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MA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n=28時,因數有1, 2, 4, 7, 14, 28 條件意思為"任取兩個因數"皆為奇數, 如果取到2與4,其差值為偶數,故n不為28。 再請確認條件敘述。 ※ 引述《audewu (aude)》之銘言: : 大家講的奇偶相加減才會是奇數,我能理解。 : 我還是針對條件二有疑問 : 我先假設n=28(>1),28的因數7-4=3(奇數)-->n不等於2 : 再假設n=2 ,因數2-1=1(奇數)-->n等於2 : 這樣不是表示n可能等於2也可能不等於2,條件不是應該不充分嗎? -- 各位朋友們大家好, KH目前為A2GMAT首席顧問,負責協助同學考取高分! 也於實戰上考取51分滿分多次, 本身數學教學經驗超過八年,目前也可家教 數學機經班破700分同學為業界第一!有需要請直接來信: [email protecte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173.76.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MAT/M.1446122058.A.32B.html ※ 編輯: SHAOCHU (210.173.76.30), 10/29/2015 21: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