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cker: 個人也同意總統+不分區 區域+地方選舉一起選 但理由不同 01/07 14:07
→ hicker: 個人理由在於立院修法的延續性 現行每四年選一次後 01/07 14:08
→ hicker: 修法程序就要整個重來一遍 但改成不分區與區域相隔兩年選 01/07 14:09
→ hicker: 這樣立院修法就可有延續性 選不分區那次就由區域立委修法 01/07 14:10
→ hicker: 反之亦同 但前提是不分區立委席次需增加到與區域立委相同 01/07 14:11
推 mattc123456c: 但是現狀是席次被憲法寫死 01/07 14:12
推 pass9487: 連22年投票權下修18歲修憲公投都失敗了,很難吧 01/07 22:02
推 cobras638: 這比味全龍花3年拿到中職冠軍還難 01/08 00:31
推 kevinapo: 怎麼這裡也跑出味全龍 01/09 08:27
推 nsk: 駭客大丶誠泰蛇大和樓上都是棒球版常客XXD 01/09 23:06
推 Atkins13: 修憲目前比富邦悍將奪冠還難 01/10 14:21
推 Atkins13: 其實在2008年後的選務精簡某種用意就是讓民意同步 以前 01/10 14:26
→ Atkins13: 國會跟總統是分開選 任期也不同(立委三年) 然後其它地方 01/10 14:26
→ Atkins13: 選舉又有獨立的排程 超過40歲的應該都對以前幾乎年年都 01/10 14:27
→ Atkins13: 有選舉還有印象 01/10 14:27
→ Atkins13: 然後就變成了現在的期中(九合一)+期末(總統立委) 01/10 14:28
→ Atkins13: 立委如果用一樓的想法是可行的嘗試 另一個就是把期中跟 01/10 14:29
→ Atkins13: 期末的間隔拉平均一點 現在是34M+14M 其實之前就有類似 01/10 14:30
→ Atkins13: 的提案 但就在敏感議題的風聲下不了了之 01/10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