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tZu (良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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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基隆縣台北市、淡水縣台北市,可行否?
時間Fri Jul 22 23:08:14 2022
這是最近想到的一個點子。
大家可能知道,縣自治在《中華民國憲法》當中有相關規定。
縣政府的設立、縣議會的設立,這都是必要而且是憲法等級的。
至於直轄市的制度就不是這樣,制度只是法律等級而不是憲法等級。
在法律位階上,憲法等級當然是比法律等級要來得高了。
憲法中對於直轄市只有一句,「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因此,要更動直轄市制度,只需修法,是容易得多。
我們可以設計一個《台北市組織法》,裡面規定台北市的各區,
應該自四個虛級化的縣選擇其中一個來加入。
淡水縣、基隆縣、文山縣、龍匣縣(台北縣)。
如同之前的文章曾提到,個人還蠻喜歡龍匣這個名字,
但我也知道要在這種層級推廣這個名字幾近不可能,
所以還是老老實實叫做台北縣吧。
喔,這和所謂的「市轄縣」或「市管縣」也不太一樣。
市轄縣應該很多人都考慮過了,不過這不是我這篇文所要提及的東西。
我的意思是,在淡水縣的底下設置與台北市同名的「台北市」。
所以應該說我這個點子,可能應該稱為「同名的縣轄市」方案。
這樣一來,我們就會有「基隆縣台北市南港區」,
或著「台北縣台北市大安區」,之類的。
重點是,你不能把現有已經是台北市的地方稱為不是台北市的其他名稱。
因為民意一定會有反彈的。
若是把現行的台北市劃出台北市以外,那可以說是不可能推得動。
要推動任何的重新區劃,只能把台北市的市區重新稱為「台北縣」。
這是唯一在政治上實際推得動,不會讓任何台北市的土地減少任何一點的方式。
所以這個「淡水縣台北市士林區」的全名,
其實是叫做「台北市淡水縣台北市士林區」,
但是因為直轄市名叫「台北」,縣轄市名也叫「台北」,
前面那個就可在口語上省轄,變成是:
「(台北市)淡水縣台北市士林區」。
也就是,淡水縣台北市。
基本上就是把台北市四分割,但是用《台北市組織法》去規定。
以台北市以外的觀點來看,台北市完全沒有被分割,仍是原本的台北市。
而新北市也可以比照辦理,成為「台北縣新北市板橋區」,
以及「淡水縣新北市新莊區」等等。
總之我們就會有:
「淡水縣台北市」、「基隆縣台北市」、「台北縣台北市」、「文山縣台北市」、
「淡水縣新北市」、「基隆縣新北市」、「台北縣新北市」、「文山縣新北市」、
「基隆縣基隆市」等等九個區域。
現行桃園市也可以比照辦理,變成兩分割的「桃園縣桃園市」與「中壢縣桃園市」。
或著桃園應該變成三分割也不一定。
這裡我們所說的縣理應是虛級化的縣,因此也不設置縣長什麼之類的。
但是最起碼這樣一來,縣的範圍和「生活圈」會較符合。
個人認為這樣可以達到變動是最小,現行台北市以及新北市完全沒有變動邊界;
但是民眾可以開始習慣「北北基的新的四個縣境」。
這個「同名的縣轄市」方案的好處就是,台北市仍然是台北市,
只是「淡水縣台北市」,那個「台北市」三個字跑到縣的底下了而已。
好像從來沒有人規定下級行政區一定要和上級行政區異名;
因此兩者同名在理論上,應該一直都是允許的。
我們只是把「台北市」這三個字搬到了縣的底下,區的頂上,這樣。
其他的一切都沒有發生變動。
因為這裡規定的縣是虛級化的縣,台北市政府仍然管轄現行台北市全境。
大家認為這聽起來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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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ishileh: 你要不要簡單畫個圖看看 07/23 00:02
→ Slzreo1726: 為什麼會搞到上層不同名 下層卻同名... 07/23 00:56
推 knmoonbd: 釋字259 07/23 04:55
推 qwilfish: 有其他國家的例子可以參考嗎 07/23 07:49
推 shyuwu: 太複雜了 07/23 08:09
推 tbrs: 類似 信義區信義鄉信義鎮 新港鄉新港鎮的概念 全國有好幾個 07/23 19:46
→ tbrs: 畫圖確實比較好理解 看了文章鴨仔聽雷 07/23 19:47
推 kkStBvasut: 就紐約市分屬五個縣啊 07/30 02:59
推 qwilfish: 樓上的例子比較像市管縣 中國地級市應該就有參考紐約市 07/31 15:02
推 yuchengtsai: 請問紐約是五郡共同選出一個市長嗎? 08/01 19:24
推 AndreYangMan: 紐約比較像郡直接虛級化吧(但美國城市&郡關係好複雜 08/02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