類電信業者租用國際線路連接我在其他國家的機房 然後把機房空間出租給一般使用者,那會不會有問題呢? 又或者前陣子發生某系統,資料要傳回中國大陸處理,假若 他也是租用2類電信,那使用者資料不就全都暴露在2類電信 之下了? B2B 我沒錯,但是我們的B2C 服務是建立在B2B的 設備上,真的要完全切割B2B、B2C是很難的 incubus329: a40136你好 一般B2C是在使用網際網路接取服務 這不在 NCC的開放內容中 一般使用者也不會租用開放的三項業務 此三項新開放業務一般用於跨國企業的數據交換 是企業 需依據其內部資安考量決定業者 與一般使用者無關 而且說實在 僅使用此三項特殊業務的企業已經很少了 一般企業還是會以網際網路接取服務 語音/視訊會議服務 網路電話服務為主 而這些項目都並未對陸資開放 若你是企業主 你會選擇只提供能提供你全部服務的業者 還是將你需要的服務拆給不同的業者為你提供服務呢? a40136: 我們公司是開機房的 提供使用者跨國機房之間的資料傳輸, 這次"有"開放跨國海纜承租,我們跟NTT租用海纜,我們的客戶 在跟我們租用把他們使用者的資料傳到我們在其他國家的機房 這樣難道不會影響到一般使用者? 我是企業主,選低價的,亞洲NTT,歐洲Level3,北美Highwind incubus329: 請問你及你的客戶是使用哪種接取服務呢? 跨國電路開 放是限定三項服務的 你也講得很清楚 選低價的 但是你不會把網際網路接取包 給NTT 但把存轉網路 存取網路 數據交換通信服務另外包 給陸資二類電信公司 a40136: 我想 存轉網路服務 不僅只在於電信通話,只要是資訊轉送都 算,這3巷的開放是包含ATM的 請不要把此次開放只侷限在語音內 incubus329: 這次根本沒開放一般語音項目 是不是有甚麼誤會? ATM是數據交換通信服務使用中會的一種技術 NCC開放了 這個服務 不代表所有使用ATM技術的接取服務都被開放了 a40136: 語音是我舉例錯誤,但連ATM都開放了,還有什麼不能? incubus329: ATM是廣泛使用的技術 開放的是特定服務不是技術好嗎 麻煩找你們公司的網管詢問清楚這兩者之間的不同 使用ATM介接電路的網際網路接取服務並未開放,而這也是 一般使用者會用到的服務項目 a40136: (3)數據交換通信服務:電信業者設置網路設備(如X.25 、Frame Relay 或ATM) 提供用戶(企業或個人)數據資料之通訊 服務 然後 存轉網路服務(如傳真存轉、交易服務、數據網路 ) 交易服務、數據網路服務 難道不會擔心? incubus329: 你是企業主 基於資安考量 你當然要決定用不用陸資二類 電信的這些服務 但是重點是"大部分人"用不到這些服務 大部分企業跟民眾都是使用網際網路接取服務 a40136: 我是良心企業,我當然不會用,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良心 incubus329: 現實來看 哪個企業會因為低價去找沒有網際網路接取服務 的業者提供服務? 那網際網路接取還要再找另外一家 這要 這可是要兩條專線 成本有比較低嗎? a40136: 租用跨國海纜做Private Network有時會會比直接承租transit 便宜不少喔 incubus329: 請問NCC開放這三項服務跟你所謂租用跨國海纜有甚麼關係 a40136: MPLS是包含在數據網路服務內 incubus329: MPLS跟ATM一樣是種技術 我上面已經解釋過了 a40136: 這種技術,可以支持進行數據傳送,幫助我們跨國機房之間資料的轉存 incubus329: 請問有這技術陸資能經營語音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嗎 a40136: VPN不算是一種數據網路服務嗎? William: 可以參考http://0rz.tw/etVjG ,經濟部的官方文件. 可以呼應原文中的NCC提出的項目是避重就輕 另外原po應該知道,系上蔡教授對網路跟NCC都是很了解的..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issShark (135.0.163.188), 04/06/2014 04:17:56
strangegamma:我看到我自己! 04/06 04:20
supa64:@@?你自己? 04/06 04:21
strangegamma:第九個推文的是我自己,我太感動了(誤 04/06 04:22
阿 對不起 我好像把你們都刪了 ※ 編輯: missShark (135.0.163.188), 04/06/2014 04:25:03 ※ 編輯: missShark (135.0.163.188), 04/06/2014 04:26:46
