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nnis0114 : 拍拍,是事實的內容~原新秘應該沒有什麼立場提告吧 01/20 09:23
→ jennis0114 : ! 01/20 09:23
推 signature : 第一篇文章是陳述事實有什麼好告的@“@? 01/20 09:39
推 linacourry : 她告你是要來你的所在地法院開庭 01/20 09:42
推 SBLsosweet : 對啊,是她要特地跑過來,而且妳文章陳述事實她以 01/20 09:45
→ SBLsosweet : 為她是能怎樣 01/20 09:45
→ SBLsosweet : 很多人就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才會被嚇到 01/20 09:45
推 cears : 是我就讓她告,把她告我的事情繼續寫網路上 01/20 09:53
推 linacourry : 檢察官會不會起訴還是個問題,說不定最後不起訴 01/20 10:03
推 qwwo : 嘖嘖嘖 01/20 10:08
→ doggy0919 : 你的頭髮亂 是照片陳述的事實 哪裡有誹謗? 哪會 01/20 10:16
→ doggy0919 : 告得成? 頂多就是去跟檢察官說明個一、兩次 等拿 01/20 10:17
→ doggy0919 : 到不起訴 妳還可以考慮反訴誣告! 01/20 10:17
推 nanaling : 妳寫的超中性也沒有任何情緒性或人生攻擊的字眼,是 01/20 10:18
→ nanaling : 要告什麼。 01/20 10:18
→ nanaling : 別理他!繼續高調!! 01/20 10:19
→ nanaling : 誰想跟愛亂告人的新秘合作啊 01/20 10:20
推 FloraYei : 你前後兩次照片都有完整PO出,而且沒有惡意的字眼, 01/20 10:28
→ FloraYei : 完全陳述事實,不要怕。 01/20 10:28
推 Eslin : 文章陳述事實+沒有人身攻擊,告不成的 01/20 10:32
推 exorcist1 : 請問一下 Doris梓慧跟Doris婕凰是同一位嗎? 01/20 10:34
推 nightone1022: 是陳述事實,不要怕 01/20 10:37
→ chen20815 : 我也有相同疑問,看了原po的所有文章裡,發現有兩篇 01/20 10:37
→ chen20815 : 反推文 01/20 10:37
→ nightone1022: 每個人都可以提告,但不代表告的成 01/20 10:37
→ Eslin : 不過新秘很重視評價,我猜真的斷到她的生路了,原po 01/20 10:42
→ Eslin : 如果厚道就請新秘道歉後撤文,如果對方態度惡劣, 01/20 10:42
→ Eslin : 那就把評價放著吧 01/20 10:42
→ amalilice : 前者應該是有試妝沒下訂,後者才是訂婚新祕結婚換掉 01/20 10:42
推 Xidol : 先好好溝通看看,對方態度不變的話,你也不用太客氣 01/20 10:43
→ amalilice : 另外都威脅要提告了態度還不夠惡劣嗎.... 01/20 10:46
推 yuliLF : 原po是陳述事實不用怕,新秘有真心道歉嗎? 01/20 10:52
→ yuliLF : 說要提告真的看不出來有真心道歉... 01/20 10:52
推 sandy0717c : 不用理她吧...只是陳訴事實而已沒有人身攻擊 01/20 10:53
推 ioioioo : 兩個doris應該不一樣,一個是拍照 一個是訂婚 01/20 10:54
推 after11 : 論述事實與厚不厚道無關吧...難道文章都只能說好的 01/20 10:55
→ after11 : 不好的都不能說嗎... 01/20 10:56
→ after11 : 新秘買的產品就是妝髮技巧,難不成買了不好用的產品 01/20 10:58
→ after11 : 連說都不能說嗎 01/20 10:58
→ sichi : 你不用擔心 他要告就讓他告 基本上告不成 就算告 01/20 10:59
→ sichi : 成你也不會怎樣 他要花錢就讓他花 自己服務跟態度 01/20 11:00
