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bertPujols (The Ma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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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陳為廷fb
時間Sun Apr 13 07:21:02 2014
※ 引述《WhyNoSmoke (拜仁最高)》之銘言:
: 陳為廷
: 1 小時 · 編輯紀錄 ·
: 看到有報導在講,有包括蔡正元、丁守中等藍委認為 民主黑潮學生聯盟、昨日中正一事
: 件的「路過」是鑽集遊法漏洞,因此要研議修法加強管制。
: 這完全是顛倒是非,看了規覽趴火。
: 集會遊行的自由,本應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 但台灣的《集會遊行法》,是1987年解嚴後一年,國民黨為維繫威權統治,訂定的「國安
: 三法」之一。沒錯,課本告訴你的「1987年解嚴,蔣經國推動民主轉型」,根本是個謊言
: 。事實是,透過1988年未全面改選的立院制定的《國家安全法》、《集會遊行法》、《人
: 民團體法》,國民黨還是持續他們的威權統治。
: 這三法中間經過幾次修法,但《集遊法》的基本架構,即使經過民進黨八年執政,還是被
: 留存下來。這是民進黨的墮落。原因是《集遊法》不論對哪黨統治者而言,都是非常好用
: 的鎮壓武器。
沒有很清楚相關法規
不過,如果沒有反制或管制方法,路上突然就塞滿人
影響交通也是事實,如果不是抗議的民眾經過應該很幹
有申請報備的話,至少警方知道當天可能需要做一些交通管制
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國家的例子做參考,看怎麼樣做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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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1122334424:報備是請求保護 成年人了 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04/13 07:28
推 neverlight:如果沒有管制就罷工對人民也很不方便 ^.< 04/13 07:32
推 joomo73:如果占用到道路則是申請"路權",他留言中有另外補充連結 04/13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