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ryhuang57 (一路通阿勳)》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當時十二個直轄市底下的行政區有哪幾個?
: 例如台北市以前有16個行政區,現為12個像北投、士林、內湖、南港......
: 高雄市以前則有10個,後來小港併入高雄市並同時升為直轄市共11個,
: 縣市合併後共38個如楠梓、左營、三民等
自己去翻 1947年 內政部「行政區域簡表」
或周振鶴「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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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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