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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1LcFJBGK (BoardCourt) 其中 以後板主在未經帳號部認定下,自行認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務懲處 ,沒被申訴的話,是撿到的。(例如該使用者寧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帳號部砍id) 一旦被申訴,受理申訴的小組長/群組長就「必須」移送帳號部認定,不能再直接 以同ip等理由簡易認定。 本板板規中 1-12.違反任何板規的累犯及分身 二次以上違反板規之使用者,視為累犯,加給水桶兩個月到十年之處分。 利用免洗帳號發表類廠商文躲避查緝,經查證有與任何廠商有相關聯者。 水桶十年之處分。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   情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黃色部份明顯牴觸板務站長解釋 該句修改成 "一律報請小組長送交ID_Multi帳號部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30.2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etMarry/M.1436683116.A.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