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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新娘和新郎家在不同縣市,為求方便, 結婚前一天會先入住宴客的飯店,當天中午從飯店迎娶,晚上宴客。 先前洽詢過新竹老爺酒店,老爺酒店當場表示可以幫忙安排, 直接以前晚入住的客房接著作為新娘休息室,使用至宴客結束。 後來下訂新竹喜來登,簽約前未針對此點作確認, 接近婚期才得知,雖然喜來登也是安排一般客房充當新娘休息室, (宴會廳旁的休息室只有一間,搶不到的新娘只能使用其他樓層的一般客房作休息室) 但前一晚入住的客房必須於中午12點準時退房搬出,下午3點再搬進新娘休息室。 詢問業務能否代為爭取安排就一間房間接續使用到底,省去中間三小時的搬出搬進, 得到的回應不是很好。 想問問類似情形(飯店迎娶+晚宴)的新娘,這個部份都如何解決的呢?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34.1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30657581.A.09E.html
shinuy : 通常如果是同一間,應該是可以直接續用才對耶 05/03 22:23
mimishane : 趕快回去爭取啊 錢還沒付清都可以爭取 05/04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