→ sichi : 不反省的 你不用去擔心他的未來 是他自己要擔心 01/20 11:00
→ sichi : 現在很多人都會說要提告 以為想告就能告 妳放心吧 01/20 11:01
→ sichi : 建議你後續的對話或文字全都留下紀錄 說不定能反告 01/20 11:01
→ Eslin : 我猜她會這麼激動,可能是因為有人因為反推文跟她退 01/20 11:14
→ Eslin : 訂吧 01/20 11:14
→ kathydog : 老實說 妳兩篇反推文 到底是不推那一個 看的霧薩薩 01/20 11:24
推 cjy0321 : 加油不要撤文 他告你是他麻煩 01/20 11:24
推 banana : 陳述事實無蓄意侮辱意圖 加上她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以 01/20 11:25
→ banana : 我經驗她告了也只會不起訴 不用理她 還有出來做生意 01/20 11:25
→ banana : 本來就要有受公評的氣量 愛搞這種動作只會讓你名聲 01/20 11:25
→ banana : 更差 01/20 11:25
→ chen20815 : 所以要告妳的是婕凰囉? 01/20 11:28
→ elsa50320 : 反對Eslin的說法,原po的文章是陳述事實,並沒有謾 01/20 11:33
→ elsa50320 : 罵或是攻擊。何來厚道之說? 01/20 11:34
→ elsa50320 : 每個被反推的新秘都說要告人,這邊就只能發推薦文了 01/20 11:36
推 linacourry : 希望有後續的話能po上來 01/20 11:38
→ kathydog : 要告妳的是梓慧?還是婕凰? 01/20 11:40
Sorry 沒有即時澄清 打電話給我先生的是婕凰
梓慧 那時雖然不合意 但態度很好
知道我不下訂及看到ptt的試妝心得文後 只說很抱歉並沒有惡言相向
推 tony2016 : 告不告是他的權利,會不會成功又是另外一回事 01/20 11:46
推 Rilakbaby : 我看文章 原po沒下訂梓慧吧? 01/20 12:19
推 Anny77 : 陳述事實沒情緒字眼+1 倒是新秘被法院認證不專業 01/20 12:23
→ ShiningRuby : 什麼叫"原po如果厚道就請新祕道歉後撤文"?難不成原 01/20 12:29
→ ShiningRuby : po不這樣做就是刻薄?? 01/20 12:30
推 lovelovely : 看了文章沒情緒性字眼+1 01/20 12:31
我覺得道不道歉 不是我撤不撤文的重點
頂多在文末幫她補上後續
謝謝大家的回饋 我會再慎重考慮的!
※ 編輯: ayuyu (163.17.172.2), 01/20/2016 12:50:51
推 croquette : 這跟厚道與否無關 支持原po別撤文 01/20 12:42
推 mumuanego : 是事實就不用怕 01/20 12:42
→ sichi : 贊成補上後續 就寫不滿意不能講 不然會被告 01/20 12:52
推 shenpubby : 不用擔心舟車勞頓,他要告就要來你的所在地開庭 01/20 12:55
推 tinabjqs : 支持原po不徹文!!妳陳述事實不帶情緒字眼。新秘來 01/20 13:07
→ tinabjqs : 提告就無意道歉了何來不厚道之說?? 01/20 13:07
剛剛和她聯繫了 不知道我現在是不是等律師的狀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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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妳好 請問妳昨天有打電話給我先生嗎?
婕凰 是 有的
本人 請問妳要告我什麼呢?
婕凰 請你把網路上對我的批評和攻擊下架, 請你不要因為你個人對我的誤會誤解 而讓
我無法生存過日子做生意賺錢吃飯, 請你放我一條生路 讓我能繼續過日子。
沒有告你的本意, 如果你想知道能怎麼告,那我就只好請律師和你詳談。
本人 我只是針對事實寫出文章 文中有虛構編造的地方嗎?
婕凰 是的 針對你的這個問題確實需要詳談了
本人 沒有告我的本意 那為何跟我先生說在1/21前不撤文章就提告?
詳談是指跟律師談嗎?