clickslither:重點是推文...不過不是這方面的專家,老實講也只能人 04/06 04:27
clickslither:云亦云了.... 04/06 04:27
同意你,真的還是要專家們自己討論 服貿涉及的領域太專業了
strangegamma:沒關係,這是我最近在服貿版收穫最豐富的一篇了。 04/06 04:27
microball:這篇應該 m 一下阿 04/06 04:32
clickslither:不是說見獵心喜,但看完推文,總覺得服貿也該來一場專 04/06 04:33
clickslither:家間的大辯論啊...看完這個,更覺得人民議會審服貿真 04/06 04:34
clickslither:的讓人笑掉大牙... 04/06 04:34
clickslither:最後感謝原PO,看完這篇推文真的感觸良多 04/06 04:38
clickslither:如果推文的那位講的沒錯,教授與研究生可能有象牙塔的 04/06 04:40
clickslither:問題了...研究一堆,但實作上有落差... 04/06 04:40
dakkk:說真的 專業的東西人民可以審 立委也可以呀 04/06 04:42
dakkk:專業的東西就要尊重行政專業團隊 04/06 04:42
caelum:講快一點,就大家看完好萊塢電影,以為隨便夾個線就能入侵 04/06 06:01
caelum:系統 04/06 06:01
a40136:我想說明幾點,過去第一類及第二類最大的差異就在於骨幹的 04/06 09:18
a40136:建立,但自從特2類電信開放,特2類也可以設置ATM Circuit 04/06 09:19
a40136:這可以說是一種虛擬的骨幹,特2類已經非常接近1類電信,雖 04/06 09:19
a40136:然沒錯他只定義技術,沒定義服務,但是在法規上有寫依照主 04/06 09:20
a40136:管機關認定,這根本就是免死金牌,反正主管單位是NCC過了以 04/06 09:21
a40136:後發生問題再請NCC出來和諧掉就好了 04/06 09:21
remember:我用ipad看格式更怪了 orz (miuterm) 04/06 11:39
missShark:喔 看來我多此一舉 還是貼回原來的好了 04/06 11:52
remember:喔 整齊多了 謝謝整理 04/06 11:55
※ 編輯: missShark (135.0.163.188), 04/06/2014 12:17:1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issShark (135.0.163.188), 04/06/2014 12:18:11 ※ 編輯: missShark (135.0.163.188), 04/06/2014 12:21:24
johnkuo1812:我有疑問,服貿全過後,企業主會有誰?不用二類電信嗎 04/06 12:37
missShark:請專業的回答 04/06 12:41
incubus329:a40136可能要麻煩你看看服貿協議及NCC的公告 開放的項 04/06 23:00
incubus329:目是特定服務而非特定技術 04/06 23:01
incubus329:johnkuo1812 一般B2B或B2C會在網際網路架構使用VPN加密 04/06 23:20
incubus329: 而非租用專屬封閉線路 04/06 23:20
incubus329:企業間金流服務以往需要真正的封閉網路 但現在MPLS VPN 04/06 23:36
incubus329:即可提供一樣安全的服務 04/06 23:36
incubus329:陸資二類只能經營封閉網路服務其實是沒什麼競爭力的 04/06 23:37
a40136:他今天是開放L2的ATM,不要牽扯到L3的MPLS VPN,你今年能經 04/07 08:48
a40136:營L2,他沒限制你L3要做什麼 04/07 08:49
georgemouse:我覺得NCC應該把那21家業者的名單列出 官網目前的名 04/07 11:19
georgemouse:單一般的特殊的都還分不清楚,提供名單讓大家檢視 04/07 11:20
georgemouse:從那些業者的業務也可以做基本的判斷到底會不會出問題 04/07 11:21
kiliman:推 這種更深入的資料蠻重要的 04/07 13:15
incubus329:我也覺得NCC該提供資料(已陳情 編號20140404P00028) 04/07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