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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檢察官辦案: 林太太認為 1. 我要告你引用我文字,而且只引用一段,是毀謗我,煽動網軍 我看了影片與粉絲團相關證據很多次 小小林老師並沒有斷章取義 至於煽動網軍應該是林太太自己煽動網軍 100%告不成 2. 有人說這樣算是妨礙秘密有著作權不能轉載 林太太的評論屬於(請參:《著作權法》第61條) 「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所以提共必定不成立 100%告不成 3. 粉絲團評1顆星,告不告的成 不能說告不成,全天下只有古美門律師告的成,建議林太太可以去找看看古美門律師 雖然收費貴了點,他眼中也只有錢,但你若能找的到他, 這樣99.999%告不成的官司,也是有可能逆轉的,林太太加油。 ------------------------- 最後林太太有回應說,那天太多人來留言,所以他索性刪了大家文章 無法一一回應 但是我在6/5號(事件發生前7天),就到師母FB問他是不是支持魏棋士, 為什麼要罵小小林老師 隨後5分鐘,我就被刪文而且再也看不到師母FB了 其實有時候只要簡單道歉就好,硬ㄠ真的很難看 ※ 引述《ebooktw123 (e書籍)》之銘言: : ※ 引述《LD0123 (布丁狗)》之銘言: :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15962875273538&substory_index=0&i : : d=452319658304528 : : 因為我打字很慢,無法一一回應你們, : : 有些事不是三言兩語就可講清楚的, : : 而網軍蜂擁而至,言語更極致難聽, : : 我只能選擇刪文, : : 更有網友攻擊我的網評(評1顆星) : : 我只好選擇關了粉絲專頁! : : 真的無心與人為惡, : : 日久見人心,路遙知馬力! : : (感恩)ㄧ路支持跟肯定的朋友! : : -------- : : 目前粉絲團不給留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78.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M.1498063572.A.2FF.html ※ 編輯: jas1123kimo (140.114.78.143), 06/22/2017 00:48:09
blacktom: 幹嘛提醒師母告不成,讓她法院認證啊XD 06/22 00:57
unrequitedlo: 妨害秘密315-1 公開的粉專上的公開留言何來祕密 06/22 01:14
ha5438044: 胡說,一定告得成,而且可以獲賠上億元,支持師母立刻 06/22 01:14
ha5438044: 提告 06/22 01:14
unrequitedlo: 硬要撐著作權法 應該是52條出於評論目的的合理使用 06/22 01:15
unrequitedlo: 61也不無可能 總之這能成罪的話 八成網友都可以關了 06/22 01:18
unrequitedlo: 何況315-1還有個無故可以用 06/22 01:19
pikachu2421: facebook使用條款2-4 當您以「公開」設定發佈內容或 06/22 01:21
pikachu2421: 資料時,即代表您允許所有人(包括 Facebook 以外的 06/22 01:21
pikachu2421: 人士)存取或使用該資料,並且將之與您關聯在一起 06/22 01:21
s891234: 你這樣戳破就不好玩了啊,我們要讓毫無法律常識又不學無 06/22 01:48
s891234: 術、以為google到的條文就能拿來告人的XX被司法體系打臉 06/22 01:48
s891234: 啊 06/22 01:48
aaaba: 師母:我這個人沒有把握不開口,開口就一定做了~感恩! 06/22 08:11
hebemike: 林太太快告 06/22 13:16
kria5304: 重點也不是告不告得成 一個主婦跟你耗工作都不用做惹 06/22 14:48
smaillove: 沒有耗吧 檢察官叫去問話一次大概就不起訴了.... 06/22 15:18
jaw13: 敗訴可以告她誣告嗎 06/22 15:43
unrequitedlo: 小小林這兩天應該在接受一些法律諮詢吧 06/23 09:52
unrequitedlo: 畢竟沒經驗的人遇到這種事還是會擔心 06/23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