婕凰 只要你在1/21前徹掉就不提告, 不會跟你追究過往的事責。
本人 如果要我徹文 麻煩先告知哪些是虛構編造不符事實的
婕凰 好的 那我們約見面吧
本人 為何要見面? 就點出哪些是虛構的 我就撤文啦
婕凰 文字上講不清楚
本人 我倒覺得文字比較能把事情條理清楚 白底黑字 我也好看清自己哪裡錯了
婕凰 我沒有你的高學歷 更沒有你老師高尚的職業 我沒有能力寫文
所以無法只靠文字 把事情講清楚
本人 沒有要妳寫文章阿 妳只要"點"出我哪裡虛構就好
婕凰 有 佐證資料都準備齊全了
希望你願意看在你已經傷害我那麼久了 把文章下架
如果到這個階段 還要去探討誰對誰錯 怎麼對怎麼錯 那就進入處理後續狀況了
本人 那妳把佐證資料傳給我 我覺得我錯了 就撤文阿
婕凰 見面談談吧 不要問文字來文字去的 約在你方便的地方也可以
(因為我實在很不想跟她見面 在得到先生的同意後 只能請她二選一了)
本人 要嘛就現在直接說 不然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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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yuyu (163.17.172.2), 01/20/2016 13:34:48
推 exorcist1 : 佩服你的勇氣 哪個新娘願意一生一次的回憶變成這樣 01/20 13:39
→ ayuyu : 有時候就一口氣嚥不下去阿~~~~~ (抱頭 01/20 13:41
推 exorcist1 : 其實對方好好致歉 我想原PO也就不願深究 到底是誰傷 01/20 13:42
推 exorcist1 : 害誰 我想新秘應該還不覺得自己哪裡有錯吧 也沒想清 01/20 13:43
推 exorcist1 : 楚原來是自己把自己逼上了絕路 01/20 13:43
推 StLunacy : 他在無限迴圈耶,大概感覺是說他不好的就是虛構吧, 01/20 13:52
→ StLunacy : 原po千萬別見面,見了也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01/20 13:52
推 elsa50320 : 這態度....只能敬而遠之了 01/20 13:54
→ elsa50320 : 未來的準新娘們一定會多加考慮的 01/20 13:54
推 pinkkgfu : 現在人怎麼動不動都提告,新秘技術本就該自己多練 01/20 14:06
→ pinkkgfu : 習提升自己,真的要謙卑 謙卑 再謙卑。新秘賣的是彩 01/20 14:06
→ pinkkgfu : 妝技術,也不可能人人都是林志玲,許多新秘有了名 01/20 14:06
→ pinkkgfu : 氣就開始取消試妝,其實對新娘跟新秘都是一場冒險。 01/20 14:06
→ pinkkgfu : 建議還是盡量提供給新娘試妝的機會比較好。 01/20 14:06
推 winkwink : 支持不撤文,一輩子只有一次的場合,找好新秘很重要 01/20 14:14
推 winniewun : 人人都可以告阿,成不成立而已,叫她講個名目出來, 01/20 14:14
→ winniewun : 要告什麼說說看阿,不認真提供服務只想事後撤負評, 01/20 14:14
→ winniewun : 很不敬業欸… 01/20 14:14
推 elvire : 你沒有毀謗 因為圖片說明一切 兩個對比差太多了吧 01/20 14:15
推 nicole025224: 告是一回事,有無理由是另一回事。讓他告吧… 我覺 01/20 14:19
→ nicole025224: 得原文都是事實加有點主觀陳述,並未超出合理範圍阿 01/20 14:19
→ nicole025224: 。也就是沒有到誹謗程度。 01/20 14:19
推 lovelovely : 如果他提告 法院認定不成立 你還可以反控他誣告 01/20 14:31
推 aloharuby : 覺得原Po是對的 堅持不見面 新秘聽起來很氣勢凌人 01/20 14:37
→ aloharuby : 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 要是她不安好心 約見面是找人 01/20 14:37
