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lachen1110: 基本上要退費很難,訪問買賣的條文你有看清楚了嗎 08/31 16:11
推 littlerice27: 覺得業者有點倒霉? 08/31 16:41
推 jjuu : 同意樓上..... 08/31 16:45
→ lalachen1110: 同意+1 08/31 17:34
推 juliashe : 消保會不是都說有七天鑑賞了嗎?堅持退費吧 08/31 17:42
推 ayachang : 還有定型化契約審閱期可以主張,給你參考 08/31 17:58
推 mimishane : 婚紗條約有退費機制 這是法律 08/31 21:38
推 mimishane : 大家都是在現場簽約的 不管是哪種現場 版上已經有 08/31 21:44
→ mimishane : 很多文章討論 建議先好好爬文 08/31 21:44
→ mimishane : 妳還不需要動用到存證信函 08/31 21:44
推 cqill : 我非常能同理你的心情,因為我也是腦波弱在婚紗展衝 08/31 21:53
→ cqill : 動付了訂金,回家後查評價,有些負評,但覺得應該沒 08/31 21:54
→ cqill : 那麼倒楣,殊不知莫非定律就發生了,所以如果你真 08/31 21:54
→ cqill : 的非常想解約,就去據理力爭做吧,畢竟這是你一輩子 08/31 21:55
→ cqill : 一次的大事呀!!!不要重蹈我的覆轍~~~ 08/31 21:56
推 unlag : 存證信函其實也沒有這麼傳奇的法律效益,只是聽起 08/31 22:01
→ unlag : 來比較厲害而已… 08/31 22:01
推 mimishane : 存證信函沒有法律效益 08/31 23:31
→ bluesea7731 : 你真的了解存證信函是幹嘛的嗎… 08/31 23:40
→ carolwish : 爲什麼沒事就要記存證信函啊.... 09/01 12:37
推 lwei333 : 消保官只能建議業者,不能規定業者一定要完全退費, 09/01 13:08
→ lwei333 : 態度好點談談看,先不要放大絕惱怒業者。 09/01 13:08
推 angeltears : 不知道說業者倒楣的心態是如何?這是法律保障消費 09/01 21:15
→ angeltears : 者的權益 存證信函沒有法律效益 但它可當做有在 09/01 21:16
→ angeltears : 七天內提出要退貨的"證據",如果之後要進行訴訟 09/01 21:17
→ angeltears : 是有幫助的 09/01 21:17
推 netfly : 就寫,「要求全額退訂」,幾個大字就好 09/02 00:33
推 netfly : 證明妳有在期限內表達意思,裡面再多寫電話聯繫時 09/02 00:35
→ netfly : 間,這樣的存證就已足夠,其他法律用語都是多餘的 09/02 00:35
→ cony : 覺得業著倒霉因為他們還沒做錯什麼事卻被要求退費吧 09/02 00:44
→ cony : 選擇退費是你的自由 但反過來說簽約毫無意為何要簽 09/02 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