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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ark 真的非常專業,把文章完整翻譯出來 因為如果交給我來翻,我可能只會用兩句話: 「賤民們,努力加班完成(我的)遊戲吧!」 作者錯最大的地方,在於他認為不管製作團隊是大是小 遊戲作品都是藝術,而每個參與其中的人,都應該抱持著藝術家的熱情 才能打造出最完美的遊戲。 事實不是這樣運作的。因為遊戲製作團隊愈大,不同的聲音意見會愈多。 真正能做出遊戲的團隊不可能吸收所有不同的意見, 因為這樣做的結果,運氣好是做出四不像,運氣不好是根本做不完。 那麼,對一位意見被否決、被無視的團隊成員來說, 他會覺得自己在打造一件自己設計的藝術品嗎? 怎麼可能嘛! 不會有人因為熱情,去做自己不願意、不認同的工作內容。 這時候驅使他完成工作的是什麼呢?當然是薪水! 更何況,有些人真的就是對做遊戲沒什麼熱情,他就是拿遊戲製作當一份工作。 那麼這些人對於製作一款好遊戲是有害的嗎?倒也未必。 現實就是,大型遊戲團隊中, 的確需要仰賴一群意見不多,但是有足夠實作能力的人。 而且恰巧因為他們不會質疑遊戲內容,製作人可以節省許多溝通協調時間。 不管是不是做遊戲,你要讓某個人對工作有熱情,要嘛給他錢或股票,不然給他舞台。 兩個都不給然後嫌他沒熱情加班,在我看來就是極為典型的慣老闆罷了。 最後,去他的一週八十小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8.1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meDesign/M.1461402612.A.BD1.html
art1: 所以原作者在微軟工作時並沒有在大型團隊的工作經驗嗎? 04/23 18:14
art1: 而且原作者也沒有說不給錢吧,事實上連給多少錢都沒提到 04/23 18:19
littleshan: 遊戲業工程師普遍超時工作,薪資也低於一般軟體公司 04/23 18:32
littleshan: 這點作者也承認,想領正常薪水就去別的軟體公司 04/23 18:33
tst5381: 這篇講得很好 04/24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