→ aloharuby : 來打你們一頓怎麼辦 安全起見 原Po還是依法行事就好 01/20 14:37
推 verneesa : 可以直接約警察局見面,對大家都有安全保障,而且她 01/20 14:43
→ verneesa : 真要告也是要先報案,建議對話都錄音下來 01/20 14:43
推 netfly : 可以在後面加上新秘「揚言提告」的事實,這樣生意會 01/20 14:44
→ netfly : 更火喔 01/20 14:44
推 netfly : 不過,看了一下文章,第一個新秘也沒什麼好被嫌的 01/20 14:47
→ netfly : 啊 01/20 14:47
推 tinabjqs : 不要見面+1...小心人身安全 01/20 14:50
推 LuvA : 不同意Eslin說法,原po訂婚造型被毀沒有破口大罵高 01/20 14:58
→ LuvA : 度已經出來了,不需要透過刪文這件事展示自己是否真 01/20 14:58
→ LuvA : 的厚道,新秘是貼身服務,認真經營本來就是生存的 01/20 14:58
→ LuvA : 條件 01/20 14:58
推 hi1234 : 太誇張了… 01/20 14:59
→ kiac17791 : 這新祕太誇張了,讓她去告,花的是她的時間她的錢, 01/20 15:08
→ kiac17791 : 毀的是她的名聲! 01/20 15:08
推 Mochi223 : 推白紙黑字,真的要見面記得錄音 01/20 15:13
推 peachyqueen : 看完補充覺得她真的糟透了! 01/20 15:14
推 tammy1928 : 原PO原文沒有謾罵不用怕被告,要告就讓她去告~ 01/20 15:18
→ tammy1928 : 看她跟妳聯繫內容,覺得只想威脅妳讓妳怕了撤文。 01/20 15:18
→ tammy1928 : 若原PO句句屬實,就沒有什麼好怕也不用遷就她。 01/20 15:19
→ ShiningRuby : 原po告誣告一樣不能成立,因為他的確有po文評論該新 01/20 15:23
→ ShiningRuby : 祕的作品,雖然內容沒有涉及誹謗,可原po有po文是事實 01/20 15:23
→ ShiningRuby : 誣告要成立是原po沒po文也沒跟任何人講過該新祕的任 01/20 15:25
→ ShiningRuby : 何事蹟,但新祕卻告他誹謗. 01/20 15:25
推 zerodot : 同意S大~~誣告比毀謗更難成立! .. 01/20 15:38
推 fetedesrois : 這種動不動就提告的新祕好可怕,原PO加油! 01/20 15:43
推 lovelovely : 真的要見面就約警察局+1 不然就堅持不見面 01/20 15:49
推 yellowdaisy : 不要約見面,覺得有點危險,原PO最近也注意下安全 01/20 15:57
→ paymeall : 我想借問一下 如果沒告成這樣申請良民證上面會有 01/20 16:02
→ paymeall : 紀錄嗎? 一直很好奇 因為我們公司就有要求要提供 01/20 16:03
→ Rilakbaby : 樓上,沒有告成是要記錄什麼......... 01/20 16:07
推 crewfion : 覺得這新秘態度好有問題 原po不要撤文+1 01/20 16:08
推 cresmia : 覺得新秘後來的溝通很扯,整個鬼打牆,可以直接說 01/20 16:12
→ cresmia : 重點嗎? 01/20 16:12
推 gowith : 覺得原po別輕易隨新秘提告就撤文+1 01/20 16:16
推 cears : 髮髻散開和搞錯檔案如果是事實,她不可能告得成 01/20 16:16
推 d5121031 : 原po遇到這事情真的很倒霉...看要不要先去警察局備 01/20 16:35
→ d5121031 : 案呢? 01/20 16:35
→ d5121031 : 看完妳的原文並沒有任何攻擊人身或毀謗的言論,別 01/20 16:36
→ d5121031 : 輕易撤文阿! 01/20 16:36
推 verneesa : 補充一下,如果妳跟新秘是居住在不同縣市,她在她的 01/20 16:47
→ verneesa : 縣市警局報案(毀謗等),妳得親自到她報案所在地說明 01/20 16:47
→ verneesa : 喔! 01/20 16:47
