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沒規定
情分上來講是該早點講 讓公司可以早一點找人
※ 引述《DrBear (老熊)》之銘言:
: 這個我還真不知道耶
: 不過說真的
: 我也不願意這樣去告這些小妹妹啦
: ※ 引述《tjbulls ()》之銘言:
: : 不過現在有硬性規定做多久要提前多久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40.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mbleGhost/M.1752032886.A.6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