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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oo4628802 (風滔)》之銘言: : 再者是你的作品, : 我個人覺得,你的企劃缺少一個很重要的東西,就是「背景設定」。 : 如同我現在在公司的工作一樣,每一個遊戲的開始,都是有一個背景設定。 : 不只遊戲,應該說是故事都需要,不管是電影、小說、戲劇, : 你要讓玩家扮演什麼、為什麼主角要去那樣作之類的。 : 我很熱愛我現在的工作,雖然每天想的企劃案都被打槍 : 又得試著從主管營利的角度、和我自己故事的邏輯去平衡, : 但我相信那是必經的關卡, : 當作出一款遊戲的時候,你可以很開心的跟朋友說: : 「那遊戲的劇情、道具名稱、技能名稱都是他媽我想的!不過劇情很爛不要怪我, : 我原本想要怎樣怎樣,可是主管說要那樣那樣。」 : 我覺得這是我作遊戲企劃最想要實現的情景之一, : 推 kons: 其實你的企劃我看過,只能說可能你應徵的是文字劇情企劃 04/12 12:59 : → kons: 不然,我認為這份企劃反而是扣分的。   04/12 13:00 : → kons: 我連你的遊戲要出在哪個平台都不知道。 04/12 13:00 : → kons: 然後遊戲系統設定、特色、戰鬥方式都不清楚。 04/12 13:01 : → kons: 連要做成Prototype的要素都不清楚 04/12 13:01 推原Po經驗分享,不過對於背景設定這邊,Extra Credits有不同的見解,如同 kons所推文回應的: 額外加分:如何開始遊戲敘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YYz6uNVZc8
我對於Extra Credits的觀點也不完全認同,因為有些類型或特性的遊戲會必須 重在故事,它們不得不從故事起頭。但是影片後半掌握如何調整故事去配合遊戲機制 的手法就完全同意。原Po說到「不過劇情很爛不要怪我,我原本想要怎樣怎樣,可是 主管說要那樣那樣。」這個剛好看來像Extra Credits提到的,為什麼有些遊戲劇情 會支離破碎的理由。從一個企劃覺得完整不可改變的故事開始,卻在中途遇上各種被 迫修正刪改的情況,因為沒有掌握好靈活處理故事的空間,最後改到爛掉。 -- 「如果你沒法給我個解釋的話,死一萬次也不能彌補你的過錯!」 「我沒辦法死一萬次賠妳啊。」 「可是你有辦法半死兩萬次,知道嗎,嗯?」 --蓮.席斯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97.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meDesign/M.1428825293.A.8D3.html ※ 編輯: ddavid (114.24.197.240), 04/12/2015 15:55:42
dreamnook: 遊戲的本質是'玩', 不是看/聽/讀 owo 04/12 22:19
moondark: 不推這篇 狹隘的觀點 04/13 00:18
moondark: 之前有名的爭論也是這種論點下造成的歧視心態 04/13 00:19
moondark: 我想作者必須了解 這世上會消費遊戲的不只他所想的那種 04/13 00:19
moondark: 族群 04/13 00:20
moondark: 沒有什麼固定的最好模式 重點是要配合公司的獲利模式 04/13 00:21
moondark: 看清楚自己公司的主力消費群是哪種人 04/13 00:21
所以我說到不完全認同囉,事實上他們自己一開頭也有表明「他們並不會認為這 絕對是對的,這是他們的看法而已」。我也不懂他們哪邊有歧視心態了,這個觀點本 身是描述一個製作經驗上的部分事實,特別在製作成本限制大的時候特別可能發生, 但它確實不是一定發生。如果這個觀點會帶來某些歧視,那是把它往歧視解釋的人的 錯。 事實上大家也隨便就能舉出反例呀,日本劇情向戀愛遊戲很明顯是故事主導,它 的重點真的在看(美少女熟女幼女)/聽(聲優演出)/讀(劇情內容)搭配或多或 少的遊戲性XD ※ 編輯: ddavid (114.24.197.240), 04/13/2015 02:48:13
moondark: 因為當初爭論時,這篇文常常出現被當作吵架工具 04/13 16:20
moondark: 而其中有些人在吵架中毫不隱瞞歧視的觀點 04/13 16:22
moondark: 簡單說,就是藐視其他看法 04/13 16:23
moondark: 認為自己最接近真理,嘲諷其他看法。 04/13 16:24
moondark: 這種作法就是:這只是一種看法,但卻是最接近真理的看法 04/13 16:25
moondark: 肇因即是原文透露的訊息 04/13 16:27
moondark: 用批評他人的方法來證明自己的優秀 04/13 16:32
moondark: 但既沒有數據驗證,也沒有嚴謹的質性證據 04/13 16:34
moondark: 但最糟的是隱藏了先驗的前提條件而沒有考慮所有情況 04/13 16:35
我可以同意,但我相信將之用做歧視的引例仍是一種過度偏頗的行為,問題在引 用者的比例比較大。至少,相信我,我不是引用來吵架的,我只是同意該情況有可能 發生,而原Po剛好提到一個很像是已發生的情況XD ※ 編輯: ddavid (114.24.197.240), 04/13/2015 17: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