推 lilychichi : 真心覺得你倒楣 我看了文章覺得你寫得蠻平實的 01/20 16:50
→ ayuyu : 我們同縣市,所以去說明是還好,謝謝大家的關心和 01/20 17:10
→ ayuyu : 提醒! 01/20 17:10
推 a132600 : 告不成的啦,事實就是事實,就算他真的去告要出庭就 01/20 17:31
→ a132600 : 出庭啊,還怕她不成 01/20 17:31
推 CRYM : 原po加油!!!! 01/20 18:04
推 asimko : 覺得只是闡述一件事情經過,好像沒有任何毀謗之處, 01/20 18:57
→ asimko : 不知她要以什麼去告你... 01/20 18:58
推 bm1265 : 上面的V大,不用到她的報案所在地說明啦,可以轉移 01/20 18:59
→ bm1265 : 到自己居住地 01/20 18:59
推 chenjasen : 要人撤文是這種態度喔 太誇張了哦 01/20 19:40
推 jojoalice : 她憑什麼告你啊!照片就是事實大家都看得到啊! 01/20 19:45
推 Rilakbaby : 是到被告所在地好嗎~ 01/20 20:02
推 gxdrsl : 這個新秘很誇張,自己先威脅別人還要別人對他寬恕 01/20 21:01
→ gxdrsl : 世界上真的無奇不有,把文留著吧!後人會感激你 01/20 21:02
推 gxdrsl : 補充:原文其實非常平實,原po脾氣很好 01/20 21:05
推 jessica7744 : 良民證只有刑事紀錄 吧?! 01/20 21:16
推 yinglian : 不用怕!加油! 01/20 22:45
推 tpny : 好誇張!阿油油老師加油!! 01/20 23:12
推 sc84431 : 支持原PO不撤文 有平實紀錄 原PO加油!!! 01/21 01:30
推 aa1 : 等著新秘被法院認證不專業!加油 01/21 09:11
推 bluevillage : 這個連起訴成立都很難吧,妳又沒寫事實以外的東西 01/21 09:56
→ bluevillage : 而且妳的字眼很中性,也沒情緒性的用字,不用怕啦 01/21 09:57
→ bluevillage : 倒是妳可以考慮在她確定提告後反告她誣告 01/21 09:58
推 papapapillon: 言論自由吧!分享使用經驗資訊,個人主觀經驗且無謾 01/21 11:56
→ papapapillon: 罵,亦非惡意攻擊或挑釁,讓大家參考很重要 01/21 11:56
→ papapapillon: 如果這樣要提告,美妝保養的靠櫃經驗是不是也在範圍 01/21 11:57
→ papapapillon: ?新秘賣的就是服務啊 01/21 11:57
→ papapapillon: 這新秘該做的是認真改變形象,讓別人寫出推薦文,洗 01/21 11:58
→ papapapillon: 白才是重點啊 01/21 11:58
→ papapapillon: 不過你現在身體要照顧,看你自己怎麼做吧!畢竟出庭 01/21 11:59
→ papapapillon: 或面對的是你,辛苦你遇到這種事認賠還要被告 01/21 11:59
→ papapapillon: 加油!!!! 01/21 11:59
→ kachabon : 這樣就要告以後誰敢找她也沒人敢寫反推文了 01/21 14:01
推 midsarah : 加油!!! 01/21 22:30
推 starmovie : 讓她告吧~沒法起訴的,之後再反告她誣告 01/21 23:11
→ starmovie : 或許會花點時間,但要讓這惡新秘知道不是先告先贏 01/21 23:12
→ ShiningRuby : 怎麼這麼多人以為可以反告誣告@@ 新祕應該是告不成 01/22 01:06
→ ShiningRuby : 樓主,但樓主也無法告新祕誣告的,因為樓主的確有po文 01/22 01:07
→ ShiningRuby : 談論那位新祕,而新祕告他的理由就是那篇文,所以誣告 01/22 01:08
→ ShiningRuby : 成立不了 01/22 01:08
推 sherry0329 : 支持原po不撤文,及維護自身安全別隨便約見面! 01/22 21:27
推 whereislove : 不要見面 也不要跟她的律師做任何文子或電話的討論 01/22 23:37
→ whereislove : ,從提告到起訴還有一段時間 沒那麼容易告得成 連 01/22 23:37
推 ninicole : 好誇張喔 這新秘EQ也太低 01/24 17:43
→ chiahao0527 : 新秘的澄清文(幫貼)http//:ppt.cc/zPHN9 02/02 16:15
→ chiahao0527 : 134730 02/02 16:24
推 amadda : 原PO,人家在FB上PO全文始末了,該換你出來好好說明 02/02 23:14
→ amadda : 出來發文是要負責任的,別發文討拍反被打臉 02/02 23:14
→ amadda : 還有上面那堆力挺的各位,也請好好看對方說明文 02/02 23:15
推 Inck : 樓上覺得新秘回應打臉也太誇大了…樓主的玫瑰花頭是 02/03 00:01
→ Inck : 爭議最大的,但新秘的回應我覺得並不能改變旁觀者覺 02/03 00:01
→ Inck : 得它就是散掉的事實。看完新秘回應我還是覺得樓主的 02/03 00:01
→ Inck : 敘述沒有錯啊囧 02/03 00:01
→ amadda : 我覺得原PO說的沒錯,但我覺得他沒必要一直追殺新秘 02/03 00:07
→ amadda : 大家各有觀點,我還是希望她們能好好把誤會說清楚 02/03 00:08
推 iiiven : 散掉的玫瑰花我個人還是無法接受,各有各的立場 02/03 00:41
推 anne211087 : 原po反推文有沒有道理,見人見智,反正新秘在自己的 02/03 01:11
→ anne211087 : 部落格有發澄清文,有意找她的新娘可以自己判斷。 02/03 01:11
→ anne211087 : amadda 大,不懂妳要ayuyu大現在"再"出來解釋或澄清 02/03 01:14
→ anne211087 : 什麼? 蠻搞笑的 02/03 01:14
→ anne211087 : 反推文章或推文封殺? 未免也太高估ayuyu大的影響力 02/03 01:19
→ anne211087 : 了吧,又不是誰都能在口袋撿到兩百塊就全國報導= = 02/03 01:19
→ anne211087 : a 02/03 01:19
推 Cauchy2008 : 現在"打臉"這詞被濫用了,隨便一個澄清文都可稱打臉 02/03 06:19
→ Cauchy2008 : 但新秘文明明就佐證了ayuyu內容為真 02/03 06:20
→ Cauchy2008 : 那顆"玫瑰"確實是她的作品,也是特意做成散掉的型態 02/03 06:21
推 nekosan : 看完兩方文章,感覺雙方都有溝通上的問題。這種其 02/03 11:09
→ nekosan : 實當下就要堅持自己的立場,你不喜歡必須堅定說不要 02/03 11:09
→ nekosan : ,這樣才有機會挽救。如果當下新秘問了“喜歡嗎? 02/03 11:09
→ nekosan : 還可以嗎?”新娘自己嘴巴上說喜歡,心裡卻幹的要 02/03 11:09
→ nekosan : 死,真的沒有必要啦…… 02/03 11:09
推 xunyicao : 覺得新娘沒有惡意追殺斷人後路之意,只是陳述事實 02/03 13:00
→ xunyicao : 的反推心得分享。新秘澄清文列出4次追殺日期, 02/03 13:00
→ xunyicao : 一開始誤以為是新娘咄咄逼人,點進去看完全部, 02/03 13:01
→ xunyicao : 所謂4次,只是第1次反推文,第2次新娘推薦 02/03 13:01
→ xunyicao : 新找的另名新秘,第3次是其他人發問新娘在推文 02/03 13:01
→ xunyicao : 回了一句不推,第4次就是本篇提告詢問文。 02/03 13:01
→ xunyicao : 若這樣就要提告,以後誰願意分享反推... 02/03 13:01
推 t0241682 : 你又沒錯,怕什麼!頭髮是真的很失敗啊! 02/03 15:58
推 claireketty : 我覺得原文並無惡意批評,看完新祕文, 02/03 22:26
推 sukijamie : 就讓她告,是事實的話不會怎樣,讓 36.226.159.38 08/08 10:38
→ sukijamie : 她變法院認證的爛新秘 36.226.159.38 08/08 10:38